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际收支与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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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金融年鉴2013年中国国际收支2013年中国国际收支【国际收支主要状况】 【国际收支主要状况】 国际收支总顺差较快增长。2013年,中国经常项目顺差1828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5%;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262亿美元,上年为逆差318亿美元;国际收支总顺差509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77倍。货物贸易顺差继续扩张。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1) ,全年货物贸易出口22190亿美元,进口18591亿美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和7%;顺差3599亿美元,增长12%,仅次于2008年的360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创历史新高。服务贸易全年收入206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8%;支出3305亿美元,增长18%;逆

2、差1245亿美元,扩大39%,其中,旅游和运输两大逆差项目分别增长48%和21%。全年货物与服务贸易顺差合计235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与GDP之比为2.6%,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收益项目逆差扩大。全年收益项目收入185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支出2293亿美元,增长23%;逆差438亿美元,扩大1.2倍。其中,职工报酬顺差161亿美元,增长5%;投资收益逆差599亿美元,扩大70%,主要反映了中国对外资产负债的结构问题,当期外商在华投资的收益较上年增长23%。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 ,全年直接投资顺差185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

3、流入2582亿美元,增长7%;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732亿美元,增长13%。证券投资净流入有所增长。全年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60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7%。其中,中国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54亿美元,下降16%;境外对中国证券投资净流入659亿美元,增长22%。其他投资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全年其他投资项下净流入776亿美元,上年为净流出2601亿美元。其中,中国对外的贷款、贸易信贷和资金存放等资产净增加1365亿美元,较上年减少41%;境外对中国的贷款、贸易信贷和资金存放等负债净增加2142亿美元,上年为净减少28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长较快。剔除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中国新增储备

4、资产431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47倍。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4327亿美元,较上年多增3340亿美元。截至年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38213亿美元。【国际收支运行评价】 【国际收支运行评价】 经常项目收支状况继续改善。2013年,经常项目顺差与GDP之比为2.0%,较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货物贸易顺差与GDP之比为3.9%,与上年基本持平;服务贸易逆差与GDP之比扩大0.3个百分点至-1.4%;收益和经常转移逆差与GDP之比扩大0.4个百分点至-0.6%。 第1页中国金融年鉴资本和金融项目保持净流入。年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兴经济体出现分化,特别是年中,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预

5、期曾对国际金融市场造成一定冲击,部分新兴经济体货币大幅贬值、资金加速外流。在此情况下,中国得益于良好的经济基本面和较强的市场信心,跨境资本呈现窄幅波动,且各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仍然保持净流入,顺差规模显著增加。国际收支不平衡矛盾依然突出。2012年,中国初步呈现“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的国际收支平衡格局,但2013年,中国重回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其中,经常项目与直接投资差额之和(即基础性差额)依然较大,2013年为3678亿美元,与20092012年年均值基本持平。非直接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资本流动由逆转顺,顺差达1382亿美元,相当于GDP的1.5%,而2012年为

6、逆差2123亿美元。这说明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基础还不巩固,仍需积极构建市场化的国际收支平衡体制机制。注:(1)本口径与海关口径的主要差异在于,一是海关统计的到岸价进口额按5%减去其中的运输和保险费用后计为国际收支口径的进口,二是国际收支口径还包括货物修理、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以及抓获的进出口走私,并分别在进出口中扣除了退货。(2)本口径与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主要差异在于,国际收支统计中还包括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盈余公积、股东贷款、金融机构吸收外资、非居民购买不动产等内容。第2页中国金融年鉴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经常

7、项目外汇管理】 在全国范围顺利推广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2013年9月1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改革出台全新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创建与税务部门的新型服务贸易联合监管方式、开发升级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构建起便利化与风险管理有机结合的新型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体系。改革实施以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改革取消了服务贸易购付汇项下行政审批,企业无需派人往返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购付汇审批,单笔业务交通费可节约3050元人民币;企业税务备案由20多个工作日提速至1小时之内,付汇时间大幅缩短、财务成本明显降低,银行业务办理效率也相应得到显著提升,大力促进了服务贸易便利化程度。国家外

8、汇管理局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核查、从微观事务管理向宏观审慎管理的转变,管理职能和监管重心进一步调整,在便利市场主体的同时有效防范了风险。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便利化政策。在保留区内政策优惠的同时,将区外已经简化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适用于区内,进一步支持区内经济发展。同时,取消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及年检,便利企业和银行操作。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指导分局制定风险防范操作性规定、协商海关总署补齐货物流数据等方式,提升管理手段、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开展“控流入”专项工作,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针对一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入压力增大的情况,5月出台有关通知,加强对流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

9、分类管理,特别针对转口贸易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出台收效显著,全国资金流入压力显著下降。在8月后外汇资金流入重新抬头的背景下,抓住跨境贸易融资这个主要矛盾,加大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入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发展电子商务的要求,支持跨境支付业务发展,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五个地区17家支付机构试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允许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试点业务便利了企业及个人跨境支付结算,以往只能通过银行办理的小额购物和机票、酒店、留学等跨境外汇收付及结售汇业务,现在可以通过支付机构办理,同时,

10、相关支付基本可在1个工作日完成,业务办理时间大幅缩短。不断完善个人外汇管理。一是梳理管理思路,研究改造个人结售汇系统。整合个人跨境收支、个人结算账户等系统数据,实现对个人外汇交易的全口径、全方位监管;评估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的有效性、研究改进方案,引入多维分析、结构分析、统计模型分析,提升系统的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功能,为加强个人外汇业务非现场监测和形势分析夯实技术基础。二是简政放权,便利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审核。针对各银行不断增长的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申办需求,提高审核效率,将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第3页中国金融年鉴入审核权,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下放,同时明

11、确规范分局审核程序。在便利全国近400家申办银行办理电子银行的同时,有利于各分局对辖内银行结售汇业务后续监管工作。2013年,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量大增80.6%,占全部个人结售汇业务量的44.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在2012年末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行政策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资所涉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和政策,基本形成以登记为核心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调整并简化了年检报表,改进了年检考核办法,促进投资便利化。跨境信贷外汇管理。实施外债简政放权改革,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及还本付息等核准,简

12、化了外债登记管理流程。开展小额外保内贷业务试点,允许广东、浙江、福建及深圳等四个地区的中小企业境内本外币借款或授信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担保,扩大其融资自主权,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困难。将中资企业“外保内贷”业务试点推广至全国,允许中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境内借款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进一步缩小了中外资企业融资方面的政策差异。适度调增境内金融机构短期外债和融资性对外担保指标规模,指标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证券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境外上市和境外衍生业务等外汇管理,除保留必要环节核准外,赋予企业跨境融资和证券投资较大的自由选择权。进一步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RQF

13、II及QDII)额度评审制度,修改、完善额度管理及审批等管理原则和程序。稳妥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额度审批工作,有序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全年共批准94家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122.57亿美元,85家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905亿元人民币,34家QDII机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129.55亿美元。在简政放权基础上,年内,还全面推动法规清理整合工作,包括:全面整合修订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大力推进外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法规清理整合工作。共废止资本项目规范性文

14、件56件,大大提高了法规的透明度和清晰度,一定程度改变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量多形散、不成体系的状况,向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简明、清晰的资本项目管理法规体系迈出坚实的一步。第4页中国金融年鉴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跨境使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积极稳妥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进一步拓宽,双边货币互换持续推进,离岸人民币业务向纵深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 【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 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

15、善有关政策的通知,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明确境内非金融机构可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担保业务,调整了境内代理行人民币账户融资期限和限额。对外贸易统计实现以人民币计价。1月,海关总署调整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包括进出口总值、出口总值、进口总值以及贸易差额)的计价货币,上述四项统计指标的货币计价由原来发布单一美元,改为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同时发布。完善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政策。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的通知,人民币购售业务由限额管理调整为宏观审慎管理,对境内代理行、境外清算行的人民币购售业务不再实行额度管理,境内代理行和境外清算行可按规定为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购

16、售业务。允许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机构。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在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机构,相关人民币资金结算手续可直接到银行办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有序推进。中国人民银行配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修订了RQFII试点管理办法,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放宽投资比例限制,并修订实施细则,调整了资金账户管理规定。RQFII试点地区从香港扩展到台湾、英国和新加坡。RQFII试点拓宽了境外人民币投资者资金运用渠道,在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7月,江苏昆山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和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8月,新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自境外借用人民币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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