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和股东大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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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和股东大会的运作工商121班李 辉股东及其法律地位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 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选举权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收益权优先权直接索赔权提议召集权其他权利有限公司 层面主要体现 为“单独股东权 ” 股份有限 公司层面主要 体现为“少数股 东权”,以维护 小股东利益。相关权利原始取得善意取得 继受取得 1

2、.设立时的原 始取得。 2.设立后的原 始取得。 通过受让、 受赠、继承、 公司合并等途 径而取得股东 资格 ,成为 公司新股东。善意取得是指 股份的受让人,依 据公司法所规定的 转让方法,善意地 从无权利人处取得 股票,从而获得股 东资格。 原始取得1.设立时的原 始取得。 2.设立后的原 始取得。 原始取得1.设立时的原 始取得。 2.设立后的原 始取得。 继受取得 通过受让、 受赠、继承、 公司合并等途 径而取得股东 资格 ,成为 公司新股东。继受取得 通过受让、 受赠、继承、 公司合并等途 径而取得股东 资格 ,成为 公司新股东。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 股份的受让人,依 据公司法所规定

3、的 转让方法,善意地 从无权利人处取得 股票,从而获得股 东资格。 股东资格取得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股东资格丧失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

4、法人股东终止;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

6、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三种类型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 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 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 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 体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 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 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 。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 股东大会的无效与撤消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7、司章程,或者决 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1)股东大会的主持 。(3)股东大会会议。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应当将会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天;无记名股票30天。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应该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表决。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普通决议 特殊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8、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 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特殊决议 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殊决议 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殊决议 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感谢聆听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 。本 是 同 根 生 ,相 煎 何 太 急 。这位同学,你提问的问题非 常好,但因为本人知识浅薄, 不能给于你很好的回答,如果 你对这些感兴趣,我想我们可 以在课下进行深入讨论,对没 能回答你的问题再次表达我的 歉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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