财政学--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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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y LauraBy Laura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下的讨论走近个税计价方法个税作用网友声音工薪阶层看法小组观点个税现行计价方法:一、个人纳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3500元/月)二、个体户纳税: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 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 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 (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应纳

2、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生产经营所得-成本-费用-损失个人所得税作用从一般意义上讲,政府赋税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政府取得收 入的基本手段,二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角 度来讲,公民之所以需要交税,一是公民享用公共产品的相应义务 ,二是调节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让富人少富一点,开通过政府 间接地为穷人多做一点贡献,即所谓“削峰填谷”。 个人所得税同时兼有上述两种职能和作用。这无论是在理论界 还是实践中都是达成共识的,需要探讨的只是二者孰轻孰重的问题 而已。 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而政府则 利用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

3、、环保、社 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 有纳税的义务。 当然,个税也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对富人得以更高 的税收,作为转支付用给穷人,但这只是量的问题。 综上,之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形成财政收入来提供公共产品 是第一位的,收入调功能是第二位的。网友的声音:讨论背景: 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同时 拟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 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1.期待深化个税税制改革鲁中网网民“边立

4、平”举例说,同是3000元,在不同的人手里的 分量是不同的。有的人用它赡养着生病的老人,供养着上学的孩子, 并且还安排着一家人的生活;而对于有些家庭优越的年轻人来说, 3000元的工资也许只是他们每月的零花钱。而现在的个税征收模式, 在缴税上他们是同等的,通过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宗旨如何体现呢? 以家庭为单位的计税模式,有识之士已经呼吁了多年,现在仍然止步 不前。2.加强对高收入群的监管一位新华网民称,高收入人群往往具备强大的避税能力和动机,而 一些隐性、灰色但数额巨大的收入又游走在法律边缘地带,如何强 化征管这一“灰色”地带,对应征收的坚决不漏收成为公众对个税 改革的又一期待。和讯网网民“宗涛

5、”说,虽然目前中国个人收入中,工薪是主要来 源,但众多高收入者和其他项目收入游离于个税征管之外。这种所 得税征管环节的失当,造成了严重的税负不公平的现象。结果是低 收入阶层因只有工薪收入而被严格征税,其他的高收入阶层则实际 税收负担反而过轻。由此导致老百姓纳税积极性不高,税收主人翁 意识不强。中国网网民“张继海”认为,在不降低个人所得税税收总收入的 前提下,如果大幅度提高免征额就必须加大征收高收入者的个人 所得税,使其真正起到转移分配的作用,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 配有完善的、严格的信用体系、个人财产申报体系和税收征管制 度。然而,就我国目前情况,这样的制度体系难以在短时间内建 立起来。3.公平

6、须进一步体现凤凰网网民“徐锋”发表评论称,我国实行的是“先扣除、后分配”的 分配制度,因此,很多人在交个税之前,其实已隐性地交过一次“税” 了。对这类工薪族个税如何更合理征收,减少某些工薪族(如国企员工) 的重复征税嫌疑,是一个值得正视的问题。“徐锋”建议,有“进”有 “出”,实行灵活的退税制。一方面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在金融危机 等特殊时期对消费超过一定金额者,实行退税;另一方面结合国情,对 不同行业、地域或收入阶层者实行退税。另有网民质疑,我国个税征收成本过高。据报道,美国、西班牙、 爱尔兰等国的征税成本不足1%,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 大、日本、荷兰等国的征税成本在1%至2%之间。

7、但我国的官方征税 成本就高达4.73%,甚至一些个案调查显示有关征税成本在10%以 上。这一数据令人瞠目结舌,试问,成本为何如此之高,都用在哪 里了?工薪阶层人士对个税法修改的看法和感受:肖稳(34岁,北京某小区保安班长):我觉得调到3000元就挺好的;每个月能少缴100元左右的税,虽然不多,但用来 吃饭还是能改善伙食的【扣除“三险一金”后,税前月收入3600元,税后月收入3400元左右,税负约 200元,按新法每月能减税约100元】我在北京干保安4年多了,现在是保安班长,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 是3600多元,交完个税后能拿到差不多是3400元左右。每个月用于吃饭、买烟等 的生活支出大

8、概在2000元左右。因为公司提供宿舍,不用租房,所以基本上没有别 的开销,剩下的钱存起来过年时带回家。我的老婆和孩子在四川绵阳老家,家里种 果树有一些收入,收获季节我会回老家帮忙。工资收入和果树收益基本上够父母 和老婆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我是保安班长,所以拿的工资要高一点,小区里大部分保安的工资都在2000元 左右,他们都不太关心个税起征点调到3000元的事,因为无论是2000元还是3000元 ,他们基本上都不用缴个税,所以觉得跟自己关系不大。对我而言,调高了当然更 好,每个月能少缴100元左右的税。虽然100元不算多,但用来吃饭还是能改善伙食 的。有人说这次调得不够高,其实我觉得调到3000

9、元就挺好的了,因为大部分低收 入者的工资都在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的人给国家缴点税也是应该的。刘彬彬(29岁,国家公务员):如果每月多了200元可以自由支配,当然是好事;但我不会因为钱包里多了200 元,就大肆地消费【扣除“三险一金”后,税前月收入5000元,税后月收入4700元左右,税负约 300元,按新法每月减税约200元】我就职于一个国家部委的办公厅,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5000元左 右,其中有约300元的个税。我每天都在单位吃工作餐,餐费不贵,加上周末改善伙 食、朋友聚会等,一个月吃饭的花销也就1000元吧。我一直住在单位宿舍,每个月 的房租也不多,几百块钱。我自己有车

10、,但平时都不开,也就周末用一下,养车的汽 油费、停车费什么加一起,一个月也就500元左右。因为还没结婚,也没有家庭的 负担。我看了网上的新闻,按照目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我一个月可能会少交 200元左右的税。其实我自己没有太在意个税的问题,如果每月多了200元可以自 由支配,当然是好事,但对自己的消费影响并不大。就我的收入水平,在消费、购 物的时候,对一些比较高档、价格比较贵的东西,我都会犹豫再三,尽管有些是自 己很喜欢的。但我不会因为钱包里多了200元,就大肆地消费,特别是高消费,还是 要量入为出。 我们小组观点:1、个税的初衷是调节收入差距,而个税免征额的含义为收入中能保 证基本生活能

11、力的金额部分能免税,而多出的部分则属个人能力差 距而导致的不同,则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问题的基本点是能保证 基本生活水平的数额在现今应是多少(考虑到通货膨胀率、平均工 资等),这是定免征额的关键。2、政府要减轻群众的税负不应该从个税入手,征收个税是为了调节收入 分配差距。要减少群众税负更应该从减少间接税入手,或者减少生活中不 必要的公共物品的收费(如到期限的高速公路费、过桥费等)。3、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办法不仅只有征收个税,还可以通过政府转移 性支出补贴收入较低、基本生活能力存在问题的人4、对于调整个税免征额,不应只过度从减少群众税负这个角度下手, 而更应该关注哪种额度才真正适合并且能确凿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作 用下手,但征收个税要有适度,不能过分打击个人工作的积极性 5.总结一点,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都应该积极主动去履行 这个义务,但是,我们作为纳税人,更想知道自己交的税用在何处。征 收的税是真的造福民众,或还只是变成了官员的私房钱,我们希望政府 能够公布相关信息让我们了解到,才能监督到。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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