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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6年传播学专业(新媒体创新与管理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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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6年传播学专业(新媒体创新与管理方向)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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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16 年 传播学专业( 新媒体创新与管理 方向 ) 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传播学专业(新媒体创新与管理)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 ( 2)已获得学士 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备传播学和新媒体理论基础,掌握新媒体发展规律的高级管理人才 2、培养掌握传播学和新媒体理论基础,熟悉新媒体特征与用户习惯的新媒体运营人才 3、培养熟悉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特征,掌握网络传播技巧,具有网络舆论和网络口碑管理能力的专门人才 4、培育深谙网络传播规律,具有创新精神的互联网创新与创业人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址为 : 2、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20 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 1) 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 (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 5) 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到北京大学蒙民伟 楼 510 室提交 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注 : 可将上述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到我院 (证书及身份证原件请勿邮寄,注册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考核方式为 面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 10 门,共 30 学分): (1) 新媒体 商业案例 (2) 新媒体市场 与大数据 分析 (3) 网络 营销 (4) 社会化媒体 与舆情 (5) 新媒体与品牌 传播 (6) 新闻 传播学理论 (7) 中外新闻事业史 (8) 广告与公共关系 (9) 传播学研究方法 (10) 用户体验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 3- 4 门专业课 ,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 或 核心课程( 6 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 ; 其 他 课程由 相关院系组织考试 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 两年 2、学费为 48000 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 一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 , 不包括申请学位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 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 成绩合格者( 60分以上) 即可结业 2、 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 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 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结业证书》 3、 研修班 学员 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 学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 新 媒体研究院 ,: 010-62766517,地址: 海淀区 颐和园路 5 号 蒙民伟楼 510 室 ,邮编: 100871, 主页地址: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62756913,地址:北京大学 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编: 100871,主页地址: 北京大学 新 媒体研究院 2016 年 7 月 14 日 附: 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 要求 (一)学员自报名北京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时(以下简称“研修班”),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上述学位要求的学员在报名 研修班时可向院系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的意愿,上述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 9月 1日开始计算 ),须在四年内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全部研修班课程考试和 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且成绩合格北京大学的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的合格标准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北京大学将依据以上成绩认定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四年内未通过北大组织的课程考试或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 9月 1日开始计算),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五年内未 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须交纳论文初审 费用 和 论文 答辩费用 , 具体费用参见申请学位当年北京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 (四)申请人须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在研修班学习期间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五)申请人在学校和国家组织的考试中,不得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因有其他 途径获得硕士学位,不能通过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途径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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