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概论——税目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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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税目和税率营业税按行业和类别分别设置了9个税目,实现不同比 例税率。 1、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陆、航空、管道、装 卸运输5大类。统一实行3%的税率。 2、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 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统一实行3%的税率。 3、邮电通讯业(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包 括:邮政、电信2个行业。统一实行3%的税率。4、文化体育业 (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 包括:文化业、体育业2个行业。统一实行3% 的税率。5、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 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 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 业和其他服务业。统一

2、实行5%的税率。 6、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 。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著作权、商誉。统一实行5%的税率。以无形资 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行为,不 征营业税。7、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土地 附着 物。统一实行5%的税率。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 转让的,比照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 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8、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保险2个行业。统一 实行8%的税率。5%归地方,3%归中央。从2001年起金融保 险业税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三年后降为5%。9、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

3、歌舞厅、音 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场、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场所, 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各种饮食服务和其他服务。执 行5%20%的幅度税率。北京地区执行10%的税率。2001年5 月1日起,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游艺、 台球、高尔夫球场、保龄球等娱乐行业营业税统一按20%的 税率执行。(财税200173号文) (三)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 应税劳务等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包括: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 代垫费用等。具体的营业额的确定: 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 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以全程运

4、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 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 计税依据。联运业务由两个运输企业完成,特点是一次购 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3、旅游企业组织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 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 额为营业额。 4、旅游企业组织的境内旅游,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 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 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以工 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承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6、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营业额包括工程所用 原材料及其他物资

5、和动力的价款。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 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混合销售) 7、金融企业经营转贷外汇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的 余额为营业额。 8、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按实际收到的利 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催收贷款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 行。 9、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险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 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0、保险公司办理的储金业务(还本的)的营业额,以纳 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息折算 的月利率计算。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从“保费 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6、。11、外汇、有价证券、期货(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指 金融机构),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非金融机 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营业税。货物期货不 征营业税。 12、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货物购人价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杂费、安装费、保险费等)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 13、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4、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 报酬为营业额。 15、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 减去付

7、给提供场地的单位、演出公司、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 为营业额。 16、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费、 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其他费为营业额。(混合销 售)17、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由税务机 关按照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视同销售不动产) 18、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 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 定营业额。 (1)按当月提供的同类劳务或不动产平均价格核定; (2)按最近一个时期同类劳务或不动产平均价格核定; (3)按公式核定:计税 营业成本或 成本 营业税价格 工程成本 利润率 税率 =(1+) (1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营业额 税率 (五)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1、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 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税务部门将从 高适用税率。 2、混合销售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或为 主的企业)、企业性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经营者的混合销售, 视同销售货物,不征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 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营业税。 3、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非应税劳务行为应分别 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 别核算的一并征增值税。 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否 则不得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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