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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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 ;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2. 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 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 申请

2、人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 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4. 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 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相关法规: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意义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

3、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2) 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 年)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

4、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 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 公告期: 3个月。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宣告失踪的撤消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撤消后,财产代管关系终止,代管人停止代管行为,将代管财产交给被撤消宣告人。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 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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