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鑫盛产品基础知识(2012年9月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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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鑫盛终身寿险 (分红型,2012)基础知识注: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2鑫盛12介绍常青树组合介绍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课程大纲3产品全称: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2)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年期:趸交/10/15/20/30年交、终身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至65周岁 最低保额:3万 保险责任:身故金(1倍基本保额) 特别保险利益: 分红、保单贷款、减额交清说明:红利选择交清增额领取方式,保额可以增加鑫盛12介绍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就经营状况为准4n 案例分析:陈先

2、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10万的鑫盛12,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2910元。陈先生累计交费多少钱?陈先生身故时,将获得哪些赔付?除了身故保障,陈先生还可以获得哪些利益?5 低保费高保障 体现保险真谛 选择交清增额 保额可以增长 多种交费方式 满足个性所需 享受保单分红 更添额外惊喜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6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2)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常青树组合介绍7身故 保障重疾 保障常青树组合三大保险利益保单 红利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8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

3、),被保险人经医院诊 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 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n 三大保险利益之重疾保障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给付比例 0至1周岁25 1至2周岁(含1周岁)502至3周岁(含2周岁)75给付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 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 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9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

4、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5、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备注:1、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合同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手术,该 疾病或手术应当有专科医生明确诊断。10范例:陈先生,30岁,购买了常青树组合(10万的鑫盛12,附加 10万的鑫盛重疾),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则此时保险公司将如何赔付?如果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保额 为5万元呢?解答:1、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则此时保险公司将赔付重疾保险金1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2、若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为5万元保额,则赔付5万元重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11 未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与

6、重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n 三大保险利益之身故保障12范例:若前一案例中的该客户附加的鑫盛重疾为5万元,且发生重 疾赔付2年后,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解答:若该客户发生重疾赔付后2年,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将赔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以上均未含保单红利)。13公司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客户可以选择:注: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 。 n 三大保险利益之保单红利交清增额方式:红利用来购买基本保额,主险保额和重疾 保额同时不断增加,身价日益提升,未来更有保障。14解答:1、80周岁时,按照金领建议书演示预估,低

7、档累积红利为25465元;中档累积红利为97414元;高档累积红利为169363元。2、80周岁时,按照金领建议书演示预估,低档保额为123548元;中档保额为223928元;高档保额为404742元。范例:在前一案例中,陈先生选择交费20年,期交保费3810元,若该客户若 一直未发生身故,若采用累积生息方式,则到其80周岁时,累积红利 约为多少?若采取交清增额方式,到其80周岁时,累计保额约为多少?备注:以上举例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 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 准。15 大病提前给付,重疾有保

8、障,一生健康无忧 起点低,保障高,体现保险真谛 享受红利添惊喜,保额可以增长 保单贷款更灵活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16险种组合 常青树组合投保年龄055周岁交费方式10年、15年、20年、30年组合销售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12)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可选择附加一年期险种注1:0-2周岁投保时,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必须为1:1,且 不得附加豁免重疾 注2: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豁免重疾和 长期附加险。但附加守护一生时可以附加豁免重疾17你问我答18平安鑫盛终身保险(分红型,2012)平安附加鑫

9、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19身故 保障重疾 保障常青树组合四大保险利益保单 红利意外医疗和 残疾保障备注: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20 鑫盛12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 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

10、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 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 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备注:具体内容参见合同条款21 鑫盛重疾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

11、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发生上述第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备注:具体内容参见合同条款22 鑫盛12介绍 常青树组合介绍 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2324完成分红产品基础知识试卷交卷时间:明早早会25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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