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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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条件个人住房 /商用房贷款 ,是指城市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其自用住房、商用房(不含二手房 )的人民币贷款。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对象为18 至 60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常住居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以及贷款社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含)/40%( 含) 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5、有本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 有本社认可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

2、为保证人。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个人二手房贷款是城市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 具有完全处置权利、 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的贷款。“二手房”抵押贷款对象为 18 至 60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条件:1、有合法身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3、有贷款社认可的房产 ( 必须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 作为抵押,或 ( 和) 有贷款社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4、有合法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以及贷款社要求提供

3、的其他证明文件,有双方交易的首付款发票或其他凭证 ; 5、有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20%(含) 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其它凭证 ;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为满足您短期资金需求,您以个人或他人私有的房产(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公房等)作为抵押物向城市信用社申请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为 18 至 60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除抵押房产外,抵押人另有一套( 或一套以上 )房产可供抵押人居住。4、有城市信用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且) 有本社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5、城市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收妥您的借款申请及规定的文件后,将按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验,并尽快给您回复意见。如同意您的借款申请, 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会通知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或由城市信用社代您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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