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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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系统开展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月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为切实增强我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安全管理和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类服务机构安全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民政系统服务机构 2016 年“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安全管理月”活动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强化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巡查督查等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

2、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活动时间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四、活动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月”活动与全国、全省 、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月”同步,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第一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结合 2015 年由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5352 号)、信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火灾防控“

3、利剑”行动的实施方案(信民文2016 19号)要求,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的多轮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 、建筑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防火等各项安全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食品卫生是否达标,服务机构是否无证经营等。特别要做好汛期各类服务机构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服务机构防汛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汛期各类应急物资 、装备和队伍的准备情况等。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

4、患和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逐家落实整治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治期间的防范措施。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确保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对安全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 ,要边排查、边报告、边整治,尽快解决;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机构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同时,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在前期专项治理基础上,结合此次“安全管理月”活动,对辖区进行深入的排查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

5、整改、及时汇报。要积极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和“微信传安全”活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大家查找身边服务机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 ,并上传到县局办公室邮箱,引导全社会关注服务机构安全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第二阶段(6 月 11 日至 6 月 20 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活动。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一是要紧密结合日常民政宣传、法制宣传、业务宣传等活动,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栏、

6、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典型经验,曝光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二是要采取张贴横幅 、制作宣传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使“安全管理月”宣传活动进入到每一个民政机关、服务机构和社区。三是各服务机构在“安全管理月”活动期间至少要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或培训,邀请消防官兵或者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到机构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加强各种险情下防护、逃生演练。四是要与本地安监、公安消防、食药监管等安全管理部门对接,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联合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第三阶段(6 月 21 日至 6 月 30

7、 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督查。县民政局将协调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 ,采用“双随机”等多种抽查方式,对各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 、直插现场,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五、“安全管理月”活动具体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乡镇(处、区 )民政所(办)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月”活动,建立活动领

8、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要将“安全管理月 ”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 、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 、有序开展。(二)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将“安全管理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管理观念、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落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切实深入开展活动。要狠抓活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有效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9、(三)加强宣传,确保安全 。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在做好宣传报道的基础上,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尤其要在活动开始、结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责任要求,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要确定一名“安全管理月”活动专职联络员与县局联系沟通,并于 6 月 8 日下班前报送专职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7 月 1 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 1280 像素 x720 像素,格式为 mp4、mpg2、avl、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 像素 x1080 像素,格式为 jpg、png、psd)等 。活动期间各乡镇(处、区)民政所(办)专职联络员要及时向县局报送本地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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