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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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备案新专业流程图档支持性文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各年度关于备案、申报新专业的通知、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 相关记录: 1、讨论新专业申报和备案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2、专业备案表 教务处初步审核各系(院)所报新专业,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当年拟申报或备案的新专业按高教厅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之内报送申报或备案新专业的材料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主管院领导召集系(院) 、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参加申报或备案新专业的教学工作会议,教务处提出制定拟申报、备案新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各系(

2、 院) 学习理解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专业人才的需求,征求系(院)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向教务处报拟新开专业名称,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新学期第二周学院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当年申报或备案的新专业接高教厅审批准予当年新开专业后,主管院领导对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审批,并下发执行、新专业申报表 4、备案、申报新专业的请示(办文) 协助性部门:各系(院) 、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办公室(办文)2、教学执行计划编制流程图支持性文件: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相关记录: 1、 教学计划管理审批表 2、 教学执行计划表各系(院)于第九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已开课程

3、核对教务处制作的教学执行计划初表,系(院)主任签署意见后反馈给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各系(院) 、教务处根据审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编制课程表教务处于每学期第八周前征求各系(院)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意见,如系(院)需要对教学计划做出调整的,需提前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第八周制定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初表,安排下学期应开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课时数等,确定考核方式第十至十五周间,各系(院)落实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及上课的时间段第十六周,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课程教师的任课资格、是否新开课、新开课试讲等情况进行审查、 教师新开课审批表协助性部门:各系(院)3、排课工作流程图

4、支持性文件: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教务处于第十六周将审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送至各系(院)第十七周,各系(院)遵循教学规律,按照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各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上午排课,周四下午不排课,所有课程不能连续上课四节以上。第十八周,教务处根据各系(院)所排教师上课的时间安排,统一安排课室,协调各系(院)的时间、课室冲突,在协调课室和时间时,优先安排兼职教师,专业教师原则上服从各系(院) 安排第十九周,各系(院)根据确定的课程表,填写教学任务书 ,送教务处盖章各系(院)教务员在二十周前将教学任务书连同教材、教学大纲、校历交给任课教师第二十周

5、,各系(院)教务员将下学期的课程表交给各班辅导员,辅导员通知各班学生:1、教学任务书 2、课程表协助部门:实验与实训中心、各系(院)4、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制(修)订工作流程图教务处于将审批后的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通知到各系(院)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各系(院)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内把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连同教学任务书下达到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各系(院)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出下学期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当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在执行中,需要变更时,首先由任课教师提出变动意见系(院)进行讨论,并作出书面报告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教学计划批准后,教务处组织各系(院)对相关课程和教师下达教学大纲

6、编制任务书或实验指导书编制任务书 。:关于制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类专 业教学大纲的原则 意见(试行)相关记录:1、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编制任务书 2、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3、相关课程实验指导书协助性部门:各系(院) 、相关教学部门5、教学工作计划管理工作流程图教务处将批准后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反馈给各系(院), 并执行新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教务处根据制订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将教学工作计划知会各系(院) ,各系(院)教学工作参照执行。学期末作教学工作总结,各系(院)应充分利用各课程教学质量分析表进行教学情况的总结执行过程中教学工作计划需要更改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教务处提

7、出调整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教务处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制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实施调整后的教学工作计划:无相关记录:1、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每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协助性部门:各系(院)6、教材征订工作流程图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整理和保存,三年后交档案室保管第十至十二周,各系(院)征求教师意见、查阅教材订购目录和教材样书,填写 教材订购单包括书名、版别、出版发行单位、编者和数量,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系(院)教材订购计划,汇总全院的教材供应计划院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三周教务处发教材订购单到出版社(教材管理员跟踪教材到位情况)放假前教师用书发至各系(院)教务员开课前一周内通知出版社

8、送教材入库,按系 (院)、班级分类存放开课前三天把教材分发到各班,有关领书人员填写教材发放表第七周分班级结算教材费用,编制教材费用清单 ,发布各班级教材费用使用情况,毕业班则办理补、退书费教务处第十周向各系(院)发出征订教材的通知选修课教材按实际开班人数单独结算: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相关记录:1、教材征订表 2、教材发放表 3、教材结算表协助性部门:各系院、龙洞校区7、调、停、补课工作流程图 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经批准后,由系教务员将审批后的调、停、补课申请表一份留系(院)保存,教务员负责安排补课手续,一份交教务处存档,调整课程表教师因公、因病需要调(停)课时,由教师本人提前向系

9、(院)申请,并填写调、停、补课申请表 ,一式两份教务员通知教师、班主任,告知审批结果通知相关的班级调(停)课教务员根据调、停、补课申请表与任课教师联系补课,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人员协调确定补课时间、地点后正式通知系(院)领导审批教务处批准第八周清点库存,剩余教材退还出版社第十周前向计财处提交本学期教材总码洋及教材清单,结清教材款: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相关记录:调、停、补课申请表 协助性部门:各系(院)8、教学运行工作流程图教务员通知相关班级补课每学期开课前教务处依据学期课程总表和校历 ,编制出本学期教务员值班表 ,并发至各教务员教务员根据教务员值班表的安排,于值班日当天上课之前

10、到教务处领取教务员值班表 ,并负责当天的教学检查开学初,各系(院)教务员或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教学日志 ,并交各班班长保管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后及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并签署意见,每天上课结束后由各班班长送回系(院)检查各系院每周四下午将教学日志轮流交教务处或学工处检查并签署意见教务员对教学检查的情况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在每学期公众节假日到来时,教务处应在政府公布节假日安排的第二天,做出关于节假日教学安排的通知,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通知各部门和学生每学期第十二周前,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日程安排,编制下一个学期的校历 ,报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后执行填写调、停、补课申请表 ,经系主任批准后,

11、报教务处审批: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相关记录: 1、教务员值班表 2、教学值班登记表协助性部门:各系(院)9、兼职教师管理流程图每学期末,配合各系(院)组织期末考试,安排考场第十周至十五周,各系(院)根据教学需要和学院相关规定对任课教师的要求聘请兼职教师各系(院)将兼职教师的相关资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兼职教师的任课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组织试讲对试讲合格、审查过的兼职教师,各系(院)于每学期第二十周分发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书 ,含校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要求、课酬标准等内容正式开学后,系(院)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日常考评和教学检查每学期期中组织全院体兼师参加课堂

12、教学质量评估,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和反馈兼师相关资料存档: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 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相关记录:1、兼职教师登记表 2、教学任务书协助性部门:各系(院)10、新生入学和报到注册管理工作流程教务处组织暑假值班人员开展新生咨询和接待家长参观工作根据学院“新生入学及报到工作计划”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含学籍卡、军训教材、耳机、学生证等教务处于新生军训期间(两周)内编班,制作各班学生名单发到各系(院) 、学生处、图书馆、信息中心及计财处新生报到当天,负责现场咨询,办理转专业(填写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 ) ,以及学籍卡、军训教材、耳机的发放教务处在新生录取通知书发出之后收到招生办公室的新生录取名册教务处于第三周内对各班的学生学籍卡进行回收,并根据学籍卡的情况做学生证,由系院加盖注册章: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相关记录:1、 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 2、 学生名单 3、 学籍登记卡协助性部门:招生办公室、各系(院)11、课程考核工作流程图各系(院)教务员于第十四周前将出卷通知发至各任课教师各任课教师于第十六周内将命好的试卷(A、B 卷)交教务员汇总,教务员进行审核并抽取其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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