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上传人:nt****6 文档编号:47746212 上传时间:2018-07-04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0.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2020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Q/GYF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2 0 1 2 - 1 0 - 3 1 发布 2 0 1 2 - 1 0 - 3 1 实施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前 言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及日常管理工作,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标准由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乔清、李 竹 审核人: 孙俊如 签发人: 张 健 本标准自二

2、 O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起执行。 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1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2 术语和定义 :无 3 职责和权限 3 . 1 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员工聘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司本部员工的日常管理。 3 . 2 各复烤厂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具体负责所辖员工的聘用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4 员工的聘用管理 4 . 1 公司本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数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各复烤厂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数由公司审批确定。员工的聘用必须服从公司定岗、定编、定员的管理要求。

3、4 . 2 新进员工的聘用。 4 . 2 . 1 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省局(要求)征集并汇总各单位(指公司本部和各复烤厂,以下相同)对人员的需求,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报省局(公司) 。 4 . 2 . 2 人力资源部按照省局(公司)对新增人员的批复意见及对外发布的统一招聘工作方案,配合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4 . 2 . 3 人力资源部根据省局(公司)统一招聘结果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分配。新进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4 . 2 . 4 新进人员必须和公司或各厂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试用期 1-6 个月。 4 . 2 . 5 人员试用期满, 由人力

4、资源部或各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新进人员所在工作部门共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并经公司或各厂研究同意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决定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4 . 3 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签订除外。 4 . 4 岗位须持证上岗或有特殊要求的,上岗员工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 员工的转岗(上岗)管理 5 . 1 公司及各厂定编定岗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各单位用工人事改革工作,由各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经同级单位研究决定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 . 2 员工在公司本部各部门间、同一厂内转岗,由所在单

5、位管理和审批;员工在各厂间、公司本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2 部与厂间转岗的,以及调进(出)公司的由公司管理和批准。 5 . 3 内部转岗的管理。 5 . 3 . 1 各复烤厂员工在厂内转岗,按照各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其中:财务、审计人员转岗需报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中层干部转岗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5 . 3 . 2 员工在各厂间、公司本部与厂间转岗的,须先按厂内转岗程序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审议批准。 5 . 3 . 3 部门员工个人有转岗需求的,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同意后交同级人力资源

6、管理部门核实并根据岗位设置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按 5.2 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公司或复烤厂批准后进行转岗。 5 . 3 . 4 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有员工转岗需求的, 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同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及申请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按 5.2 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公司或复烤厂批准后进行转岗。 5 . 3 . 5 因岗位设置调整,或人力资源培养和储备等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按 5.2 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公司或复烤厂批准后进行转岗。 5 . 3 . 6 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增补的人员,均要

7、求从具有 2 年以上基层或一线岗位工作经历人员中,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聘用。受专业限制或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的除外。 5 . 2 公司外部交流。 5 . 2 . 1 公司需要调入人员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集整理相关人员资料,提交公司审议同意后报省局(公司)审批,并根据省局(公司)批文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5 . 2 . 2 人员调出,由对方单位发出商调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审议批准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5 . 2 . 3 省局(公司)安排的人员调动,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文件、通知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5 . 2 . 4 借调(包括调入、调出)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8、门收集、整理、提交资料,经公司审议同意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5 . 3 合同续签或员工辞职。 5 . 3 . 1 员工劳动合同凡签必考,劳动合同续签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按照员工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5 . 3 . 2 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公司员工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5 . 4 转岗交接程序和手续。 5 . 4 . 1 转岗人员须按有关规定在得到转岗通知 3 日内移交所有工作、资料及物品,完成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表 ,经转岗培训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5 . 4 . 2 跨厂转岗或到公司以外单位工作的,除调出部门签字外,还需经所在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核查确认无个人欠款挂账并签字后,人力资源

9、管理部门方能签字及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35 . 5 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的转岗。 5 . 5 . 1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原则上每三年应组织开展后备人才考察推荐工作。通过征求各部门、单位党委意见、民主推荐、测评等多种方式推荐年轻(35 岁以下) 、优秀、有发展潜力的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对象,经所在单位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公司。 5 . 5 . 2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对后备人才培养进行统筹安排,提出培养方向和培养方式,报经公司党委同意后实施。 5 . 5 . 3 交流培养的,转岗最长时间为三年,工作籍保留在原单位,待遇/薪酬按交流

10、到单位(新单位)岗位待遇结合考核结果发放及晋级;交流前待遇/薪酬高于交流后的,结合交流到单位(新单位)考核结果,对得分低于 90 分的,不进行薪酬差额补差;90-95 以交流前后的差额为基数乘得分的百分比,作为补差额;得分高于 95 分(不含 95 分) ,将补足全部差额;补差额由公司兑现发放。 5 . 5 . 4 培养对象交流转岗期间,每月最多报销两次往返交通费; 5 . 5 . 5 就地培养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具体安排落实。 5 . 5 . 6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对培养对象培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今后其培养、调整、任用的依据。培养对

11、象培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整出培养对象名单: a )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有问题的。 b ) 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c ) 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d ) 发现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e ) 培养期超过三年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 5 . 5 . 7 干部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聘用等,同等条件下合格的培养对象人员优先。 6 待岗员工的管理 6 . 1 待岗条件 6 . 1 . 1 在公司机构人事改革中选岗失败落岗的员工,进入待岗程序。 6 . 1 . 2 根据员工管理条例9.3、9.5 规定进入

12、待岗的。 6 . 1 . 3 根据本制度 8.2 规定进入待岗的。 6 . 2 待岗员工的人事、工资关系统一划归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待岗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6 . 3 待岗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待岗期满前,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提供不少于一次 (含一次)上岗机会。待岗人员经再培训至待岗期满仍未能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 6 . 4 待岗待遇执行员工管理条例。 7 员工信息统计工作 Q / G - G Y F - 2 0 2 0 1 - 2 0 1 2 4 7 . 1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员工实际在岗情况填制劳动合同台帐 、 用人单位劳动合

13、同管理台帐及定编定岗一览表 ,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7 . 2 如员工信息发生变动,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须在信息变动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通过公司办公系统 OA 邮箱)上报。 8 其他规定 8 . 1 员工按照劳动合同及所聘岗位说明书履行职责。 8 . 2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降职直至待岗。 8 . 3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人员信息。 8 . 4 公司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9 附则 9 .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 . 2 本制度经公司审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1 0 相关文件 员工管理条例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 1 记录及格式 劳动合同台帐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定编定岗一览表 员工转正申请表 工作交接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