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渎职罪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48552865 上传时间:2018-07-17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4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十章  渎职罪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第三十章  渎职罪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第三十章  渎职罪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第三十章  渎职罪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第三十章  渎职罪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十章 渎职罪》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十章 渎职罪(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第三十章 渎职罪一 、滥用职权罪二、玩忽职守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 规定。理解:1、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 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2、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 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 损失的,构成受贿罪。二、玩忽职守罪理解:

2、1、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 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的 行为。2、与滥用职权的界限滥用职权者认识到自己是在滥用职权,明知不该用 而用,该用而不用,因此,对危害结果则是采取放任 的间接故意;而玩忽职守则意识到自己在履行职责, 该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认真地履行,其对危害结果,则 是出于过失。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 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 定酌情处罚。五、 徇

3、私枉法罪 六、枉法仲裁罪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 六)七、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修正案(四 )八、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 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修改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 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 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 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 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4、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 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 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 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 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 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 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 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

5、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解:1、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 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2、徇私枉法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3、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4、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九、私放在押人员罪十、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 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一、 徇私舞弊减刑、假

6、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 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十 二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三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第4

7、03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 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 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 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 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 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十六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8、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 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 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 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 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 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 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的行为。十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9、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 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 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十八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 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 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 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十九 环境监管失职罪 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 亡的严重后

10、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十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 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一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 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 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 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二十 二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 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

11、用土 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 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二十三 放纵走私罪 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 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十四 商检徇私舞弊罪二十五 商检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 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 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 利益遭受重大损

12、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二十六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二十七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 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二十八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 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 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十九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

13、出入境证件罪三十 放行偷越国 (边)境人员罪, 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 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 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 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三十一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三十二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 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 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 解救,

14、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 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十三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 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十四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 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十五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