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应对与企业风险自查-刘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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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应对与企业 纳税风险自查第一讲 涉税风险概述(一)涉税风险的种类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涉税风险: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未能正确遵守税收法规 ,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可能性。1、经济风险:指企业未能正确执行税法造成多交税款。包 括企业误交税款和被税务机关查处后多交的税款。纠其原因:(1)不了解税收法规或对税收法规不够理解;(2)财务人员计算差错;(3)“关系税”的存在,企业因税务机关硬性规定多交税;(4)企业为了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多交税。2、法律风险:企业偷逃税款,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3、心理风险:指企业偷逃税款,造成心理负担;4、“关系税”风险;5、诚信风险。(二)涉税风

2、险成因分析:1、税收立法层面的风险:(1)我国税法立法基础带来的风险,“公法”为主体,法律 赋予行政机关过多的“自由裁量权”,“税法的解释权归税务机关 ”,加之个别税务人员业务水平限制;(2)我国税法体系的缺陷:税法级次低,朝令夕改。2、税收行政方面的风险:(1)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严重不对称;(2)缺乏对税务机关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约束。3、不良经济环境带来的风险:(1)虚假发票;(2)企业兼并时情况不清等。4、纳税人自身的风险:(1)缺乏依法纳税意识;(2)办税人员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3)滥用税法,偷逃纳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 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

3、入,以及进行虚 假纳税申报的行为都属于偷税行为。(三)涉税风险管理方法1、选择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主要税种防范风险。2、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3、关注业务流程每个环节的潜在风险。采购半成品成品库存销售4、设置税务管理部门和税务经理5、构建涉税风险管理系统:(1)涉税风险甄别系统(2)涉税风险预警系统(3)税务管理决策系统(4)涉税风险监控系统(5)涉税风险规避系统6、做好纳税调整工作二、涉税风险与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 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 取进一步征

4、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 ;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纳税评估的定位:1、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综合评定,可以及时发现、 纠正、处理纳税人在纳税行为中的错误。2、对纳税人实施整体、及时、全方位的监控,为税务稽查奠 定基础。在纳税申报由于税务稽查间建立一道“过滤网”。我国纳税评估的探索 相关评价税务机关: 标志着新的税源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是税收 征管一次质的飞跃。纳税人: 体现了税务机关人性化执法和深层次服务。 避免了税务稽查给诚信纳税企业带来的不必 要的行政干扰。( 二)纳税评估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1、正确处理企业因税法、会计知识

5、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 ;2、通过微机监控体现了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有 效抑制偷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减少纳税人进入税务稽查环节的频 率。(三)建立企业内部的纳税评估预警机制运用评估预警值自我发现涉税异常,主动规范纳税行为。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 、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 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 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 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 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 预警值由各地

6、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偏离度疑点区域正常区域标准值疑点区域差异 分析纳税人 当期指标疑点 区域纳税人上年 同期相关指标行业指标 参数值纳税评估分析分析模型1:(四)利用纳税评估指标的策略纳税人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评估指标,利用评估指标进行自 我检查,采取相应的对策降低涉税风险。纳税情况 ?过滤网纳税异常第二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解读 指导思想:“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 一、明确了汇算清缴的主体为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 应纳所得税额,在

7、月度或季度预缴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应缴、应 补及应退税款,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 提供的其他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 清税款的行为。2、汇算清缴的对象: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3、明确了纳税人在汇算清缴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应当 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二、适当延长了年度纳税申报时间。1、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2、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税务机 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办理结清税款手续。3、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

8、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在 汇算清缴期限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的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额 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纳的所 得税。4、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 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的行为。新办法第七条 明确了企业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的报表、资料的具体范围。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 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 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

9、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 料。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如委托中介机构代 理纳税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 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四、增加了优化服务的规定1、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宣 传和服务,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 调整和当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2、对纳税人因减、免税或税前扣除审批等事项及不可抗力的 原因,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3、纳税人在申报汇缴期内,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

10、的,允 许其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纳税人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征管法及 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五、进一步规范了税务管理行为。1、新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职责 ,包括:(1)及时受理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2)对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逻辑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及时办理应补、应退(抵缴)税款等工作。2、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每一纳税年度的汇算清 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税务机关各部门应充分协调和配合,共 同做好汇算清缴的管理工作。3、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纳 税评估和检查。纳税评估的对象、内

11、容、方法、程序等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纳税评估:1、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 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 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2、纳税评估时间: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时间原则上在纳税申 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3、纳税评估指标分类: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 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 。第三讲 增值税的涉税风险规避纳税评估指标: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

12、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 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 费支出数7%分析: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 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 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一、进项税额检查要点:1、检查企业是否对固定资产改良等非应税项目领用材料未作进 项税转出处理的情况;2、是否对免税产品的原材料购进及领用单独核算,免税产品所 用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全额转出;3、企业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购入的材料是否属实;4、企业转供给物业、福利等部门

13、的材料,其进项税金是否转出 。5、是否存在生产企业为隐瞒销售收入,采取故意不认证已取得 的进项发票,不抵扣进项税额的做法,人为调节税负水平的情况。二、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二)进项税额抵扣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三、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国税发1997134 号、国税发2000182号 (一)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类及处理1、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 其进行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即“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 的专用发票”;2、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售方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计划单

14、列市)以外地区的,即“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 用发票”;3、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销售方 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即“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 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二)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发2000187号 文件规定: 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 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第四讲 收入总额确认的涉税风险规避纳税评估指标:(一)收入类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指标分析功能: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 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注意:该指标与主营利润变动率的

15、配比关系。 (二)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 )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 )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 计、少计收入问题。增值税稽查要点1、是否存在生产企业销售环节不开具发票,不申报纳税, 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有无挂靠企业并不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行为。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入帐。对主要品种的产品 是否存在帐面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情况。2、是否存在对尚未收回货款或向关联企业销售货物,不记 或延缓记入销售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企业发生销售折让、销

16、售退回未取得购买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 折让证明,或未收回原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3、是否存在生产企业采取平销手段返利给零售商,零售商 取得返利收入不申报纳税,不冲减进项税额的情况。4、是否存在生产企业在销售价格以外向零售商收取其他名 目费用如服务费等,并隐瞒该项收入不纳税的情况。5、是否存在零售商在销售价格以外向消费者收取其他费用 ,隐瞒收入不申报的情况。是否存在虚构退货业务收取现金不 入帐的情况。6、是否存在零售商混淆收取费用的性质,将部分应征增值 税的价外费用按照营业税申报,降低税负的情况。7、是否存在生产企业或零售商实现销售收入不做相应财务 核算,故意延迟纳税申报,将本期应纳税款推迟到以后月份申 报缴纳的情况。8、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检查内容(1)是否存在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运 用投入产出方法,检查评估收购农副产品数量、种类与其产成品 (销售)是否对应,等等;(2)是否存在购进非农副产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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