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上分银保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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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下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管理 大纲( 2012 版) 的通知各营业区:为规范、指导银行代理专管人员队伍建设,满足银行代理专管人员职业发展和前程规划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 “活动好、 服务好、技能好、培训好、沟通好”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成长型“五好”专管人员队伍,推动期缴业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实现银保价值提升和品牌共赢,从而实现银行代理业务的经营转型,特制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管理大纲(2012 版) ,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管理大纲(2012 版) 新华人寿上

2、海分公司银行业务部二一二年五月2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管理大纲 (2012 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组织架构第三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人事管理第四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前程规划第五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考核管理第六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薪资福利第七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基础管理第八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品质管理第九章附则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指导银行代理专管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满足银行代理专管人员职业发展和前程规划的需要,努力打造一支“活动好、服务好、技能好、培训好、沟通好”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成长型“五好”专管人员队伍,推动期缴业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3、实现银保规模、价值和品牌共赢,从而实现银行代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经营转型, 特制定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管理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所称 “银行代理业务” 是指通过银行 (含邮政)各类销售渠道(柜面、理财中心等)销售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所有寿险业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代理专管人员”, 是指符合公司聘用条件,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银行保险销售管理和直接销售的人员; 并由保险公司向合作银行、邮政等渠道网点指派专业理财经理提供培训、服务, 通过辅导销售及其它配合银行组织活动,销售保险公司产品和提供服务的作业模式。第四条始终不渝地坚持提高专管人员的素

4、质、品质、技能、培训和沟通能力,打造成长型“五好”专管员队伍,从而提高银行代理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活动好” 是指专管员队伍必须具备良好的作业习惯,具体讲就是一段时间内所从事的组织活动中,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计划付诸行动,达成工作目标。“服务好”是指专管员队伍对客户服务及品质重要性认识到位,遵守公司有关客户服务和品质管理规定,达成公司有关客户4 服务和品质管理各项指标要求,从而保证业务品质良好。“技能好” 是指专管员队伍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沟通技能和培训技能, 以便向银行提供高标准培训服务,保障银行销售人员准确介绍保险产品。能更好的协助商业银行做好相关客户服务。“培训好” 是指专管人员必须具

5、有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专业培训和学习, 获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按照公司要求取得BFP (银行保险理财规划师)中、高级资格证书,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竞争力。“沟通好”是专管员队伍在银行关系维护、客户关系维护方面具备良好的素质,在网点开拓、 维护工作中体现出专业、敬业的素质,保障银行关系和客户关系健康、稳定。公司还会根据市场变化、业务发展、 队伍建设的需要,针对各级专管人员制定专门的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持续不断地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第五条银行代理专管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及保密协议。包括银行业务营业区总监、营业部经理、营业区培训经理、理财经理。第六条本大纲所称“首年度服务津贴”(First

6、Year Commission, 简称“ FYC ” )是指保单首年度承保有效保费和保单首年度服务津贴比例的乘积。有效保费 : 按当月承保新契约且过犹豫期的规模保费。首年度服务津贴比例:根据年度预算管理目标, 结合当地市场竞争情况及经营策略, 自行制定各险种FYC (首年度服务津贴)提奖比例 , 并上报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审批后执行。第七条本办法所称 “标准保费” 是指将各险种规模保费收入按折标系数折标后的保费。标准保费=趸缴或期缴险种规模保5 费*折标系数(为鼓励多元渠道发展,公司对折标系数进行差异化调整,具体调整系数视公司渠道拓展情况而定)第八条本大纲适用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7、司银行业务部的所属“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第二章银行代理专管人员组织架构第九条银行代理专管组织架构包括三个层级:银行业务营业区、银行业务营业部、 理财经理。 直接负责渠道网点管理和指标达成的理财经理,属于专业销售序列,以及负责营业部、营业区所辖理财经理的管理和营业部、营业区指标达成的营业部经理和营业区总监,属于销售管理序列。第一节理财经理第十条理财经理的职责理财经理是指向银行提供培训、服务并辅导银行人员销售保险产品的非驻点专业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有:1. 负责完成考核期内的各项业务和品质指标;2. 负责所辖渠道网点的维护,并保持良好关系;3. 负责所辖渠道网点的服务工作,如定期巡视网点,保证网点单

8、证资料齐备,投保资料交接和保险费的划转;4. 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客户保全、客户服务等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对客户信息保密;5. 负责所辖渠道网点的日常培训和销售辅导工作;6 6. 每月、季、年对所辖渠道(区域)网点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网点需求、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营业部经理;7. 公司委派其他工作。第二节银行业务营业部第十一条银行业务营业部经理的职责银行业务营业部是银行业务营业区销售管理职能的延伸,是最基本、最核心的销售组织单位。营业部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有:1. 负责完成所辖营业部的各项业务、品质和管理指标;2. 负责渠道和网点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3. 负责对所辖理财经理的业务辅

9、导和培训、品质管理和活动量管理,提升理财经理的综合素质和展业技能;4. 负责协调解决所辖理财经理不能解决的相关困难和问题; 5. 负责策划本营业部的业务激励方案,并组织推动实施;6. 协助营业区总监组织落实营业区各项业务和管理政策;7. 每月、季、年对所辖渠道(区域)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营业区总监;8. 公司委派其他工作。第十二条银行业务营业部的设立银行业务营业部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标准:营业部所辖理财经理人数达8 人(含) 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5 人,月均活动网点等于或多于10 个。第十三条银行业务新筹营业部的设立银行业务营业部筹备期为五个月,分为人力达标和

10、考核达标两个阶段。7 人力达标阶段 ,筹备首月至第二个月结束时,理财经理人数必需达到 8 人(不含营业部经理本人),人力未达标的新筹营业部将予以撤销或合并。考核达标阶段 ,筹备第三至第五个月结束时,月均人员规模活动率达80% 以上,月均标准保费达到60 万元,符合公司业务品质管理规定及要求的保费计划目标。第十四条考核结束后,达成筹备考核的新筹营业部经理经分公司申请可以晋升为营业部助理经理或以上职级,不能满足设立条件的银行业务营业部应当予以撤销或合并。第十五条银行业务营业部经理为1 人。第十六条银行业务营业部的设立、撤销、合并, 营业部经理的任命和免职, 由分公司银行业务部提出申请,分公司总经理

11、室审批,并上报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备案。第十七条银行业务营业部经理资格认证1. 营业部经理实行公司行政任命制,分公司负责组织营业部经理任命的面试审核工作;2. 营业部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保险或银行业工作经验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学历必须经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审批同意;3. 营业部经理必须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销售管理能力和培训能力;4. 总公司开发专门的营业部经理资格认证培训课程,并授权分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资格认证专项培训;营业部经理必须具有银行保险理财规划师(Bancassurance Financial Planner,简称“BFP ” )资格认证和兼职讲

12、师资格,二一二年六月前,助理经理以上职级必须具备BFP中级资格认证, 资深经理以上职级必须具备 BFP高级资格认证。8 5. 营业部经理必须每年参加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组织的资格认证专项培训, 并考核通过; 未考核通过, 将免去营业部经理职务。重点营业部经理每年资格认证专项培训和考核由总公司进行统一组织。6. 对于渠道维护、队伍稳定出现重大问题、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民意测评不合格的营业部经理,予以免职。第三节银行业务营业区第十八条银行业务营业区总监的职责银行业务营业区是分公司银行业务部管理职能的延伸,一线销售具体指挥的组织单位。营业区业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 负责完成公司

13、规定的营业区整体考核指标及业务品质管理要求;2. 对内负责队伍建设、团队管理、营业部经理辅导工作,负责营业区的经营分析工作;3、对外负责银行分行、重点支行和网点的开拓、维护、培训和协调工作;4. 负责营业区的诚信经营建设及业务风险管控,提高所辖营业部经理和理财经理的诚信经营与业务风险管理意识,提升所辖网点的业务品质;5. 负责策划本营业区的业务激励方案,并组织推动实施;6. 协助银保部经理组织落实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政策;7. 每月、季、年对所辖渠道(区域)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搜集渠道需求、同业和市场信息,并上报银保部经理;8. 公司委派其他工作。9 第十九条银行业务营业区的设立银行业务营业区的

14、设立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营业区人数理财经理人数为24 人以上(不含营业区总监本人,含营业部经理),原则上不超过100 人。2、所辖营业部个数不少于3 个。考核期间月均人员规模活动率达80% 以上,不能满足设立条件的银行业务营业区应当予以撤销或合并。第二十条银行业务营业区培训经理的设立1、根据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银行业务营业区所辖人数超过 30 人,营业部数不少于4 个,月度期交平台500 万元以上,可设立培训经理1 人。2、营业区培训经理职级分为助理培训经理、培训副经理、培训经理、高级培训经理四个层级,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职级晋降。培训经理录用条件参照营业部经理录用相关条件。3、营业区培训经

15、理岗位职责(1) 负责营业区及所辖营业部的会议经营、培训、业务辅导、专业化销售流程培训和活动量追踪等日常管理,提升营业部经理和理财经理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2) 负责组织与实施合作渠道的培训辅导工作,负责为银行多种销售活动提供培训和服务支持;(3) 负责营业区的人员品质指标的追踪、预警,完成公司下达的营业区考核和业务品质工作;10 (4) 负责协助公司做好营业区各类单证的使用和回收、客户信息的准确性等各项业务支持的组织管理工作;(5) 公司及领导委派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一条银行业务营业区的设立、撤销、合并, 营业区总监、培训经理的任命和免职,由分公司银行业务部提出申请,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核, 并

16、上报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审批、备案。第二十二条银行业务营业区总监资格认证1. 营业区总监实行公司行政任命制,总公司负责组织营业区总监最终任命的面试审核工作;2. 营业区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保险或银行业工作经验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学历必须经总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审批同意;3. 营业区总监必须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培训能力和销售管理能力;4. 营业区总监必须每年参加由总公司统一组织的资格认证专项培训, 并考核通过; 未考核通过者, 将免去营业区总监职务;营 业 区 总 监 、 营 业 区 督 导 必 须 具 有 银 行 保 险 理 财 规 划 师(Bancassurance Financial Planner,简称“ BFP ” )资格认证和兼职讲师资格, 二一二年六月前,助理总监、 助理培训经理以上职级必须具备BFP中级资格认证, 高级总监、 高级培训经理以上职级必须具备BFP高级资格认证 ; 5. 对于渠道维护、 队伍稳定出现重大问题、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民意测评不合格的营业区总监,予以免职。第三章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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