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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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县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 法情况报告法情况报告关于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主任、各位副主任: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近三年县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如下:三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格依法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2 年至 2015 年 8 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53013 件,审结 52383 件,案件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省法院前

2、列,2015 年 1 至 8 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与 2012 年相比同比缩短18 天,审判质效提升明显,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 96.26%,列全市法院第 2 位;申诉率 0.2%,列全市法院第 1 位,服判息诉效果居全市法院前列。一、我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基本情况(一)坚持公正司法 ,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和完善合议庭成员在交叉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中的共同参与和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合议庭成员履职行为在裁判结果中的责任。二是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早在 2011 年,我院就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关于落实量刑规范化意见的实施细则,对

3、常见多发的 17 类犯罪,根据情节不同,准确把握各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一量刑尺度,促进量刑公正均衡 。实行量刑规范化以来,我院共审结适用量刑规范化案件 2522 件,当庭宣判 2272 件,当庭宣判率 90%。三是采取“分段集约执行”模式,优化执行权配置。坚持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制作执行流程管理表,实行节点控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执行权力的运行。四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 、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着力从制度落实上

4、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发生。五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2012 年以来,共为 389 名被告人通知指定辩护律师,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六是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努力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截止目前,已有两件进京访案件获准终结报备。(二)加强审判管理,全面依法履职一是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动态分析机制,推动审判质量全面提高。案件质效评估由部门和条线细化到法官个人

5、,每周、每月、每季度进行通报排名。出台案件质量效率评查(督查)细则、关 于院庭长参与案件评查的若干规定,严格评查标准 ,明确责任追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审判管理提示书形式反馈至各部门,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逐案逐条 落实整改,限期补正,并将案件质量和评查结果作为干警审判业绩考评、岗位目标奖惩 、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两评查”活动,通过互评互纠的机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三年来,共评查庭审 466 件次,评查裁判文书 935 篇,对疑难案件及改判、发回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8 月我院的二审发改瑕疵率分别为4.70%、4.26

6、%和 3.76%,数据逐年下降,表明案件质量呈增益趋势。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保证案件程序公正、高效。出台关于加强长期未结案件预防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规范案件催督办机制 ,严控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等事项的审批,新增超六个月以上未结案须上审委会汇报,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三是开发科学办案评估系统,客观评估法官办案工作实绩。在运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系统对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管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发“办案工作量权重评估系统”平台 ,区分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办理中的难易程度 ,全面、客观评估法官办案工作实绩。四是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监督管理新机制。依托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每个业务部

7、门、每名办案法官的具体办案情况和全院案件审理进度。建成集庭审监督、应用系统展示、执行指挥、车辆 gps 监控、应急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集控中心,有效运用信息化提升审执工作质效。五是健全网上“点对点”执行征信和查控体系,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与银行、公安、国土、工商等单位建立健全了网上查控被执行人和相关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婚姻登记、出入境等执行新机制。2012 年以来,我院共查封房地产 1250 套,强制腾房 535 套,查封、扣押车辆 495 辆,限制出入境 166 人,司法拘留 703人,公布失信黑名单 9094 人。六是探索和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职权和资源配置

8、。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成立速裁庭,完善速裁工作机制 ,简化审判流程,构建简易灵活、高效便民的诉讼程序。推行简式裁判文书 ,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 。深化庭审记录改革,共有825 件案件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切实提高庭审效率。(三)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打造阳光司法服务平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及表达权。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打造集远程预立案、案件查询、文书公开 、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司法服务平台。二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截至目前共向“中国裁判文书网 ”

9、上传裁判文书 12198 篇。开展庭审同步直播 ,通过法院外网、东大门户外电子屏,共对 293 起案件庭审进行了直播。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配备专人值班 ,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全面推行司法网拍,2013 年以来共成交 403 件,总成交额5.97 亿元,平均溢价率 28.11%,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干扰,确保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开发司法鉴定、评估案件查询系统,便于当事人及时掌握鉴定(评估)案件的办理进程和相关费用等信息。建立诉讼档案电子阅览室,方便诉讼当事人查阅。三是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不断丰富执行举措,通过县电信大厦、金融中心等户外大型电子屏、银行网点营

10、业厅、微信平台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和信息,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四是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民主。探索适度分权大陪审制改革,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实现陪审员数量由原先的 45 人增加到 182 人,达到我院法官人数的两倍。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邀请陪审员参审案件 6494 件,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力度。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法官任免制度,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涉企案件审执、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判监督管理和民间借贷案件审执等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

11、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每年分乡镇(街道)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2012 年以来共办结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1 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拓展监督渠道。开通 xx 法院微信公众号,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信赖和参与 。(四)注重队伍建设 ,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一是实施“专业化养成计划 ”,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由法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确定专业养成方向,组建法官“自组织”业务学习团队,力争使每一位主审法官在某

12、个审判领域拥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增强法官个体和法院整体的司法公信力。深化与西南政法大学建立院校合作关系,开展教学实践和学术交流合作,促进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协同创新。开展示范观摩庭和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以青年法官论坛、疑难复杂案件定期讨论、技能竞赛等为载体,加快青年审判业务骨干培养和法官成长成才机制建设。注重实践锻炼 ,健全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落实“两个责任 ”,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见等多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13、、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真正建起“防火墙 ”、划出“隔离带”。强化“一岗双责”,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健全“廉政监督卡”制度 ,实现关口前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廉政自觉性;拓展廉政教育形式,组织新进人员及初任法官参观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廉政风险节点排查工作,制定廉洁司法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完善大标的案件监管,在立案、审理、鉴定、拍卖等各环节全程动态监督,实行“一案一档”,并邀请当事人进行反馈和测评 。三是全面加

14、强作风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高院“十个一律”等 各项规定,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开展日常巡查和审务督察,对庭审规范 、文明接待、诉讼服务及工作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开展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 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着力化解执行难、执行乱。坚持院领导 联系乡镇(街道)制度,通过定期走访 、参加联席会议、参与重大案件协调等方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为民意识,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

15、,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年来,我院的案件数量始终居于全市法院前列,其中,2013 年案件数量高达 15088 件,而人员却远少于鄞州、慈溪等法院。今年 1-8月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 10.43%,随着立案登记制深入实施,案多人少难题将更为凸显 。二是案件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立 案登记制实施之前,法院对涉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 、房屋拆迁、职工安置、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等敏感、群体性案件,一般以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的方法, 引导当事人通过政府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立案登记

16、制实施后,法院将对该类案件予以受理,而这些案件一旦进入诉讼,对法官如何妥善处理该类案件将带来巨大的挑 战 ,仅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可能不会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期间更为重要的是做大量矛盾化解工作,且该类案件往往较为敏感,一旦处理不妥,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直接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三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彻底破解 。由于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丧失,我院的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长期处于全省法院中下游。如 2013 年我院一审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仅为 39.82%,意味着平均每 10 件民商事案件,就有 6 件进行执行程序。尽管 2015 年该项数据上升至 54.54%,但仍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同时 ,由于综合治理执行难体系尚不健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情况普遍,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难找、清偿比例低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的实际到位率和群众满意度低,涉执行信访较多。四是审执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近年来我院的各项办案数据指标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部分办案数据指标仍然较为落后,如申诉改判发回率略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 ,而实际执行率、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等一直是我院的薄弱指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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