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7961723 上传时间:2018-07-07 格式:PPT 页数:142 大小:1.4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_第1页
第1页 / 共142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_第2页
第2页 / 共142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_第3页
第3页 / 共142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_第4页
第4页 / 共142页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_第5页
第5页 / 共1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1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煤矿防治水规定学习体会 山东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安培中心 王运福 1880530609818805306098o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 o 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o 三、水体下采煤 o 四、水体上开采 o 五、防水煤(岩)柱留设 o 六、水闸门与水闸墙 o 七、井下探放水 o 八、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必须做好 的工作 o 九、有关审批事项主要内容:o 煤矿防治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颁发,于2009年12 月1日起施行。规定内容有十章共142条,包含了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 等规定的内容,总结了近几年发生的重特大水害事故 教训,

2、强化了防治水基础工作,突出了老空水害防治,减少了有关防治水的行政审批。规定明确了立 法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定位等。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一)水害防治基本原则和综合治理措施规定第3条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 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有疑必探:是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的区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一、煤矿防治水工

3、作基本要求先探后掘:是指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过导水断层前,必须预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不造成灾害。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防:指合理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修建防水闸 门、防水墙等。 o 堵:指注浆封堵有突水威胁含水层、导水构造。 o 疏:指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对煤层顶板 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的含水层(体)进行疏干 开采。 o 排:指按设计建立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 o 截:指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截流治 理。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十六字

4、原则”重点是预测预报。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工作的基础,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煤矿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听取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技术负责人签发的水害预报通知书。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是要求我们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树立正确的水害防治理念,不要老是停留在对现有资料的分析,不能纸上谈兵,要切实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由事故处理向超前治理、由措施治理向工程治理、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的转变。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二)岗位责任制度1、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规定第4条 煤矿

5、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 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等建议;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防 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 计、措施等;定期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山东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o 煤矿企业集团、各煤矿必须配备水害防治专职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本单位水害 防治工作。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2、防治水机构和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o 规定第5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

6、防治水专业 技术人员。(第130条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 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 门的防治水机构。( 规定第130条停产整顿、罚 款50100万元;负责人35万元)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 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o 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 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3人,其他可配备13人。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专门防治水机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 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要设立的,可与地测部门 合署办公,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防治水机构负

7、责 人。 煤矿企业集团、煤矿要成立水害防治办公 室,配齐相关人员,负责水害防治日常工作。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3、专门探放作业队伍、注浆专业化队伍、专用 探放水设备规定第5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 水害情况,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 放水作业队伍。规定第85条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 区,应当建立注浆专业化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 作。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探放水任务较少的煤矿 ,探放水队伍可地测科人员合在一起。探放水作 业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o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井),井下探水 注浆任务重的矿区(井),必须建立注浆专业化 、探放

8、水专业化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规定第95条规定井下探放 水应当作用专用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进 行探放水。规定第138条,停产整顿,罚款10 50万元,对负责人罚款13万元。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4、水害防治管理制度o 第6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四种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o 第47条: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o 第49条: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 况下及时撤人井下人员制度。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4、水害防治管理制度o 第89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要建 立探放水制度、

9、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煤矿企业、矿井要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整理, 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要用公 司、煤矿的正式文件进行下发,要加大制度的 宣传力度,确保职工能自学遵守。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5、防治水计划o 第7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510年,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提出目标 和保障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及时总结规划实施效果,不 断修改完善规划。规划的编制、实施可采取现场专业技术 人员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专家合作的方式。年度计划:落实资金和工程项目,及时进行总结验收,研 究水害形成和防治水规律,提升防治水整体工作水平。中长

10、期规划经集团公司审批,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6、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1)地质报告:井田地质、建井地质报告应有相应防 治水内容。(规定第132条给予警告,罚13万 元,负责人罚1万元以下)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是矿井设计的依据。矿井地质规程 规定勘探工程竣工后3-6个月提出相应的地质勘探报告报省级煤炭行 业管理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特急 发改能源2010709号)文件要求地质报告要经有关机构评审、 备案。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6、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11、1)地质报告 o建井设计:是指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设计中 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根 据受水害威胁情况,编制专门的防治水分析报告,经专家论证后由煤 矿企业批准。 o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规程规定,在新井移交生产前半年,由 建井施工单位和接收单位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建井地质报告编制 工作。建井地质报告区域范围主要是建井阶段实际开拓区域。 建井地质报告要经过评审、备案。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6、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2)防治水图件:5种,数字化图件,半年修正1次。( 规定第132条给予警告,罚13万元,负责人罚1万元 以下)在上述1、2中,提供

12、虚假防治水图件应付检查或者影响事故 抢险救援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5种图件见下页)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防治水五种基本图件(具体内容见附录一): o (一)矿井充水性图; o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o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o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o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o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3)基础台帐: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半年修正1次。o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o (二)气象资料台账; o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

13、台账; o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o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o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o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o (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o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o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o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o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o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o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4)新建矿井:共5种图件、资料,移交生产单位。o (一)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

14、 o (二)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 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 o (三)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 o (四)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o (五)建井水文地质报告(可与建井地质报告合一起)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5)闭坑报告:o (一)闭坑前的矿井采掘空间分布情况,对可能 存在的充水水源、通道、积水量和水位等情况的 分析评价; o (二)闭坑对邻近生产矿井安全的影响和采取的 防治水措施。 o 闭坑报告(包括图纸资料)应当报所在地煤炭行 业管理部门备案。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6)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第19条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

15、文字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分步实施:第一步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数据库、计算机绘图等;第二步建立水文地质数据自动化采集、计算评价、预测预报等。o 7、水害情况的查明 o 第8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 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 掘活动。(停产整顿、罚款50100万元;对 负责人罚款1015万元)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 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 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停产整顿,罚款150200万元;负责人罚款 1215万元)一、

16、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7、水害情况的查明对水害情况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理解: (1)在新矿区、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等范围内,水文 地质勘探工程尚未结束、成果资料尚未组织审查验收,不 得进行开拓掘进等活动; (2)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含 水构造、隐伏性陷落柱情况不明晰,老巷及老空、老窑积 水情况未查清,不得进行采掘活动。 (3)就是含水构造、隐伏性陷落柱情况很明晰,老巷及老 空、老窑积水情况已查清,也要在进行工程治理和探放水 工作达到效果经验收后,才能进行采掘作业。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 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 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 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 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要求o 7、水害情况查明o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