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7962119 上传时间:2018-07-07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496.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各种假期的完整规则(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各类假期简介及规定行政人事部 二O一二年六月年 休 假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 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 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 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的假期Click toad Title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作时间累计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时间20年的,每年休假14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 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

2、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 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 寒暑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 暑假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凡当年参加脱产产、半脱产产学习习在半年以上(含半年)4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1职工请炳假累计15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事假、病假25天以上的3婚 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 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 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 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 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 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 ,另给予路程假4、入司一年的员工才能申 请婚假。5、婚假包

3、括公休假和法 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7、婚假必须在结婚后1年 内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 弃。 丧 假 (一) (二) (三) 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 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 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 职工丧假作出具体规定。法律规定丧假的带薪假 期只限于父母、兄妹、 子女这样的直系亲属。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 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 、省劳动人事厅文规定 ,国营企业职工的直系 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 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 丧事。产

4、假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产假天数的计算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劳动法第62 条规定:“女职 工生育享受不少 于90天的产假“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怀孕9个月以上怀孕第8个月怀孕第6和第7个月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 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可享受2天假期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产后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 增加产假15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5、产假15天休产假小贴士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 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 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 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 的75天休假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 数计算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 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 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 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特殊原 产假增加 天数 领取独生子女 证的增加产 假35天晚育 增加 30天难产 增加 产假15-30天多胞胎 ,增 加产假 15天/人名词解释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 女为晚育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 属于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晚婚对产假没有影响;晚育不同地 方规定又不一样,女方增加15-3

6、0天 ,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5-10天不等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病 假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 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 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 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 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 止。3、

7、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 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 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 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 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 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 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 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 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 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 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 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

8、和用 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 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 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 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 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 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 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 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 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

9、定实际年限10年以下10年以上本单位工 作年限5年以 下5年以上5年以下5年以上 10年以 下10年以 上15年 以下15年以 上20年 以下20年以 上医疗期3个月6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2个月24个月 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 1994年12月1日)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 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 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 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 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

10、月 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医疗期内待遇医疗期内待遇工龄不满年已满年 不满年已满年 不满年已满年 不满年已满年 及以上工资标准 (本人工 资)30%70%80%90%100%企业应承担职工在六个月以内医疗期的工资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 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11、。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病假工资的 计算公式病假天数的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 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 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 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 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 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 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 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 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 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 工作天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