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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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部分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林文修 2004.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Building讲稿提纲q2002年版情况介绍q建筑结构q房屋抗震设计q结构鉴定与加固一、2002年版情况介绍1、2002年版条文修订背景近两年来,一批重要的工程建设标准相继批准发布。这些标准发布时,都 同时公布了该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从而涉及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中大量需 要修改或补充;此外还有一批标准虽还未修订,但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中摘录的这些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和新

2、修订的标准内容需要协调。 2、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的编制原则 2.1 修订时仍然遵照制定2000年版强制性条文时的总原则,即将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建康、环境保护和其他 公众利益,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 要求的条文纳入强制性条文。 2.2修订中,经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 员会研究,确定了编制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中的几点原则性意见: 强制性条文应具有可操作性; 对争议较大,且未完全取得一致意见的条文,暫不纳入; 强制性条文之间应协调一致,对不一致的条文要协调,使其不出现矛盾,且不重复; 强制性条文中不应

3、引用其它标准中非强制性的内容以及推荐性标准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仅摘自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包括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条文的用词采用“必须、严禁”和“应、不应、不得”等用词,一般不采 用“宜、不宜”等用词; 对新发布的标准中已公布的强制性条文,应慎重对待。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修改或补充;个别需要修改、补充的,要经过规定的标准局部修订程序。3、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简介 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全文共分九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107本,共编录强制性条 文1444条,详见下表。篇 号名 称标 准 数条 文 数所 占 %第 一 篇建筑设计2916912第 二 篇建筑防火2033523第 三 篇建筑设备131178

4、第 四 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0745第 五 篇结构设计1715711第 六 篇房屋抗震设计8786第 七 篇结构鉴定和加固6926第 八 篇施工质量2924817第 九 篇施工安全817412合 计 1444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比2000年版减少了100条,引用的标准数增加了10本,引 用标准的更新率为42%。 4、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的编制机构及编制程序咨询委员会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协助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强制性条文的管理、解释和监督检查;对拟建工程中采用的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条文规定 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核工作。 主任扩大会议及全体会议咨询委员会各专业组初步审查意见主任扩大会议及全体

5、会议审查意见编制组反馈意见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讨论稿讨论稿报批稿建设部批准发布5、如何了解标准规范条文信息的变化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9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 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砌体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2001 ,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2.1、3.2.2、3.2.3、5.1.1、5.2.4 、5.2.5、6.1.1、6.2.2、6.2.1、6.2.8、6.2.10、6.2.11、7.1.2、7.1.3、7.

6、3.2、 7.3.12、7.4.1、7.4.6、8.2.8、9.2.2、9.4.3、10.1.8、10.4.11、10.1.12、 10.4.14、10.4.19、10.5.5、10.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 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 国建筑关于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在“工程建设标准化”2002年6期中作了如下公告: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 1月

7、起实施。经此次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其中,第3.1.1、3.2.1、3.2.2、 3.2.3、5.1.1、5.2.4、6.1.1、6.2.1、6.2.2、6.2.10、6.2.11、7.1.2、7.1.3、 7.3.2、7.3.12、7.4.1、9.2.2、10.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6.2.8、7.4.6、8.2.8、9.4.3、10.1.8、10.4.14、10.4.19、10.5.5、10.5.6条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9月27日 最新消息:根据建设部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

8、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 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编写的“房屋建筑技术”, 从2003年11月启动这项工作。 二、建筑结构 1 基本规定 1.1 结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条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1条1.0.5 结构的设计年限应按表1.0.5采用。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表1.0.5类 别设计使用年限 (年)示 例15临时性结构225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350普通房屋和构筑物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

9、规定时期 内,只需要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要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 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 用年限,如达不到这个年限则意味着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的一个环节上 出现了非正常情况,应查找原因。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 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 1.2结构荷载和组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3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 15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0.5 本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在确定各类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时,会涉及出现

10、荷载最大值的时域问题,本 规范统一采用一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作为规定荷载最大值的时域,在此 也称之为设计基准期。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做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结构上作用的荷载,可按下列原则分类:按时间的变异性质: 按空间的变异性质:按反应的变异性质:永久荷载(恒荷载) 可变荷载(活荷载 ) 偶然荷载固定荷载 自由荷载静力荷载 动力荷载2混凝土结构设计 2.1钢筋混凝土结构荷载标准值:是指荷载在结构预期寿命期内的荷载最大值。它可以

11、通过对同 类荷载的长期观测和普遍调查,在取得其统计规律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也可 以根据设计实践的工程经验,经判断后给以估计。荷载代表值:在设计表达式中直接采用的荷载值。其中,荷载的标准值应为 基本代表值。任何荷载在实际情况中,都具有明显的随机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21条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5条 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99 7条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1条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8条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95 2条 冷

12、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95 3条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97 8条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97 10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3.1.8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4.1.34.1.4 新规范取消了原设计强度等级系列中的C7.5级和C10级;增加了 C65、C70、C75、C80级。 真正决定混凝土经济性的是其强度价格比,亦即每元钱可以购买到的单 位体积(m3)的强度设计值(N/mm2)。下表为前段时间某建筑市场商品 混凝土的价格及强度设计值,以及由此而计算的强度价格比。强度等级轴心抗压强度 标准值

13、(MPa)轴心抗压强度 设计值(MPa)价 格 (元/ m3)强度价格比 (m3MPa/元)C1510.07.22500.0288C2013.49.62700.0356C2516.711.93000.0397C3020.114.33250.0440C4026.819.13800.0546C5032.423.13800.0608由表中可以看出,随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提高,强度价格比迅速增加,上 下相差达2倍以上。因此,在结构中采用强度较高的混凝土,对柱、墙、基础等的以受压为主的构件及预应力构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为此,建议改变传统的设计习惯,适当提高设计时选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受弯构件C20C30

14、;受压构件C30C40;预应力构件C30C50;高层建筑底 柱C50或以上。这样不仅承载力提高,抗剪及裂缝控制性能也随之提高。 4.2.24.2.3新规范中建议了选择钢筋的优先次序。新规范突出强调以HRB400级热轧钢筋(即新级钢筋)为主导钢筋,而 以HRB335级热轧钢筋(即原级钢筋)为辅助钢筋。这是由于其高强度、高延性、较高的锚固性能以及较高的强度价格比,并且品种规格也齐全,既有 用作辅助钢筋的细直径规格(6、8、10mm),也有用于大型土木工程的粗钢 筋(3250mm)。按新规范设计以HRB400级钢筋作主导配筋,将使我国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水准提高一级,跟上国际潮流。9.2.1 钢筋保护层的作用:1.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锚固 2.保护钢筋免遭锈蚀 3.对构件受力有效高度的影响 工程实录保护层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环境类别的影响 构件类型的影响 100年使用年限时的要求 原规范:一、室内正常环境;二、a 露天、室内高湿、无侵蚀性水或土壤环境; 新增加:二、b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室内高湿、无侵蚀性水或土壤环境;三、使用除冰盐环境,严寒及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环境、滨海室外环境; 未纳入:四、海洋环境 五、化工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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