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8006040 上传时间:2018-07-08 格式:PPT 页数:11 大小:110.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分析(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n 一: 大敏、小敏系同胞姐。2001年,姐姐(2l岁)与 陈x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6岁)董x相识 也确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董x与小敏同居生活,致小敏怀孕。父母知 此事要他们尽快结婚。当时,董x所在的单位正在分 配住房,如果领到了结婚证,便可分得住房。但小 敏未达到法定婚龄,能否让姐大敏代替办理结婚登记。大敏当时表态说:“结婚证我可以帮助去办,但办 回后要把结婚证上的名字改为的名字。”于是, 大敏、董x二人又于2002年3月26日到董x的户口所在 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n领回结婚证后,董x遂按事先的商定用涂字灵将结 婚证书上大敏改为小敏。2002年4月2日,董与小敏 以夫

2、妻关系同居生活。2002年9月,大敏与陈x共同到陈x所在地婚姻登 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小敏与董x同居生活后,于2003年2月生一女孩。 董与小敏发生争吵。离家不归,董x渐对大敏怀有 好感,并提出:“我与你的结合是非法的,我和 你才是合法夫妻。”小敏的断然拒绝:“我是为了 才去为你们办结婚证。2003年5月,董x向大敏住所地人民法院控告其妻 大敏与陈x重婚,要求维持自己与大敏的合法婚姻 关系。n1:结婚的条件?n2:本案董的要求是否合法?n二:甲和乙结婚。第二年生男孩,现年6周岁。 2003年开始,甲与丙通奸,被乙发现斥责后,甲 索性在外租房和丙以夫妻名义同居,甲为维持和丙在一起

3、的开支,借外债近2万元。乙独自抚养儿 子,也借外债5000元。 2005年3月乙向法院起诉, 要求与甲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甲不同意离婚 。提出如果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否则不支付任 何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二人达不成协议。 试就本案情节,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n1:如准许离婚,如何确定子女的直接抚养人和抚 养费?n2:二人所借外债应如何处理?n3:乙可以起诉甲承担哪些责任? n三:齐元良与谢家玲相识不久即成婚,生有一子, 谢家玲温柔娴淑,承担全部家务及抚育儿子的义务 。齐元良道貌岸然,在家则如暴君,稍不遂心,便 对谢家玲非打即骂。为顾全丈夫声誉,从未向外声张,2000年齐元良与未婚女秘书唐云燕

4、勾搭成奸, 便决心抛妻弃子,与唐另结新欢。为迫使谢家玲主 动提出离婚,一方面在经济上不再给生活费,造成 其母子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加重对其打骂,并将唐 云燕经常带回家中同宿,但谢家玲仍忍辱负重,委 曲求全。齐元良再无计可施,加之唐云燕迫不及待地催促其尽快离婚,2002年5月16日晚,齐元良持自 己草拟的离婚协议书逼谢家玲签字,以便尽快登记 离婚,谢拒不同意。 n气急败坏的齐元良便拿起事先准备的木棒,进行 毒打。谢大呼救命,当邻居赶来时,谢已血肉模 糊,昏迷不醒,然救治。经诊断,腰椎断裂,经治疗,右臂功能丧失也成为残疾。经法医鉴定为3 级残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n经谢家玲请求,县政府给予齐元良开除

5、公职、唐 云燕记过的行政处分。n问题1:男方是否构成重婚?n 2:女方可以追究男方哪些责任?n 3:男方的行为构成什么罪?n四:25岁的乙女,离婚后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 2000年偶然机会认识38岁的未婚男甲。甲与乙同 居5年之久但没有另要孩子,2005年2月甲没有食 欲,后查出胃癌晚期,乙尽心尽力的照顾,甲与 乙补办了结婚证,并且留下遗嘱:去世后个人留 下房子一栋(现价约150万)和银行存款15万,留 给妻子,但是妻子不能再嫁人,否则遗嘱无效。 同年8月甲去世,2005年12月乙和丙结婚。n 甲的哥哥认为房子和存款都不应给乙,甲的哥 哥认为此房是父母留下的,理应自己和甲继承, 存款也不该给乙

6、,理由是乙违背遗嘱又和丙结婚 ,向法院提起诉讼。n问题1:甲的遗嘱有效否?n2:乙能否继承遗产?n1:张与林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不合,张诉离 婚,双方签协议约定:如张再提离,婚姻结束。 所有财产均归林所有,孩子林抚养。签后不久, 张再次诉请离婚。诉讼中,张以上述协议是在被 胁迫的情况下所签,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属无效为由,要求抚养婚生女并按法律规定分 割财产。林某虽表示同意离婚,但坚持按照协议 的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及婚生女的抚养权。n问题:请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分析本案中当事人所 立协议的效力。n2 :李与王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后来双方按当地 习俗订立婚约。给女方彩礼人民币13364元,

7、由于李 某在外工作,李与王感情日趋冷淡,于2007年9月双 方均有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2007年11月李某要求 王某返还婚约礼金,王某不予返还,李某于2008年4 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n问题:n、婚约的法律效力。n、解除后彩礼是否返还?请说明理由。n3:甲与乙好友,甲从事装饰工作,找到乙,要 求其出面担保,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乙碍于 情面,未与妻子商量便答应,并在连带保证担 保合同上签字。乙也不敢将该事告知妻子,此 后甲现不知所踪。因到期后该款分文未还,银 行起诉,要求乙夫妻承担保证责任。乙妻认为 ,自己与乙在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债务各自承担,故 拒绝履行保证责任。n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4n张与钱结婚,婚后关系恶化。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 面约定:收入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此后张某做生意获利30万元。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要 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张某赚取的30万元在内的全 部共同财产。张认为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属 于其个人财产。钱某则认为该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 分割。n问题:n1、张某与钱某约定夫妻之间互不承担扶养义务, 是否有效?为什么?n2、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 同财产?为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