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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4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A19.1)19.1 说明1、适用于建筑物高度超过20m以上的工程。2、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算高度;19.2 包括的内容:1、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2、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3、由于人工引起的机械降效。4、施工电梯使用费、高层加压水泵台班费。19.3 工程量计算规则1、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按0.000以上(包括首层面层、找平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措施项目及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2、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3、机械降效按规
2、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示例】某建筑物16层,檐口高度48m,已知0.000以上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为1000万元,其中人工费130万元,材料费750万元,机械费100万元,管理费20万元,试计算该工程的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费用。【解】1)查定额子目A19-3 50m以内2)超高增加人工费:1303.36%4.368万元超高机械降效费:1006.65%6.65万元 注意:1、顶层建筑物超过该天面面积1/3时可以计算高度。2、建筑物有不同的高度时,按不同高度的水平划分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高度,当加 权平均高度超过20m时,套相应子目。 加权平均高度=(高度1面积1高度2面 积2高度3面积3 )/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