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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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税税 法法Tax Law LOGO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管理规定票的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一节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章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第一节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1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2一、发票的概念和作用一、发票的概念和作用一、发票的概念和作用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是发货票的简称,它是指在购销商品,提 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 的收付款凭证。(二)发票的作用 1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 2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 3发票是税

2、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 (一)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 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 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 、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 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规定 1普通发票是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 2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 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单位和

3、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 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 专用章。同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 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付款单位全称。凡使用定额 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填开定额发票时,必须按照发生 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准确填开日期,不得虚 开或不开日期。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三)新版普通发票的规定 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 ,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暂时保留7种发票,即发票换票证、机动车销售统 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 一发票(自开、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代开)、航空运输电 子客票行程单。 新版统一通用发票,如图3-1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二、发票的基本内容发票不是唯一合法的扣税凭证,除发票以 外,企业真实发生的各项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 的,如折旧、工资等费用可以凭自制凭证扣除。 企业无法取得发票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和企业 生产经营有关的真实发生费用的有效证明。三、发票的领购三、发票的领购(一)可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后,可申请 领购发票。 (2)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

5、需要使用发票的, 也可以申请领购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 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 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二)领购发票的具体程序四、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四、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四、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 (一)开具发票的规定 (1)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 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 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3)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 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 证

6、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4)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 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 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 章。四、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四、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1)发票票据不符合规定。 (2)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 (3)发票来源不符合规定。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比较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比较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比 较 (一)使用范围不同 (二)作用不同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四)联次不同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五、网络发票五、网络发票五、网络发票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适

7、用于在我国境 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 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LOGO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 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 (一)专用发票

8、的开具范围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 开具专用发票。 (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 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 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 1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9、票 2零售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特殊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简易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三)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四)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

10、的收款 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 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 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 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 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的内容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 ,基

11、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1)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的记账凭证; (2)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 查的凭证; (3)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2新办企业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 专用发票。 3不得领购专用发票的情形 4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规定 从事增值税应

12、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发票(简称货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 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2)试点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运专 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5.专用发票的保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13、一的,属于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 (1)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2)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3)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 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4)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和联次(二)认证抵扣 1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2不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3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三)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

14、发票联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管理规定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管理规定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管理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 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 ,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缴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 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 票数据电文。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管理规定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管理规定五、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 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 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 (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 (4)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 (5)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 (6)运输服务业需要开具红字货运专用发票的处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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