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8008593 上传时间:2018-07-08 格式:PPT 页数:85 大小:330.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预算法及会计职业道德(8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v主要内容:v预算法律制度v政府采购法律制度v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v主要内容v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v国家预算v预算管理的职权v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v预算的组织程序v决算v预决算的监督v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v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在国家 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v 构成: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 规制v1、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八届人在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 根本性法律以及制

2、定其他预算法律的基本依据。 在财政法规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财政活动的主要 内容是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并且财政工作的主要任 务是组织和实现权力机关批准的财政收支计划,因此,从此意义上来讲, 没有预算就没有财政。 2、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2日由国务院颁布)v二、国家预算v(一)国家预算的概念v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 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预 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 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v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主

3、要包括预算收入 和预算支出。我国的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部 积累;我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 、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v 国家预算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v 1、公开性国家预算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 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应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v 2、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 充实的资料进行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v 3、完整性一切财政收支均列在预算中,不得打埋伏、造假账 、预算外另列预算v 4、统一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所有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 起组成了统一的国家预算,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

4、。v 5、年度性按法定预算年度编制国家预算。v(二)国家预算的作用v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 监督职能。 v 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表现在:v 1财力保证作用提供财力保证是国家预算最根本的作用 v 2调节制约作用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 需求的平衡,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v 3反映监督作用通过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便于掌握国民经 济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及时进行监督,并采取 对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 v(三)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v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包括: v 1中央预算;v

5、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v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v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v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经批 准可暂不设立预算。v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 但不作为一级预算管理。v(四)国家预算的构成v 我国的国冢预算,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分为中央预 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 平衡的原则。v 1中央预算v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

6、者给予补助 的数额。v 2地方预算v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 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 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v 3总预算v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按照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政权结构可 相应划分为各级次的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 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 即指本级预算。 v4部门单位预算v 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 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单位

7、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 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v 从2000年开始我国进行了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作为市场经济国 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其内涵包括:v 一是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中间环节,财 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起点,即从基层单位开始预算的编制;v 二是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 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传统做法,预算实现了将各类 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相关资金的部门;v 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

8、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 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预算部门。v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 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 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v三、预算管理的职权v 明确划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 、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职权,是保证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 将各级预算各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必要措施。v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v(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v根据预算法的规定

9、,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职权如下:v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v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v (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v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 当的决议。v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v (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v (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v (3)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 当的决议:v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v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v (1)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

10、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v (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v (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v (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v (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浃定和命令。v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v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v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v (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v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 规、决定和命令;v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v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v (1)

11、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v (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v (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v (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 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v(二)各级政府的职权v 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 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 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 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 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

12、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v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 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 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 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 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v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

13、定本级预算预 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v(三)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v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职权主要包括:v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v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v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v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v (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v (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v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v (1)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v (2)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v (3)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v (4)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v (5)定期

14、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 况。v(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v 1各部门的职权v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 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各部门的预算职权包括:v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v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v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v 2各单位的职权v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 的企业和事业各单位的预算职权主要包括:v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v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v (3)安排预算支出;v (4)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v四

15、、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v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v (一)预算收入v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 共享收入。 v 中央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 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 收入;v 地方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 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者补助 地方的收入;v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预 算和地方预算对同一税种的收入,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者比例分享的收 入。v 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包括:v 1税收收入占预算收入总额的90%以上。 v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国家依据其所有者的地位 而获得的收益。例如,依法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 国有资产的有偿转让、出让收益等。v 3专项收入如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 收入等。专项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