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办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鉴计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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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辦中小學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計畫說明 教育部中華民國95年4月二版目次u背景說明 u評鑑目的 u評鑑的精神 u內容與規準 u評鑑方式 u評鑑組織、成員 與職責 u學校教師專業 發展 評鑑計畫內 容u試辦經費補助 與審查作業u配套措施u試辦時程uQ & Au經驗與傳承背景說明法源依據u目前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3條之1: 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 學與輔導之成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應接受評鑑。前項評鑑之類別、內容、標準 、方式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背景說明法源依據(續)u在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尚未 通過前,現階段暫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教育基本

2、法第9條、第10條、第 13條二、92年9月13日、14日教育部全國 教育發展會議結論與建議事項推動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實施計畫當教師遇見專業發展評鑑怎麼想?我的專業一直都在成長中!這是個不確定的時代:退休即是我的未來 ?評鑑對誰有意義?行政主管?教師本身? 還是我是否專業成長對學校、自己有什麼差別 ?我願意專業成長,但,我不求榮耀!我希望在教師群體中避免競爭情誼 決定我們的行事。老師擔心的是:參與評鑑是否就是不適任教師?評鑑後教師是否就被分等級了?評鑑後若被認定為未達規準,家長 會不會質疑我的專業?評鑑是否會成為行政迫害老師的工 具?既然術業有專攻、各有所長,那麼 在專業領域,是

3、誰來當頭?老師更關心的是:誰有權參與對誰的評鑑? 評鑑的目的是向誰負責? 向行政負責:教育主管機關、家長 、社會 向專業負責:教師自己 向服務對象負責:學生 如果目的是成長不是考核 ,那麼參與評鑑者是否應該包括所有 不同身分的人(包括學生),而且最 好是由下而上經過協商來進行!老師認為評鑑的目的應是:專業評鑑健康檢查 評鑑是為了改進,而非為了證明 。 以自我評鑑出發,促進對話、發現問題 、研擬改進策略。 提供一個檢視、對話、反思、回饋的系 統,讓教師可以了解自己專業上的優點和 缺失。 從不斷的自我了解與省視中獲得回饋, 並以此釐清未來專業發展的方向,作為規 劃未來專業發展的依據。評鑑目的u本計

4、畫所補助試辦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係形成性教師評鑑和教師績效考核 、不適任教師處理、教師分級制度脫勾u目的在協助教師瞭解教學之優點、待改 進之處,並進一步協助教師改進教學或提供適當的在職進修課程和計畫,以提升教 學品質,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評鑑精神u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軸u鼓勵學校申請試辦,教師自願參加u鼓勵教師以自我省思及同儕專業互動 為成長手段u以精進教學和班級經營為主要成長 內涵u期待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效能獲得 有效提升內容與規準u評鑑內容包括下列四個層面: 一、課程設計與教學 二、班級經營與輔導 三、研究發展與進修 四、敬業精神及態度u此規定是有彈性的,允許試辦主管機關及學 校因地制宜,每年

5、可選一個層面或數個層面 u評鑑規準:可參考國內外的其他教師專業評 鑑規準後研議制訂之。參考網址: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規準之參考資料 http:/www.edu.tw/EDU_WEB/Web/EDURES/index.htm( 教育部/教研會/電子公告) 內容與規準(續)(一)張新仁:中小學教師教學評鑑工具之發展編製 (二)潘慧玲:發展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指 標之研究 (三)張德銳:發展性教學輔導系統手冊簡易版 (四)台北市:教學專業發展系統.doc (五)台北縣:推動教學精進、專業昇華方案 以試辦學校形成性導向 之教學專業評鑑工作試辦 計畫 (六)高雄市:國民小學學校評鑑實施要

6、點與學校評 鑑指標 (七)發展性教學檔案系統試辦方式u於自願原則下,鼓勵學校向縣市教育局 申請試辦u試辦學校教師亦依自願方式辦理u試辦計畫期程二至三年u試辦學校逐年提出申請,教育行政單位 逐年審查u學校實施前,應就評鑑目的、評鑑內容 、評鑑規準及實施方式,為適當宣導和訓 練u每年檢討評估可行性,決定是否繼續辦 理評鑑方式(一) u自我評鑑:填寫學校之自我評鑑檢核表u校內評鑑: v兼重過程及結果,得採教學觀察、教 學 檔案、晤談教師、蒐集學生或家長教 學 反應等多元途徑辦理v由學校評鑑小組安排評鑑人員進行定 期 或不定期評鑑 v教學觀察實施時,由校長召集,以同 領域或同學年教師為觀察者,必要時得

7、加 入學校評鑑小組所推薦之教師或學者專家 u參與試辦教師每年接受自我評鑑及校內評鑑 一次評鑑方式(二)u學校應將個別受評教師之評鑑結果,以書面 個別通知教師並予以保密u根據評鑑結果對教師專業表現給予肯定和回 饋;對於個別教師成長需求,提供適當協助u對於整體性教師成長需求,提供校內外在職 進修機會u對於初任教學二年內之教師或教學有困難之 教師,得安排教學輔導教師予以協助。u為未達規準之教師,應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 ,由評鑑小組與之共同規劃其相關輔導協助成 長計畫並進行複評組織、成員與職責 申請試辦之中等以下學校u應設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小組 u小組成員應包括校長、教務主任、教 師會代表(無教師會則

8、改為教師代表)、 家長會代表。其人數及選出方式,由校務 會議決定 u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為執行 秘書 u負責工作: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 作,研擬試辦計畫 u評鑑小組負責推薦評鑑人員,不必然 是評鑑者u應包括: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 規準、評鑑方式、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小組的組成比例及產生方式、評鑑人 員之比例及產生方式、評鑑實施時程評 鑑結果之應用及經費需求等u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申請試辦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內容試辦經費補助原則及標準u各縣市政府補助之額度,原則依申請 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學校校數及教 師人數計 u試辦學校得設教學輔導教師,每輔導 一名教師

9、,得酌減授課二節課,最多以 減授四節課為上限。補助其代課鐘點費 u補助經費項目以業務費(含出席費、宣 導費、培訓費、研習費、代課鐘點費)、 差旅費、雜支等為限配套措施 一、完成中小學教師專業評鑑宣導手冊 己於2006年2月完成二、分區辦理宣導說明會並擬定作業程序教研會:分北、中兩區,調訓對象為縣市 政府課(股)長、督學、承辦人員、 國教輔導團員國教司:分南、北、東三區,調訓對象為 國中小校長、主任、組長、教師、教 師會代表、家長團體代表中部辦公室:調訓對象為高中職學校行政 人員和教師配套措施(續)三、申請作業時程 u四月:試辦學校向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u五月:縣市政府教育局初審後向國教司或中

10、部辦公室提出申請 u六月:國教司、中部辦公室審查核定 u七月、八月:辦理各項研習和人才培育(縣市政府 責國中小,中部辦公室負責高中職)配套措施(續)四、培育教師專業評鑑人才 規劃推動知能研習:由試辦學校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小組成員參加,課程共一天7小 時 初階培訓:由試辦學校自願參與之專任教 師參加(含評鑑人員和受評者),課程共三天 21小時。 v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五年以上合格教師, 完 成初階培訓,且具有實際參與評鑑經驗 者參加,課程共十天70小時。(可再參加講師 培訓) v講師培訓:完成初階培訓,且表達能力卓 越者參加。可主講初階課程,共五天35小時。 (可再參加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培育教師專

11、業評鑑人才規劃推動知 能研習初階培訓教學輔導教 師培訓講師培訓配套措施(續)五、建立教學輔導教師機制 教學輔導教師的服務對象係為學校初 任教師或教學有困難的教師教學輔導教師之資格、遴選、權利義 務、輔導方式等規定,由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定之請參照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學輔導 教師試辦方案配套措施(續)六、研擬教師評鑑的後設評鑑機制 u 將委託學者專家研擬與執行,其結果作為次年度補助額度和計畫推動之參考依據 七、發展全國性教師評鑑規準及實施手冊 u 將委託學者專家研擬參考性評鑑規準及操作手冊教學輔導教師的服務對象u初任教學二年內之教師 (不含實習教師,但含長期代理代課 教師)u教學有困難之教師 教學

12、輔導教師之職責u協助服務對象了解與適應 班級(群)、學校、社區及教職環 境u觀察服務對象之教學, 提供回饋與建議u與服務對象共同反省教學, 協助服務對象建立教學檔案教學輔導教師之職責(續)u在其他教學性事務上提供建議與協助 :v分享教學資源與材料v協助設計課程v示範教學v協助改善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v協助進行學習評量等Q & A Q1:教育部推動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的目的為何? A1:本次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目的是協 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以提升 教學品質。 Q2: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否與教 師考核有關? A2:本次試辦的實施原則是與教師績效考核 及不適任教師淘汰機

13、制分開處理。是故係與教 師考核或教師分級制度無關的。Q & A (續)Q3:教育部在研訂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實施計畫時是否有邀請全教會及家長會 代表參與? A3:本試辦計畫自研擬以至定案,期間均邀 請全教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參與會議討論。在 數十次的會議中,全教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分 別表達諸多不同意見。本試辦計畫係協調折衷 過後的版本。 Q4: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預定從那學年 度開始試辦?預計試辦幾年? A4:本試辦將從95學年度開始試辦,試辦期 限2至3年。 Q & A (續)Q5: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方式 為何? A5:由於現況欠缺實施教師專業評鑑之明確 法源依據,將採自願

14、原則,鼓勵教師參加試辦 ,學校依教師意願研擬計畫提出申請。 Q6:教育部推動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有哪些配套措施? A6:教育部刻正規劃實施的配套措施有四個 :發展全國性教師評鑑規準及實施手冊、培育 教師評鑑的評鑑人才、建立教學輔導教師機制 、研擬教師評鑑的後設評鑑機制。Q & A (續)Q7:參與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學校或教師 ,會獲得哪些益處或誘因? A7:辦理本試辦計畫之機關學校可獲得經費補助,推 動學校教與學的改進工作,並且所獲得的教師 評鑑辦理經驗,將可有效因應未來教師法修訂通過後, 勢將全面實施的教師評鑑工作。參與本試辦計畫的教師 ,將可以獲得教學專業表現上的肯定和回

15、饋,以及根據 成長需求獲得適當的支持和協助。另外,擔任教師輔導 教師工作的校內資深優良教師則可以獲得培訓認證以及 減授原授課時數的工作條件。 Q8:參與試辦績效良好之學校或教師,教育部會有哪 些鼓勵措施? A8:辦理本計畫之機關學校及相關人員,績效卓著者 ,依權責從優敘獎。Q & A (續)Q9:教師為何要參加試辦? A9:為提昇教學品質,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實施教師評鑑是必然趨勢,教師若能自願積 極參與此次以形成性評鑑為主的試辦,不但可 讓自己及參與的同事教學更加精進,同時可為 將來可能全面實施的教師評鑑,從反映實務的 專家角度提供寶貴意見。Q & A (續)Q10:如何鼓勵教師自願參加?

16、A10:各校適合的方法可能不盡相同。一般而 言,學校應營造互信、積極的組織氣氛,提醒 教師面對趨勢早做準備,激勵教師提昇教學品 質之熱情,並以同理心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援。 步伐不宜求大、求快,而在於穩健的獲得第一 次成功的經驗。各縣市政府應協助學校盡力推 動,並排除錯誤的資訊及不利的行政干擾。Q & A (續)Q11:學術機構、全國及地方層級教育團體與 教師團體等非營利型態的民間團體可以試辦嗎 ? A11:學術機構、全國及地方層級教育團體與 教師團體等非營利型態的民間團體,得檢具與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關之實施計畫,報請本部 主管單位申請經費補助,其計畫內容應包括實 施目的、實施時程、實施內容及規準、實施方 式、實施對象及參與人員、結果之應用及經費 需求等,得參酌本計畫之辦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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