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78107 上传时间:2017-03-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理(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类别:人事行政管理手册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编号: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维 护 记 录版本号 修订内容 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修订责任部门:人事行政部 密级:秘密一、招聘管理( 一 ) 适 用 范 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南京顺天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顺天实业” )各部门所有正式员工的招聘管理。( 二 ) 招 聘 原 则1. 计 划 管 理 原 则 。 以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为 前 提 , 人 事 行 政 部 组 织 做 好 各 部 门 定岗 定 编 工 作 , 制 订 年 度 招 聘 计 划 。2. 用 人 所 长 原 则 。 重 品 德 , 重 能 力 , 重 业 绩 。3

2、. 内 部 优 先 竞 聘 和 社 会 招 聘 相 结 合 原 则 。4. 公 开 招 聘 原 则 。 全 面 考 核 , 择 优 录 用 。( 三 ) 招 聘 组 织 及 分 工1. 人 事 行 政 部 在 招 聘 工 作 中 职 能 如 下 : ( 1) 制 订 招 聘 策 略 ;( 2) 拟 订 招 聘 计 划 , 并 组 织 实 施 与 监 控 ;( 3) 组 织 对 应 聘 者 的 综 合 素 质 进 行 评 估 , 并 办 理 录 用 工 作 ;( 4) 控 制 招 聘 审 批 过 程 ;( 5) 组 织 对 招 聘 工 作 的 年 度 评 估 。2. 用 人 部 门( 1) 制

3、订 本 部 门 人 员 需 求 计 划 , 并 确 认 招 聘 岗 位 的 任 职 资 格 要 求 。( 2) 参 与 面 试 工 作 , 在 招 聘 过 程 中 对 应 聘 人 的 专 业 素 质 进 行 评 价 。 ( 3) 教 育 新 员 工 , 负 责 对 新 员 工 进 行 业 务 知 识 的 指 导 和 培 训 , 对 新 员 工 进 行 试用 期 考 核 。( 四 ) 招 聘 需 求 及 招 聘 计 划1. 人 事 主 管 每 年 12 月 下 旬 进 行 员 工 需 求 调 查 , 发 放 人 员 需 求 申 请 表 。 各 部门 负 责 人 根 据 部 门 下 一 年 度 工

4、 作 计 划 , 核 查 本 部 门 岗 位 设 置 情 况 , 于 次 年 1 月 15日 前 , 拟 定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计 划 , 填 写 人 员 需 求 申 请 表 , 按 操 作 层 、 专 员 层 、主 管 层 的 招 聘 管 理 权 限 审 核 、 审 批 后 , 交 人 事 行 政 部 人 事 主 管 汇 总 , 人 事 主 管 进行 整 理 后 提 交 人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2. 人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根 据 各 部 门 上 报 情 况 , 结 合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 结 合 目 前 在岗 人 数 并 预 测 年 度 内 可 能 出 现

5、的 内 部 人 员 调 剂 及 人 员 流 失 , 从 而 规 划 年 度 内 招 聘的 人 员 的 数 量 和 规 模 , 并 与 公 司 副 总 裁 和 执 行 总 裁 沟 通 , 确 定 公 司 经 理 层 和 高 管层 岗 位 的 人 员 需 求 , 制 订 顺 天 实 业 年 度 招 聘 计 划 , 报 行 政 副 总 裁 审 核 、 执 行 总 裁审 批 。3. 制 定 招 聘 计 划 必 须 遵 守 以 下 原 则 :( 1) 定 编 原 则 。 以 公 司 岗 位 编 制 为 前 提 , 结 合 目 前 在 岗 人 数 配 备 情 况 , 制 订 年度 招 聘 计 划 。( 2

6、) 岗 位 需 求 原 则 。 以 岗 位 工 作 指 导 书 为 基 础 , 明 确 需 引 进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要求 , 以 便 在 招 聘 工 作 中 有 的 放 矢 , 并 为 招 聘 渠 道 的 选 择 提 供 依 据 。( 3) 统 一 协 调 原 则 。 人 事 行 政 部 对 用 人 部 门 的 招 聘 需 求 进 行 统 筹 、 审 核 、 协 调 ,以 保 证 公 司 人 员 的 平 衡 发 展 。4. 招 聘 计 划 为 年 度 计 划 , 并 在 年 中 对 招 聘 计 划 进 行 评 估 和 修 订 。5. 对 于 计 划 外 的 招 聘 需 求 , 首

7、先 由 用 人 部 门 应 至 少 提 前 一 个 月 填 写 人 员 需 求申 请 表 , 然 后 由 人 事 行 政 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 按 招 聘 管 理 权 限 审 核 、审 批 后 方 可 执 行 。6. 人 事 行 政 部 在 处 理 招 聘 需 求 时 , 应 优 先 考 虑 公 司 内 部 人 员 的 挖 掘 和 整 合 。 为此 , 人 事 行 政 部 应 与 用 人 部 门 作 充 分 沟 通 :( 1) 目 前 是 否 有 足 够 的 员 工 , 是 否 合 理 利 用 了 公 司 现 有 人 力 资 源 ;( 2) 所 需 人 员 可

8、 否 在 公 司 内 部 进 行 调 配 或 选 拔 , 使 公 司 人 才 得 到 合 理 流 动 或 晋升 ;( 3) 招 聘 这 些 岗 位 的 员 工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人 才 规 划 发 展 和 储 备 要 求 ;( 4) 公 司 的 经 营 、 财 务 状 况 是 否 允 许 支 付 新 增 人 员 的 费 用 。( 五 ) 招 聘 程 序1. 人 事 主 管 拟 定 招 聘 材 料 。 视 情 况 对 外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 如 宣 传 资 料 、 招 聘 岗 位 、岗 位 职 责 、 应 聘 人 员 条 件 、 应 聘 方 法 、 时 间 、 联 系 方 式 等

9、, 人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审 批 。2. 人 事 主 管 选 择 招 聘 渠 道 。 由 人 事 行 政 部 统 一 安 排 和 选 择 招 聘 渠 道 , 各 用 人 部门 根 据 本 部 门 所 需 人 员 情 况 , 对 招 聘 渠 道 提 出 建 议 , 人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审 批 。3. 由 人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牵 头 , 每 半 年 对 招 聘 渠 道 进 行 分 析 和 总 结 , 并 调 整 今 后 的招 聘 渠 道 。4. 公 司 可 用 招 聘 渠 道 有 :( 1) 利 用 报 纸 媒 介 发 布 招 聘 信 息 ;( 2) 人 才 市 场 ( 劳

10、动 力 市 场 ) 招 聘 ;( 3) 网 上 招 聘 ;( 4) 在 大 中 专 院 校 、 职 业 学 校 直 接 招 收 毕 业 生 ;( 5) 在 职 员 工 推 荐 介 绍 ;( 6) 从 同 业 单 位 引 进 人 才 ;( 7) 委 托 人 才 中 介 公 司 ( 猎 头 公 司 ) 招 聘 ;( 8) 其 他 。5. 收 集 应 聘 者 材 料 。6. 人 事 主 管 对 应 聘 人 员 资 料 进 行 初 步 筛 选 , 对 符 合 要 求 者 通 知 参 加 初 试 。7. 人 事 主 管 根 据 招 聘 管 理 权 限 的 规 定 邀 请 对 应 的 审 核 人 和 审

11、批 人 对 初 试 合 格 者进 行 复 试 。8. 复 试 结 束 后 , 人 事 行 政 部 按 照 录 用 管 理 权 限 将 待 聘 人 选 报 相 关 人 员 审 核 、 审批 、 确 定 录 用 人 员 名 单 。9. 人 事 主 管 通 知 被 录 用 人 员 来 公 司 办 理 入 职 手 续 , 同 时 通 知 业 务 用 人 部 门 接 收 。10. 对 其 它 落 选 应 聘 者 进 行 辞 谢 。( 六 ) 资 格 审 核 与 面 试 甄 选1. 初 步 筛 选( 1) 人 事 主 管 重 点 核 查 应 聘 者 简 历 是 否 符 合 最 基 本 的 任 职 资 格

12、。( 2) 一 般 对 应 聘 材 料 要 求 分 为 三 类 , A 类 , 表 示 完 全 符 合 要 求 ; B 类 , 基 本 符 合要 求 (视 A 类 而 定 , 当 A 类 被 淘 汰 时 , B 类 可 以 补 上 ); C 类 , 完 全 不 符 合 要 求 。( 3) 对 A/B 类 应 聘 材 料 , 检 查 应 聘 者 的 简 历 是 否 有 遗 漏 、 前 后 不 衔 接 、 前 后 矛盾 或 不 清 楚 、 不 具 体 的 地 方 , 如 果 有 , 要 做 好 详 细 记 录 以 备 面 试 时 询 问 。2. 初 试( 1)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的 10 个

13、 工 作 日 内 , 人 事 主 管 根 据 应 聘 材 料 收 集 情 况 提 前 2天 通 知 基 本 符 合 要 求 的 应 聘 者 参 加 初 试 , 并 要 求 其 携 带 相 关 材 料 (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身 份 证 原 件 等 相 关 证 件 ) , 面 试 人 员 到 达 时 点 间 隔 至 少 15 分 钟 , 以 避 免 应 聘 者 等待 时 间 过 长 。( 2) 初 试 之 前 , 人 事 主 管 须 验 证 应 聘 者 携 带 的 相 关 证 件 , 应 聘 者 填 写 公 司 统 一的 职 位 申 请 表 。( 3) 每 个 应 聘 者 面 试 时 间

14、为 20 钟 。 人 事 行 政 部 有 序 地 安 排 应 聘 者 参 加 面试 。 人 事 行 政 部 必 须 热 情 接 待 , 并 给 应 试 者 提 供 公 司 简 介 及 其 他 宣 传 资 料 。( 4) 初 试 主 要 是 对 应 聘 者 的 职 业 倾 向 、 岗 位 匹 配 度 、 个 人 品 格 、 履 历 的 真 实 性 、离 职 原 因 、 求 职 动 机 、 待 遇 要 求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察 、 核 实 , 面 试 官 负 责 对 面 试 过 程进 行 控 制 , 填 写 面 试 打 分 量 表 。 初 试 合 格 后 , 进 入 复 试 程 序 。( 5

15、) 面 试 时 可 以 采 取 结 构 化 面 试 方 式 , 强 调 细 节 , 关 注 应 聘 者 过 去 所 做 的 具 体的 事 情 。3. 复 试( 1) 初 试 合 格 后 一 周 内 通 知 应 聘 人 进 行 复 试 。( 2) 复 试 主 要 是 对 应 聘 者 工 作 技 能 与 岗 位 要 求 的 配 备 度 , 求 职 动 机 、 知 识 素 养 、工 作 业 绩 、 沟 通 能 力 、 应 变 能 力 、 专 业 能 力 等 进 行 考 察 。 复 试 时 间 约 为 30 分 钟 ,以 面 试 为 主 , 面 试 官 填 写 面 试 打 分 量 表 , 如 岗 位

16、需 要 可 进 行 专 业 能 力 测 试 。( 3) 选 出 最 合 适 者 录 用 。( 4) 如 果 是 新 设 岗 位 , 而 且 是 公 司 现 有 人 员 都 不 熟 悉 的 专 业 岗 位 时 , 在 面 试 时 ,可 由 人 事 主 管 邀 请 公 司 外 部 专 业 人 员 参 与 面 试 , 以 确 保 应 聘 者 的 知 识 、 技 能 、 经验 与 应 聘 岗 位 相 匹 配 。( 5) 面 试 结 束 后 , 人 事 主 管 在 三 天 内 将 复 试 结 果 通 知 应 聘 者 , 对 于 拟 录 用 人 员 ,安 排 进 行 体 检 , 并 征 询 应 聘 者 到 岗 时 间 。4. 涉 及 录 用 问 题 时 需 要 向 应 聘 者 澄 清 的 事 项 :( 1) 公 司 薪 酬 和 福 利 政 策 ;( 2) 是 否 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