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讲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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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 (4-4)陈博通 (十一)、三级配电系统 1、施工现场配电箱设置原则是“三级配电两 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 保护器,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和动作时间参数应匹配,并灵敏有效 。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零线保护 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安装漏电保护 器。三级配电系统 电源接到施工现场后,不能直接接在用电 设备上,而是要经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 、开关箱分配电力后,才能接在用电设备 上,这样的配电系统称为三级配电系统。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总配电箱必须设总漏电保护,分配电箱不 必设漏电保护(不提

2、倡、不反对),开关 箱必须设末级漏电保护,构成两级漏电保 护系统。 总配电箱的总漏电保护有两种安装方式, 一是可安装在总回路的电源隔离开关的负 荷侧(后边),二是可安装在每一分回路 的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后边)。 3、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电源隔离 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 荷侧,且不得用作启动电气设备的开关。 4、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开关箱 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总配电 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 但其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和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应 大于30mA.s。流经

3、人体的流经人体的50Hz50Hz交流电电流按照人的感觉程度如下表所示:交流电电流按照人的感觉程度如下表所示: 电流电流强度(mA)人体感觉程度感知电流1.1能够感觉到的最小电流痉挛电流5引起人的肢体发生痉挛的电 流 摆脱电流10触电后自己能够摆脱的最大 电流 室颤电流50 (在潮湿环境 36v为55mA)短时间内致人死亡的电流注:IEC规定摆脱电流 :10mAs,室颤电流:100mA0.5s 400mA0.15s 10mA120min 5、使用于潮湿或腐蚀介子场所的漏电保护 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 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 大于0.1s。 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

4、自专用的开关箱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 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必须做到“一机 、一箱、一闸、一漏”。 7、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 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 须分设。 (十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 2、施工现场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 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 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 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

5、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 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 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 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 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 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 得使用螺纹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 阻不得大于10。 9、施工现场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 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阻值不得大于30。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 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 (十三)、配电线路 1、配电线路的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 强度。 2、线

6、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 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 与临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 求。 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 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 木等敷设。 5、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 护零线的芯线,并按规定接用。 6、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 (十四)、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 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区域。分配配 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 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3m。 2、配电箱、开关箱周围不得堆放建筑材料 及杂物,应有足

7、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 道,必须采取防雨、防尘、防砸安全防护 措施。 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 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 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 ,配电箱箱体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5mm ,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4、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 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 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 箱应安装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 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5、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 关箱。进、出线口应有护套,严禁承受外 力,严

8、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子和 易燃易爆物接触。 6、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保护 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 接。 7、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录 标记及系统接线图。箱门应配锁,指定专 人负责,并有防雨措施。 8、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工进行定期 检查、维修,并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 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 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 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 志,严禁带电作业。 (十五)、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必须分设。 2、下列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照 明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 尘、比较潮

9、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 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潮湿 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 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 、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 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 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 、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 、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场所 ,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 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 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 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0、。 6、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照明开关 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 器和漏电保护器。 7、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 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 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 、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 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 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8、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物料提升机 (一)、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提升机) 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门架 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规范(JGJ46

11、-2005)及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 (二)、提升机安装前必须办理注册备案 、告知、检验检测、准用证手续,经检验 检测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超 过使用年限的产品。 (三)、提升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组织具有操作资格 的人员进行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应与安 拆单位签订安拆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 责任。各施工现场不得私自安装和拆卸。 (四)、安拆工、司机和电工必须持有效 证件上岗作业。 (五)、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编制专项 的安拆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12、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且履行交底双方签字 手续。同时,要确定安拆指挥人员,划定 安全警戒区域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六)、提升机安装完毕应按设计和标准 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验收合格后,必须经安装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表上签 字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七)、提升机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证的 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做到专人专机,其他 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每班作业前应对卷扬 机、钢丝绳、地锚、缆风绳、地轮、安全 装置等进行认真检查,空车试验运行,确 认无隐患后,方准使用。实行多班作业, 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超过5级以上大风及其它恶劣天气 条件禁止安装、拆卸及

13、使用。 (九)、提升机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装置 (1)、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上行 程限位应灵敏可靠;上行程限位安全越程 不应小于3m。 (2)、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棚,护棚高 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棚应设置 安全标语和警示标志;楼层平台应设置定 型化、工具式安全门和安全锁,平台两侧 应设置封闭式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 手板应铺满铺平。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 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安装 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制动停层、语音影像 信号监控装置。 2、附墙架与缆风绳 (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产 品说明书要求;附墙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

14、连接。 (2)、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必须使 用附墙架。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及 地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地锚可靠 连接。缆风绳、附墙架不得随意拆除。 3、钢丝绳 (1)、钢丝绳、卡具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 (2)、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 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吊盘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 绳不得少于3圈。 (4)、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4、基础与导轨 (1)、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 求。 (2)、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3)、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 高度0.15%。 (4)、井架楼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 加强措施。 5、动

15、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安装应牢固,当卷 扬机卷筒与导轨架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 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钢丝绳 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2)、滑轮与导轨架、吊盘应采用刚性连 接,滑轮应与钢丝绳相匹配。卷筒、滑轮 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3)、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 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6、通信装置 (1)、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 7、避雷装置 (1)、当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 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规定。 施工升

16、降机 (一)、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 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 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和现行 行业标准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 术规程(JGJ-215-2010)、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011)的规定。 (二)、升降机安装前必须办理注册备案 、告知、检验检测、准用证手续,经检验 检测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超 过使用年限的产品。 (三)、升降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组织具有操作资格 的人员进行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应与安 拆单位签订安拆合同,明确双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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