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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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内容介绍 内 容1、简要介绍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 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2、重点介绍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有关条款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1.1 防火的基本思路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公众 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一般是从降低火灾概率和减小 火灾后果两个方面着手,通过采取防止火灾发生、 控制火势蔓延、扑灭火灾和确保人员疏散避难等多 种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来共同实现的。从火灾 的发生、发展来看,降低火灾风险主要有3个环节 :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

2、的防火设计方法环节1,降低火灾概率:主要依靠公众消防意识 、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管理、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定、 以及以消防部门为主开展的公众、企事业单位人员 和消防专业人士的消防安全素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火灾,特别是城市火灾,主要是人的行为导致的 ,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使用者(包括施工人员 在施工作业时)在预防火灾中应当负有更多的义务 和责任。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环节2,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单体建(构)筑物消 防设施对降低建筑火灾的危害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通过主动的和被动的消防措施,把火灾控制在起 火的房间、起火的防火分区或起火的楼层;通过设 置的疏散设

3、施,使人们顺利逃生;通过设置建筑物 消防车道、建筑物消防电梯等外部灭火救援的进入 通道,使消防队员快速展开战斗。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环节3,设置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城市公 共消防安全主要依靠消防队接警出动灭火这种 传统的专业灭火方式,以及城市空间布局上采 取的一些措施,比如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控制危 险物品的容积和设置方位;控制建筑物的容积 和高度;限制建构筑物密度;控制土地的利用 行为,防止有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危 险性土地的利用;提供防火隔离带来分割城市 区域,隔离危险物品;设置城市避难场地和避 难道路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

4、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一般来说,一个城市的消防工作需要同时综合 考虑这几个环节的作用,达到保护生命安全、减少 财产损失、确保建筑连续使用这几个目的。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建筑防火工作,是城市综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 的过程环节。概括地讲,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有:1、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面(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a、控制建筑规模和方位。如控制危险物品(可燃、易燃 液体储罐、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容积和设置方位 ,控制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容积和高度。b、控制建筑密度。是通过限制建筑的安全间距实现的。c、合理布置建筑的消防

5、车道、消防水源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2、建筑结构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控制和 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尽量采用一、二级耐火等 级建筑),促使建筑物外壁不燃或难燃化;控制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控制建筑材料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对建筑防火分隔构件上 的开口、空开口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以维持建筑 构件的耐火性能;对有爆炸危险性的建筑(主要 指工业建筑),采取抗爆的建筑构件、泄压设施 等,减少爆炸时对主体结构的破坏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3、建筑物内部的

6、平面布置方面: a、划分建筑物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采用防火分隔构件 划分防火、防烟分区,控制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的最大允 许建筑面积,发生火灾时尽量把火灾、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 内,阻止火势和烟气蔓延扩大。b、设置建筑的疏散避难设施和外部灭火救援的进入通道设 施。包括控制疏散总长度;选择疏散楼梯的形式;合理设计 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数量、分布和宽度;设置 建筑物内的避难场所等,为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缩短逃生时间 ;设置消防电梯等专用通道。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3、建筑物内部的平面布置方面: c、合理布置危险设施、人员密集

7、场所和贵重物品 在建筑中的位置。如对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爆炸危险 性的设备和物品,不宜布置在建筑的地下部位,减少 对结构的破坏以及便于扑救;人员密集场所、老弱病 残弱质群体的活动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三层, 便于逃生;对贵重设备、贵重物品等价值高的财产进 行保护,尽量远离危险物品和设施场所,尽量分隔成 一个独立的防护单元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4、控制建筑内危险物品及容量。如 “厂房内设置 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 的需要量” (建规3.2.10条);民用建筑内严禁 附设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

8、店、作坊和储 藏间等(5.4.2条)。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5、设置灭火设施和便于扑救及逃生的消防设施。建 筑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 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防排烟设施、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窗口 阳台等部位设置的辅助疏散设施等。6、其他措施。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艺设 备本质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1.3 防火的设计方法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现行规范的要

9、求进行设计。 目前个别项目是运用火灾工程学的知识,对照 现行的规范,进行性能化设计。 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防火标准中比较基础的一本 国家标准,其综合性、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 面比较广。现行规范共分成十章,规范的框架结构(略)。现行规范第2-7章主要是建筑方面的防火规定,其中第三- 五章根据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不同功能特点,分别对其耐火 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险性较 大的场所的设置等防火方面分别做了规定;第6章对消防车道的规 定;第7章是建筑构造的防火规定。第8、9、10章是对消防给水系 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10、、火灾报警和电气等设备方面的防 火规定。 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规范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稿共分十二章,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 、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 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 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附录A。1、重点协调了本规范自身及其与国家其他有关规范中有关条文 的规定,调整了规范的使用范围,将无窗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和 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纳入本规范。2、将原规范附录一“名词解释”修改为“术语”一章,并对原名词 解释作了删除、补充与完善。3、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

11、调整,并对厂房、仓库和民 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 相应章节中,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4、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 规定,与“厂房”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 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章;对“厂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补充;调整 了部分厂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5、在“民用建筑”中补充了商店疏散人员的计算原则和有关燃油、燃气锅 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要求、对居住建筑和商店的面积作了调整、 等。6、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7、

12、补充了建筑幕墙、建筑中贯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 间、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的防火要求。 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全面修订的主要内容8、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调整; 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和厨房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删除了蒸汽灭 火系统的设置要求。9、增加了“防烟与排烟” 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10、对防火阀和通风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11、调整了有关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和消防用电线路的防火 要求。12、将原规范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三“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 类举例”移至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并补充

13、了部分建筑构件的耐火 极限和燃烧性能,删除了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列表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总则”共四条。 1.0.1条 是制定标准的目的。概括地说明了制定该标准 的理由和依据。 1.0.2条 本规范的共性要求,是涉及整个规范的基本原 则,或是与大部分章、节有关的基本要求。 1.0.3条 本规范的适用和不适用范围。 1.0.4条 与相关标准的关系。第一章 总则建规的适用范围: 1.0.3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 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

14、建筑。三、地下民用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 、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注: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瞭望 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 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 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第一章 总则1.0.3条1、第一款指民用建筑,包括三部分:“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 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其它民用建筑” 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

15、共建筑”。住宅建筑以九层的层数划分,不以24m作为划分界线,是为了节省消 防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相比,是放宽的规定。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中“底层”,是指首层。商业服务网点 ,附录一名词解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的百货店、副食店及粮店、 邮政所、储蓄所、饮食店、理发店、小修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 300m2的这些用房是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且其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现行标准5.4.2条) 第一章 总则1.0.3条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大会堂、会展中心等 建筑,这类建筑空间大而高,

16、容纳人数多而密集。有些建筑虽有 局部是多层,主要部分为单层大空间。这些建筑高度虽超过24m, 但消防设施的配备上不应同于高层建筑的要求。故将类似这样的 一些单层公共建筑列入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中。 2、第二款指工业建筑,包括:单层、多层和高层厂房;单层、多层 和高层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 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工业建筑和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以24米划分,是考 虑了登高消防器材、消防供水能力、消防队员登高能力和参照国 外标准确定的。 单层建筑不同屋面形式第一章 总则1.0.3条3、第三款指地下民用建筑:近十年来,城市地下民用建筑 ,特别是地下商店发展较快,火灾形势严峻。单建的地下民 用建筑目前国家一直没有相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导致这些建 筑工程的防火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为加强这类场所的防火 设计,有效地控制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结合国内外对地下 建筑的研究成果,2001年建规局部修订时将该部分的防 火设计内容纳入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1.0.3条4、不适用范围: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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