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路施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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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建 设设 工工 程程 施施 工工 合合 同同(GF-1999-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湘潭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印制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全称): 湘潭市城区道路、游园、广场绿化改造指挥部 承包人(全称): 湖南一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湘潭市韶山路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实施项目工程地点: 湘潭市韶山路 工程内容:全长 6.1 公里,包括阳光山庄绿地、湘潭宾馆绿地

2、、金湘潭绿地、心连心绿地、护潭广场等绿地景观提质,沿线绿化景观提质和人行道的完善,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潭发改投200951 号资金来源: 财政投入,本项目采用 BT 模式建设,分三年支付。 二、工程承包范二、工程承包范围围承包范围: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9 年 4 月 10 日竣工日期: 2009 年 6 月 8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四、四、质质量量标标准准2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五、合同价款五、合同价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捌佰肆拾伍万陆仟贰佰叁拾伍元玖角柒分整 ¥:

3、 8456235.97 元(预算价,结算方式见专用条款)六、六、组组成合同文件成合同文件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七、本协议协议中有关中有关词语词语含含义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中分中分别赋别赋予它予它们们的定的定义义相同。相同。八、承包人向八、承包人向发发包人承包人承诺诺按照合同按照合同约约定定进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行

4、施工、竣工并在质质量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质量保修量保修责责任。任。九、九、发发包人向承包人承包人向承包人承诺诺按照合同按照合同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价款及其他应应当支付的款当支付的款项项。 。3十、合同生效十、合同生效10.1 合同订立时间: 2009 年 4 月 10 日10.2 合同订立地点: 湘潭市城区道路、游园、广场绿化改造指挥部 10.3 本合同双方约定 盖章签字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

5、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专专用条款用条款一、一、词语词语定定义义及合同文件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合同文件及解释顺释顺序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开标后承包人的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4、投标书及其附件5、发包人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招标文件其他内容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1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

6、行法律、法规。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及现行的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本合同工程适用的标准的、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予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承包方提出,监理工程师5批准后执行。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提供图纸三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的图纸提供给第三方,并承担保密责任。二、双方一般二、双方一般权权利和利和义务义务5、工程师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的建设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

7、方的工作关系。(1)工程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的确定权;(2)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核实权;(3)所有涉及工程款支付文件的会签权;(4)非工程变更通知单及必须发生的费用增减的核实权;(5)所有涉及停工和工期调整的指令会签权;(6)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更换;(7)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及损失分担的核实权;(8)凡涉及免除和变更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事项会签权。5.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谭建辉 职务: 工程部部长 职权: 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 6、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的职权: 行使发包人应当行使的权利和义务。67、项目经理及技术总负责人7.1 承包人如需

8、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视为构成根本违约。7.2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否则,视为构成根本违约。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线路由中标人负责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水电费按水电管理部门的要求由中标人自行支付。(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和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能满足施工机械进场使用。 (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 7 天完成。 (5)由发包人

9、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协调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7 天提供,满足施工测量定位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 7 天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做好保护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9、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7(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10、的责任和要求: 施工全过程由承包方全面负责;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照湘潭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好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前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负责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绿化养护一年,并承担一切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国家相关法规做好保护工作,并由承包人承担 相应费用; (7)施工场地清洁

11、卫生的要求: 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承包人应签订、遵守如招标文件格式的合同协议书,如需要可进行适当修改。2)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发包人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的安装、维护、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水、电费用按水电管理部门要求计收。3)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运输外,如果没有业主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8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和

12、材料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三、施工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和工期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提交。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开工前。11、工期延误1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签证为准。四、四、质质量与量与验验收收1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和质监站一次验收合格。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执行。五、安全施工五、安全施工14、安全防护承包人在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防护

13、措施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总价中。15、事故处理15.1 因承包人过错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6、合同价款及调整16.1 本合同价款确定。采用工程总价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以外的所有风险。 9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计入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执行期,合同价不调整。16.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合同执行期,合同不调整。17、工程量确认17.1 设计变更导致相应工程量增减值按变更前后的施工图予以核算。18、工程预付款18.1 双方约定的工

14、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项目采用 BT 模式建设,财政投入,分三年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本年度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审计后第二年支付合同金额 30%,第三年结算结清。中标人交纳的项目建设准备金 300 万元整在合同签定开工后退付 100 万元,工程完成 50%时退付 150 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付 50 万元。工程阶段进度的确定:1) 承包人应在阶段进度完成后 5 天内上报工程进度预算支付报表和结算资料;2)业主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进度预支付报表和结算资料后 3 天完成核实并报审计认定后进行计量,作为工程阶段进度价款支付的依据。3)工程阶段的划分方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发包

15、人对水电数量采用装表计量,按水电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水电费。七、材料七、材料设备设备供供应应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如提供部分材料设备,将在合同谈判中确定。10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2.1 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2)符合合同规定和业主工程师要求的品种和等级,业主保留主要材料的品牌选择权;(3)钢材、水泥等材料必须满足工程量清单的材料要求; (4)主要材料进场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验收认可使用于本工程。(5)承包人应将与其合格的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买卖合同副本提交业主工程师。(6)本工程是否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事后不作调整。八、工程八、工程变变更更23、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发包人也不进行奖励;24、由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提出的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审查,发包人认可的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的方可确定认为设计变更;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经发包方同意,方可办理。 九、竣工九、竣工验验收与收与结结算算25、竣工验收25.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份数:三份。25.2 国家有特殊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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