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事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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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主讲教师:王璐导论n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n法律与道德n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 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 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 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 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第一节 商法与国际商法一、商法商法,又称商事法,指以商事关系为 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事:市场经营活动商事关系:商事组织(经济实体)关 系商事交易关系二、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在从事国际商事活 动中所形成的各

2、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A.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 不 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 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 际公法调整。 B. 国际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国际商事主体:各国商事组织 ()国际商事客体:国际商事交易活动C.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分类 (1)规范国际商事主体的法律 (2)调整国际商事主体之间商事交易的法律 (3)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法律2.国际商法的渊源(1)国际商事条约 (2)国际商事惯例 (3)国内立法(判例)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及特点对各国法律所进 行的分类。一、大陆法系1. 大陆法系是指以古代

3、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 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2.标志:1804年法国民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法国和德国两大支系3.结构特点(1)公法与私法(2)重视成文法二、普通法系 1.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 总称。2.分为英国法和美国法两个支系。3.结构特点:(1)二元性结构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 A.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金钱赔偿和返还财产 衡平法:实际履行和发出禁令。 B.诉讼程序不同。普通法法院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方式衡平法法院不设陪审团,采取书面方式 C.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王座法庭适用普通法的诉讼程序,枢密大臣法庭适用衡平法的诉讼程序。D.法律术语不同。

4、(2)重视程序法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 1.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 2.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同 3.法律推理方式不同 4.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主张编纂 法典。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的作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合 一。 5.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于主 导地位。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充当消极的中 立裁定者的角色。 6.法律重心不同 7.法律分类不同。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8.法律术语不同。 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1.法律冲突的产生和解决 2.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n意思自治原则n最密切联系原则案例:原告是美国纽约州的一家公司,与一家船运公司即被告达成协 议,由

5、后者将前者购买的一批鲱鱼从加拿大的纽芬兰省运往纽约。 货船的注册地是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船方代理人签发了提单。在 运输途中,由于船长的过失,该船搁浅在新斯科舍沿岸。当船上的 鱼被转运给原告后,原告发现货损严重,于是在新斯科舍最高法院 起诉被告,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失误或其他原因,船方签发的是一种旧式提单,其中并没 有并入被纽芬兰海上货运法所采纳的海牙规则。该法第1 条规定:从属于本法的规定,海牙规则对从纽芬兰的任何港口 出发、开往纽芬兰以内或以外的任何港口的海上货运均有效力;该 法第3条规定:在纽芬兰签发的适用海牙规则的任何包含或证 明合同的提单,均应包含一项明确的声明,即该提单从属于海牙 规则

6、的规定而发生效力。上述提单并没有加入这样的声明,但每 份提单中都包含了一个一般性的免责条款,即只要已采用了所有合 理方法防止损失的发生,任何因船主雇佣的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货 物损失或损坏,船方均或免责。提单中还规定:“本合同受英国法 支配”。原告以船运公司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法 院在审理中认为,纽芬兰海上货运法第1条提到的海牙规则 与英国1924年海上货运法的规定完全一致,它们都规定,承 运人和船方对由于船长或承运人雇佣的其他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上 的行为疏忽或过错概不负责。既然当事人都承认该损失是由于船长 在航行中的过失所致,因此,无论是本案的提单中的条款,还是 海上货运法中

7、的条款均使该被告对因其过失所致的损失的责任得 到了免除。然而,原告在上诉至英国枢密院时认为该项交易涉及到 用新斯科舍的船进行的运输,货物从纽芬兰运往纽约,该交易发生 于这些国家的居民之间,因此,该交易中没有任何因素使它以任何 方式与英格兰发生了接触,所以,这一法律选择并不是认真地作出 的。而且认为该提单在纽芬兰是违法的,因为它在发出时没有加入 纽芬兰法规第1条,这是为那个国家的法律所禁止的,该法规没有 得到遵循。因此,主张该免责不能适用于被告,他应承担一个普通 承运人的责任。问题:对于本案所涉提单,其效力应依什么法律确定?是否应 当适用纽芬兰海上货物运输法?第一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一、国际商事组

8、织 1.国际商事组织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 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具有 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运行 的主体和基本运行单位。 2.基本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 业、公司。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单独出资设立、从 事经营管理,并由其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主要特点: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财产由投资人个人所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内部结构简单,经 营灵活,法律限制较少资金来源有限,资本数额较少税赋较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例如,王某从自己拥有的180万元资 产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 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

9、获收益,并且 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 时,企业的100万元财产显然不足以清偿 其150万元的债务,那么,对其不能清偿 的50万元企业债务,王某应从其另外80万 元个人财产中再拿出50万元用来偿还。投 资人的这种责任,即为无限责任。4.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依法订 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及共 担风险的企业。 (2)特点l合伙企业是基于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合同而成立 。l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l合伙企业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 务的权利。l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l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例如:某合伙企业由A

10、、B、C、D四个合伙人组成 ,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损益分配比例均 分别为40%、30%、20%、10%。该合伙企业清 算时,拥有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100万元、留存 收益50万元,负债额200万元,则A、B、C、D 四个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50万元债务 应按比例承担无限清偿责任。但若债权人只向A 、B两个合伙人分别主张40万元和10万元的债权 ,A、B满足债权人要求后,A因清偿数额超过 了其应担的数额,那么,A有权就多偿的20万元 ,有权向未足额偿债的B和尚未承担偿债责任的 C、D追偿,其向B、C、D的追偿数额分别应为 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5.公司(1)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

11、利为目 的的法人组织。 (2)特点l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l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l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l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l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u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n成立基础不同n法律地位不同n人身关系不同n产权结构不同n责任承担不同n管理机制不同n盈亏分配不同n对外转让出资不同二、合伙企业1.合伙的含义 2.合伙企业的设立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4.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5.入伙与退伙 6.合伙企业的解散 7.合伙企业的清算 1.合伙的含义含义所谓合伙,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 体为共同目的,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共享权益、共担风险的组合关系。合

12、伙是一种基于契约而形成的特定法律关 系。合伙最初起源于家族共有经营形式,后来 演变为一种特定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合伙关系不仅存在于 企业,也广泛存在于其它一些营利性的事业中 ,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医疗诊所、 私立学校、托幼院所等允许个人投资经营的领 域,均已引入合伙制。n种类 (1)依合伙的性质及所适用 的法律的不同,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 伙。这种分类存在于实行民商分立体例 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等,其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伙称为民事合伙,指 各个合伙人提供约定出资,以实现某一 共同目的的合同;其商法典中规定的合 伙称为商事合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合伙人基于协议,在一

13、个商号下,以经 营商事营业为目的所建立的营利性商事 组织。(2)依合伙人的身份的不同, 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混合合伙。2. 合伙企业的设立A.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 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B.合伙合同l合伙合同是规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是确定合伙人在出资、利润的分配、风险及 责任的分担、合伙的经营等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 。l形式:一般以书面形式。l内容:名称及合伙人姓名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合伙的期限合伙人的出资种类及金额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办法经营管理方式其

14、他必要事项 C.合伙企业的登记n英美法系:有合法的目的,不须政府批准登记n大陆法系:必须登记步骤: 1、提出设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 理人向合伙企业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 书面申请。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 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书;(2)合伙协议;(3)合伙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另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 还应当出具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企业拟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在 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核准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

15、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 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 由。合伙企业以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营业 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 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人的权利l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l分享利润l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l获得补偿 包括:(1)同等执行权,这是针对共同执行方式下的每个合伙人而言的;(2)对外代表权,该权利属于任何执行方式下的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3

16、)监督权,这是对委托执行方式下的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而言的,他们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4)查阅账簿权,任何执行方式下的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状况,均有权查阅企业的账簿;(5)异议权,这是对分别执行方式下的各合伙人而言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它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 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6)撤销权,在委托执行和分别执行方式下,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它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 托。 (2)合伙人的义务l缴纳出资l承担合伙债务l忠实的义务l竞业禁止义务l不得任意对外转让出资例如:某合伙企业由A、B、C、D四个合伙人组成,合伙 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损益分配比例均分别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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