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方案与对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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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5月无锡跨境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电子商务通关平台方案与对接方案与对接提纲跨境电商发展1海关管理创新2试点工作建议4海关通关平台3国家政策国家政策2013年国办发201389号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 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实施进行指导,首批5个城市开展试点,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 2016年3月财关税201618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 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对外公布和调整。“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2013年9月和10月伴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在未来将有更加广阔的空间。通过建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例的研究和制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国务院政府工作部署2015年6月国办发【2015】46号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完善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推动“

3、一带一路”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度措施制度措施质检、税务、外汇配套政策与制度2013年11月质检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通 2013593号) 2013年12月财政部 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396号)。 2015年11月质检总局137号令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海关监管和便利化措施2014年7月全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版系统上线,海关总署发布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

4、 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2015年5月海关总署下发通知,调整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7*24)。2015年9月海关总署下发通知,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不得扩大试点范围。2016年4月全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系统上线,海关总署发布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5年3月杭州综试区获得批复。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的“先行先试区”,充分利用市场倒逼力量,着力破解制约外贸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把当前形势之危转化为长远发展之机。2016年1月批复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综试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深化简政

5、放权,放管结合。1出口方面,国内电商企业以小批量,多批次的方式销往境外的出口商品,需要低成本快速便捷通关,解决出口结汇与退税的困难,扶持中小微电商企业的发展。2进口方面,国内消费者对于网购跨境电商商品需求强烈,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提供便捷高效的通关渠道和放心保质的消费环境,做到税费应收尽收。总体需求二是信息化手段创新,依托电子口岸协调机制和平台建设优势,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与电商平台、支付、物流等企业的系统联网对接,可有效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业务创新,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政策和措施,实现通得快、管得住,防范监管风险。机制创新四种模式跨

6、境电子 商务四种 业务模式一般出口直购进口特殊区域出口网购保税进口提纲跨境电商发展1海关管理创新2海关通关平台3试点工作建议4海关监管体系企业接入模式企业接入模式海关接入中国电子 口岸数据 中心直属海关 数据分中 心单一窗口地方电子 口岸地方跨境 公共服务 平台技术接入规范技术接入规范数据交换平台金关工程二 期海关外网 数据接入规 范与标准直属海关部 署政务节点 地方平台建 设商务节点海关认可CA安 全认证企业身份 认证和安 全保障数据完整 性防篡改 与防抵赖报文接口标准报文接口标准海关对外统一 业务报文标准企业开发 严格执行 统一标准全国一体 化对接无 缝切换报文含数据传 输签与业务签接入节

7、点 平台验证 传输签跨境通关 系统验证 业务签单一窗口模式接入单一窗口模式接入单一窗口定位目标单一窗口定位目标定位:建设企业统一对接海 关、质检、税务、外汇等口 岸管理部门的网络数据通道目标:建立跨部门权威业务 数据的共享机制,通过各项 创新与服务,提升口岸便利 化水平,降低成本。建议:着力研究跨境电子商 务综试区的各项创新,推动 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和发展, 落实线上B2B贸易便利化。提示:单一窗口不应为简单 提供和封装海关、质检等接 口,更不应制定大业务接口 统一海关和质检接口。应在 业务上优化流程体现新价 值。单一窗口定位目标电子数据互联互通电子数据互联互通按照2013年8月国办发20138

8、9号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 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海关总署已于2014年7月1日在东莞地区上线全国海关跨 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系统。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通过与电商平台、支付企业、物流企业 的联网订单、支付、物流等原始数据,优化创新通关管理流程,解决跨境电子商 务零售出口企业便捷通关、正常结汇、出口退税等方面的问题。创新管理模式, 实现“管得住、通的快”规避监管风险。清单清单自动比对核放自动比对核放定期汇总申报报关定期汇总申报报关全程无纸便捷通关全程无纸便捷通关出口通关介绍允许商品简化归类公共服务平台 综合服务平台自主汇总和退免税优化降低通关成本出口业务创新物流渠道集约化 顺势

9、监管便利化支持出口退免税新渠道和品牌化低成本综试区政策复制推广数据共享与金融扶持新价值好政策在线交易数据互联在线交易数据互联按照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批示和指示精神,要进一步支持 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海关总署已 于2016年4月8日在广州海关上线全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系统。优化创新通关管理流程,统一数据接入标准和安全认证规范。建立风险分析与监控措施,实现监管前推后移,加大稽查稽私力度。个人实名核实依托公安、银行、移动运营商及海关情报系统联网。风险管理体系会基于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建立正面商品清单建立正面商品清单个人认证及额度管控个人认证及

10、额度管控便捷通关及风险防范便捷通关及风险防范进口通关介绍经营平台实名认证 财税税负公平加强事后分析监控商务及质检部门跨境电子商务特性进口业务创新境外消费回流 线上线下互动进口税收公平公正物流方式多样化促消费实名认证和商品溯源引导经营平台诚信自律阳光化新理念进口业务要点邮件 快件(KJ2或个 人物品) 一般贸易 跨境电子商务实名认证 限单次额(2千) 限年度额(2万)行邮税 货物税,跨境电子 商务享受减免 按照WTO规则不再 区分货物与物品, 统一关税与国内 税。促消费升级及回流 设正面清单(部分商品 仅限保税进口) 不涉证涉检(保税进口 一线入区需通关单)清关 模式税收 政策个人 消费商品 准

11、入提纲跨境电商发展1海关监管创新2试点工作建议4海关通关平台31、登录跨境系统(电子口岸IC卡)2、选择用户入口(跨境企业登记类型)3、选择业务功能出口系统登录http:/主要功能1、出口商品备案2、出境清单申报业务环节企业发送报文企业接收回执出口商品备案201商品备案报文202商品备案回执报文1、消费者下单成功301电子订单报文302订单回执报文2、消费者支付成功401支付凭证报文402支付回执报文3、物流承运货物501物流运单报文502运单回执报文4、运抵监管场所503物流状态报文(运抵)504运单状态回执报文5、申报清单601出境清单报文602清单回执报文6、清单审核通过602清单回执报

12、文(单证审结)7、货物分拣验放 602清单回执报文(实货放行)8、货物人工查验602清单回执报文(转缉私等)9、货物实际离境503物流状态报文(离境)504运单状态回执报文10、清单结关602清单回执报文(结关)清单核放商品 备案业务流程企业按规定选择一个自然月度内的已结 关出境清单进行归并汇总,生成汇总申 请单。海关自动审核汇总申请单,数据无缝对 接QP/H2010通关管理系统。出口报关单(9610)自动结关,向外 汇、国税发送电子数据,签发结汇、退 税报关单,并触发对出境清单结案。汇总报关进口系统登录1、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2、选择企业跨境电商类型企业角色术语解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提供跨

13、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交易平台的企业。电商平台未在海关注册登记,可以中国电子口岸发布的电商平台标识编号为准。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或者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业务的企业。 物流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配送的企业。支付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报关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提供清单申报的代理报关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直购进口业务模式,根据进境商品包裹运抵和实际理货情况向海关申报入库明细单。单证范围术语解释电子订单根据网上实际交易形成的电子订单数据。物流运单根据电子订单的物流运输安排形成的物流运单数据。物流运单状态物流企业发送商品实际妥投状态数据。支付凭证根据订单

14、的实际交易情况形成的支付凭证数据。进口清单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 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 办理报关手续。 申报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 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撤销申请单电商企业或其代理申报企业向海关发起撤销清单申报的电子数据。入库明细单直购进口模式进境商品到海关监管场所进行理货,监管场所经营人形成的入库明细单数据。税单根据清单中的商品信息、税率等,生成税单,并凭以核扣税款。缴款书海关定期汇总电子税单生成缴款书,企业凭缴款书缴纳税款的凭证。企业通关服务通关服务系统交易数据电 子 订 单 查 询物 流

15、 运 单 查 询物 流 运 单 状 态支 付 单 查 询清单 申报清 单 申 报清 单 查 询修撤单管理撤 销 申 请 单 申 报撤 销 申 请 单 查 询修 改 清 单 申 报修 改 清 单 查 询税单 管理电 子 税 单 查 询缴 款 书 查 询舱单及 转关管 理入 库 明 细 单 申 报入 库 明 细 单 查 询退货 管理退 货 申 请 单 申 报退 货 申 请 单 查 询公共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系统个人个人 额度 查询电子 税单 查询通关 状态 查询正面 清单 查询企业个人 额度 查询正面 清单 查询政务部门数 据 共 享查 询 统 计提纲跨境电商发展1海关监管创新2海关通关平台3试点工作

16、建议4企业入网登记企业入网登记报关企业 监管场所经营人电子商务企业 物流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支付企业例外情况。对于电商平台未 在海关登记,各关收集实际 情况,以中国电子口岸发布 的电商平台标识编号为准, 可由电商企业发送订单。跨境企业登记联网对接开发联网对接开发电商平台或电商企业,传输签联网报送 代发企业(邮快企业),传输签联网报送电子订单支付企业,传输签联网报送 代发企业(邮快企业),传输签联网报送支付单物流企业,传输签联网报送物流运单及状态有关企业或第三方平台,传输签联网报送 电商企业自理或报关企业代理,业务签申报进口清单/撤销申请 单监管场所经营人,传输签联网报送入库明细单参考资料: 全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技术规范 全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联网标准) 全国海关跨境进口统一版XML报文验证工具软件系统上线运行系统上线运行系统环境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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