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说筹划案例分析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47922006 上传时间:2018-07-06 格式:PPT 页数:12 大小:70.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纳说筹划案例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纳说筹划案例分析(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纳说筹划案例分析春天百货是一家大型商场,其商品 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2006年“五一”期间,商场有意举行促销活动,现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1、 商品7折销售;2、 购物满100元者赠送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3、 购物满100者返还30元现金。讨论:采用哪种方式可以使商场在税收上获得好处?解析: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 价值100元的商品,对于商家来说以上三种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如下:(1)按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70元。应交增值税70(1+17)1760(1+17)171.

2、45(元)商场利润额70(1+17)60(1+17)8.55应交所得税8.55332.82(元)税后利润8.552.825.73(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应交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30(117)1718(117)171.74(元)合计应交增值税5.811.747.55税法规定:商场为其他单位、个人发放现金、实物应按规定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赠送 30元商品应是税后,税由商场承担。代扣:30(120)207.5 利润: 100(117)60(117) 187.58.688代扣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交所得

3、税(8.6887.5)335.342税后利润8.6885.3423.346(3)购物满100元,反现金30元应交增值税额 100(117)60(117)175.81应代扣个人所得税7.5元(计算同2)利润额100(117)60(117) 307.53.31应纳所得税(3.317.530)3311.28税后利润3.3111.2814.59结论:对三个方案的增值税、所得税、净 利润比较得出方案1最优。方案增值值税所得税净净利润润1(7折 )1.452.825.732(赠赠物 )7.555.3423.3463(返现现 )5.8111.28-14.59思考:n上述案例分析存在哪些不足?请提出你 的观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