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规范化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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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规范化管理文件汇编上 篇河口区六合乡农村规范化管理文 件 汇 编中共六合乡委员会六合乡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目 录六合乡农村工作规范九十二条六合乡农村工作规范九十二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村级管理体制,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范。第二章第二章 村级组织领导体制村级组织领导体制第一节 党支部职责及党务管理第二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

2、群团组织等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内全面工作。第三条 党支部的职责1、领导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落实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2、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3、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安排、村庄规划、财务开支、土地和集体资产管理,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4、搞好自身建设,对村干部和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5、积极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努力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6、搞好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群

3、众合法权益,教育群众履行应尽义务。第四条 党支部议事规则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研究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应到会支部委员过半数同意后,其决议方有效。重大问题须按程序报乡党委批准。召开支部会议,要由专人做好记录。3、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支部、村委委员参加的联席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围绕村内重要事项进行研究。第五条 党员大会1、党员大会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村内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表决,表决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2、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第六条 党

4、员管理1、党支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时间,以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远程教育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为主要内容。2、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实行“两推一公示”(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张榜公示)的办法,确定发展对象。3、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置。第二节 村委会职责及村务管理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1、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搞好平安建

5、设,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搞好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5、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并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应尽义务。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一)村民代表的条件及产生l、村民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居住或生产区域每 5 至 15 户推选一名,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3、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的撤换应经原选区村民会议通过。(二)村民代表会议

6、的主要职责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遵循民主、合法、代表民意的原则,行使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力。村民代表会议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1、定期评议村委会成员,对多数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委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2、改变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3、按照上级要求,讨论决定本村享受固定、误工补贴人员及标准。4、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办法。5、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讨论决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讨论决定村庄规划、宅基地划分使用方案。8、其他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

7、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第九条 村民会议(一)村民会议主要职责l、依照法律规定程序选举村委会,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议和通过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做出相应决议。4、制定、修改和通过本村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5、讨论决定“一事一议”范围内的具体事宜。6、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二)村民会议由党支部和村委会召集,应当有本村 18 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应当经与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第三章第三章 村干部管理村干部管理第十条 村干部的选举和任职条件(

8、一)村党支部成员,由全村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乡党委可直接任命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会议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二)村干部的任职条件1、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3、群众基础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搞宗族派性。4、法律意识强,廉洁勤政,有奉献精神,真心为群众服务。5、年富力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提名推荐担任村干部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

9、,对抗上级党委、政府决策、决议的。2、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的年限内的。3、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4、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5、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并组织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6、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信奉邪教的。7、拒不履行缴纳各种税费等法定义务的。8、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检点的。9、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0、其他原因和乡党委认为不宜推荐担任村干部的。第十一条 村“两委”成员的分工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每个成员的素质状况,统筹兼顾确定。第十

10、二条 民主评议制度为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每年对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 诫勉制度(一)村“两委”成员中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应予以诫勉:1、政治素质不高,存在严重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2、政策观念不强,在履行职责时违背政策和法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宗旨观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村务管理混乱,经济发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4、不能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造成群众上访的。6、无大局观念,闹不团结,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

11、展的。7、年内被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二)诫勉程序1、乡党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进行谈话,同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支部。2、村党支部接到本村干部诫勉通知以后,要在“两委”班子内部予以通报,并帮助制定整改措施。3、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诫勉,由乡党委、政府监督执行。(三)诫勉期限为 36 个月。诫勉期满,由乡党委、政府考核,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诫勉干部民主评议后,确属改正问题的,解除诫勉。仍未改正的,是村支部成员的,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责令辞职,拒绝辞职的,依法提请进入罢免程序。(四)受诫勉的干部,年内不能评为先进,由乡党委、政府决定扣发其部分工资或全部工资

12、。第十四条 责令辞职制度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责令辞职: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拒不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2、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3、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作风不检点的。4、在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房屋建设、各业承包等问题上,违反政策法规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5、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信奉邪教的。6、群众威信低,年终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 30%,无法开展工作的。7、参与或组织集体、越级上访的。8、有其他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第十五条 审计制度(一)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对各村帐务,由乡农经中心和财税办牵头,委托区审计局每年进

13、行一次年度审计。村干部离任时,对其任期内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二)审计内容1、任期内集体积累增减和使用情况。2、任期内财务收支活动以及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合法。3、任期内集体资产有无流失和帐实是否相符等情况。4、任期内有无以权谋私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三)对任期内经济效益下降或财务收支虚假,有违规违纪、经济犯罪行为的农村干部,视其情节和性质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撤销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审计时拒不交帐或以其他方式阻挠审计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第十六条 村干部待遇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报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报酬由

14、区乡负担,实行结构工资制,即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任职津贴四部分组成(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按支部书记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办法见农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村报帐员的报酬。由村级负担,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由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进行核算,原则上不超过村支部书记工资的 90%。3、其他村两委成员实行误工补贴。由村级负担。乡统一印制误工登记表,各村要认真记录,内容不得有空缺,按月上报,年终根据误工登记表记录情况发放补助。误工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不超过 30 元计算,具体补助标准、天数、总金额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第四章第四章 村民管理

15、村民管理第十七条 为加强对村民的管理,各村由村“两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或修改村规民约,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其内容一般包括村庄规划、土地管理、生产服务、财务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赡养老人、计划生育等。第十八条 制定村规民约应坚持以下原则:1、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真正体现全体村民的利益和愿望。2、遵守宪法、法律和政策的原则,不能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3、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第十九条 制定村规民约的一般程序:1、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组织村民联系本村实际,提出大家最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2、村“两委”

16、集中各村民小组的意见,讨论并草拟村规民约条款,发给全体村民征求意见。3、村“两委”根据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然后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里备案。第五章第五章 村级事务管理村级事务管理第一节 印章管理第二十条 印章的管理1、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由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代管,设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管理员,专人负责,专橱保存。2、乡党委、政府统一印制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使用签批单,供农村党支部、村委会使用印章签批。3、设立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使用登记簿。每村一本,印章管理员分村登记。4、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使用登记簿登记的内容要与各村上报的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印章使用签批单的内容相符。5、建立档案。第二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1、农村党支部印章的使用,须由村党支部书记填写签批单,管区书记审批,经手人凭签批单到印章管理员处加盖印章。签批单由印章管理员留存。涉及重大事项需用党支部印章时,还要附有党支部研究同意此事项的会议记录。2、村委会印章的使用,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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