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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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了解风险是关键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范企业法 律风险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 法律风险是二十一世纪企业最大的风险!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的法律风险越高!(一)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控制 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和企业家的第一要务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曾说:“GE业务我 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 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对他的员工说“微软离破产永远只 有18个月。” 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大字“如 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 华为企业董事长任正非写过一篇华为的冬天,对华 为在迅速发展中

2、面临的风险做了全面剖析。其中有这样 一句至理名言:“每一天,我都要提醒自己:企业离破 产只有一步之遥。”。知名企业格力集团的老总苏结宏,在回忆创业当初时不无感慨地说:“赚钱 的整个过程都充满了法律关系,处理得好坏,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在改革 开放刚开始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合同的概念,曾使企业受到损失 ,这个教训我一辈子都不会忘。企业在成立的前五年,官司不断,经常接 到法院的传票,企业领导很难集中精力搞经营。后来,有了常年法律顾问 ,官司大幅度下降,老总们可以集中精力赚钱,感觉好多了。在格力集团 ,每半个月左右,都要和法律顾问沟通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引进项目 时,法律顾问从谈判开始就要参与

3、。因为,企业的经营者满脑子都是如何 把钱赚到手,把企业办成功,但是,这个钱是否能赚,在赚钱的过程中, 具体的作法是否符合国内外的法律,就需要法律顾问把关。与再熟悉的人 合作,也要有法律顾问参与,这在格力集团已经成了规矩。企业家不能没 有主见,但主见不能代替法律,如果硬要上,只能把企业搞垮。打擦边球 可能会偶然赚点钱,但一直这样做,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企业法律顾 问不能直接创造价值,平时还要付律师费,看起来好像划不来,其实,他 们的价值不是体现在账本上。在很多签订的合同里,法律顾问修改一句话 ,甚至一个标点符号,整个意思就变了,企业的利益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 保护。如果没有法律顾问把关,万一有疏

4、忽,小的赔点钱,大了就可能赔 掉整个企业。在很多时候,一个好的法律顾问可以救活一个企业,这样的 价值,账本上如何记呢。格力集团的法律工作一直由主要领导负责,我也 一直是依法治企小组的组长。企业的领导层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律顾 问的工作才能得到支持。” 他经常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其他人,不要重复交 他已经交过的学费,不能再吃不重视法律的亏。可见,无论企业大小、企业境况如何,成熟的企业管理者总是能够 充分地认识到企业面临的危机。(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缺乏的危害性1、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 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

5、年内破产,85%的企业 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 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 。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 ,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们 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中国的13倍。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平均寿命是我们的十几倍、几十倍,导致 这样后果的原因很多,但跟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缺乏规范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大家也都 知道,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都普遍积极地采取规范的法律风险防范 的措施。【案例一】达能收购娃

6、哈哈案 1996年3月28日,娃哈哈集团公司宣布和娃哈哈美食城、达能 (法国公司)控股的金加公司合资成立了5家娃哈哈合资公司。根 据当时的合同显示:娃哈哈方面占49%,金加公司占51%。由百富 勤的梁伯韬出任首届董事,达能方秦鹏与杜海德出任董事。1998年 4月,百富勤将自己在金加的所有股权卖给了达能,达能100%控股 金加,从此变成了达能独家与娃哈哈合作。对此,时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的宗庆后认为,百富勤在娃哈哈不 知情的状况下将股权卖给了达能,形成娃哈哈合资公司被达能控制 的局面。但是,注册在新加坡的金加公司,其实在成立之初就被达 能控股了70%,香港百富勤只控股了30%,这意味着达能从一开始

7、 就实际控制了娃哈哈。与此同时,达能也曾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 公司,但此举即刻遭到国家商标局拒绝,因此后来达能与娃哈哈便 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 但是,正是这份商标使用合同 ,成为了日后“娃哈哈事件”的导火线,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 款,让娃哈哈在与达能的抗争中陷入了被动。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 有这么一项条款:“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 会进行考虑”。 除此之外,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另外一份简式使用合同,而这份 合同当时已由国内工商局备案。同时,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合同 还约定:甲方和乙方理解并同意

8、签署简式使用合同,仅为了在中 国商标局和工商局注册之用,而所有管制使用商标的条款和条件则 包含在本合同中。2005年,双方又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的第一号修改协 定。在此协议中规定与合资公司签订有代工协议或与合资公司经营 非竞争行业的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可以获得合资公司授予的商标使 用许可。2006年年初,总数近40家的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利润已达10.4 亿元,对此达能认为,那些非合资公司的运营方式,违反了当初的 “一号修改协议”。就此事,双方进行了谈判。 2006年12月9日,达能和娃哈哈相关负责人为此曾经签署了一 个协议,约定达能将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娃哈哈近40家非合资公司 51%的股权。 在此

9、后的2007年召开的全国上,人大代表宗庆后 上书有关领导表示:“警惕外资通过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从 而控制我国的经济。” 2007年4月3日,达能娃哈哈干脆撕破脸皮,作为娃哈哈的掌 门人,宗庆后在媒体上宣布达能强行并购的“罪行”,并列数了达 能数宗罪,宗庆后试图来一次全民战争,将达能扫地出门。而此时达能似乎也早有准备,立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双方当初 的协议合同等公布与众,同时展开了强硬的反击。达能也在协商无 果的情况下于5月9日在斯德哥尔摩申请了对娃哈哈的仲裁,随后的 6月4日达能又在美国把宗庆后的妻子和女儿以危害股东利益为由告 上了法庭。对此宗庆后大为火光,在6月7日辞去了合资公司董事

10、长 的职位,并发表万言书,陈列达能罪状,开始了强硬的反击,在杭 州仲裁委申请了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并开始了反诉讼的准备,一 场法律大战拉开了帷幕。无论是当初达能100%控股金加,还是之后 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及其修改协定,达能的“狼子野心”已经 是“表露无遗”。达能的一举一动“暗藏杀机”而娃哈哈却“视而 不见”,为何?归根到底,是其管理层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由于争议双方在行内业界的巨大影响,使得本次娃哈哈与达能的争 端倍受关注。但是,身陷法律风险漩涡之中的国内企业又何止娃哈 哈一家。此次“娃哈哈达能事件”或许只是 “冰山一角”,同时 也影射出传统法律服务的弊端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缺失。诚如娃

11、哈哈此类“明星企业”,其对法律风险也可“熟视无睹”,那么, 对于国内大多数的企业来说,即便是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也只能是一种“奢望”。或许这与观念有关,但是,“娃哈哈达能 事件”告诉我们,法律风险防范已经是迫在眉睫。知识连接:法国达能集团简介 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的达能集团是一个业务多元化的跨 国食品公司,集团的业务遍布六大洲、产品行销100多 个国家。2003年集团的总营业额达到131.3亿欧元,增 长了7.2%。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 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 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其它重要的排名还包括: 世界最大、欧洲最大的鲜乳制品生产商;

12、世界最大、欧 洲最大的饼干生产商;世界第二、欧洲第二矿泉水生产 商;欧洲最大的酱料及调味品生产商欧洲第二的啤酒生 产商;欧洲第二的面条生产商;欧洲第二的玻璃容器生 产商;欧洲第三的方便食品生产商。以下是对中国的经济战略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上海酸奶及保鲜乳项目, 达能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 成立5家合资公司,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后,拿 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

13、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股权,成为该公司 第三大股东。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达20.01%。 2006年7月,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 团的第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 。致力于酸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盘点:民族品牌被收购后多数从地球上消失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外资收购的民族品牌不 计其数。其中不少民族品牌在被外资收购后已被 人们遗忘,而外资品牌则趁机蚕食市场份额;没有 消失的,也有不少市场份额萎缩,不复当年之勇 。在2009年目前股市暴跌的背景下,可口可乐

14、收购 汇源,不仅有“抄底”中国优质资产的嫌疑,更让市 场人士担心,汇源这一民族品牌在收购后恐怕又 将被打入“冷宫”。想当年,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 收购的国产碳酸饮料品牌早已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已足以让我们担心汇源今后的命运了。以下为部分被收购的民族品牌现状美加净:该品牌原占有国内市场近20%的份额。1990年,上海家化 与庄臣合资,“美加净”商标被搁置。上海家化于1994年出5亿元 收回美加净商标,但已失去了宝贵时机。中华牙膏: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 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上海牙膏厂“中华”牙膏,如今,中华牙膏在 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活力28:1996年,与德国美

15、洁时公司合资后,双方规定的合资公司 洗衣粉产量的50%使用“活力28”品牌的承诺没有兑现,前3年共投 入1.84亿元用于“活力28”宣传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一纸空文。“活 力28”这个知名品牌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消失了。南孚电池:自1999年9月起,通过数次转让,2003年,72%的股权落 入吉列手中,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市场占有率不 及南孚的10%。而南孚被吉列控制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 力被闲置。如今这一曾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中国第一的电池 品牌已经不属于民族品牌了。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达能公司收购,现在乐百氏品牌已基本 退出市场。此外,达能还在中国收购了上海梅

16、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 50%股权,汇源果汁22.18%股权。还在乳业收购了蒙牛50%股权,光 明20.01%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 小护士:法国欧莱雅2003年收购小护士。5年后的今天,小护士在 市场上也几乎销声匿迹。 苏泊尔: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40%,评估品牌价值 16.248亿元。2006年8月,法国seb(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获得苏泊 尔控股权。 大宝:2008年7月30日,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至此,中国 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 奥妮系列商标:“洁花”洗发液134万美元被收购; “孔雀”电视机315万美元被收购; “豪门”啤酒6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光明”染发液2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金鸡”鞋油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洁银”牙膏10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太湖水”啤酒2500万元人民币被收购; “凯歌“(电视)消失了 “燕舞”(收录机)消失了感慨万分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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