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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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各种数据资料的安全,促进我院计算机及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1、我院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服务于日常门诊住院收费、计算机办公、数据上报及相关资料的查阅,主要分为院内网络和因特网二大区域。2、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泄露本单位机密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不良信息。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联网用户必须使用由网络管理员分配的 IP

2、 地址,严禁私自设置 IP 或盗用地址,严禁未经医院允许私自接入互联网、使用WIFI、3G 等方式上网。 4、除网络管理人员,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5、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工作时间不得玩游戏、操作证券等。6、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电影等,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不得在医院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数据存储设备拷取资料,以防重要数据及资料的外泄。7、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医院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主管领导及网络信息科负责人同意后,由网络信息科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网络信息科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违反规定操作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到具体工作的个人,医院将追究其责任并担负相应经济损失。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201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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