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卖场联销(招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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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销合同XXX 公司甲方:乙方:【品牌名称及合同号:】【供应商编码及所在业种:】年月日联销合同甲方 : 乙方: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双方资格与证件1、甲方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应经营资格,能够提供各种合法有效证照。2、乙方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履行本合同相应的经营资格,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将

2、加盖乙方的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共计项份(下列口 中 打号的为准),作为合同附件1. 口乙方及乙方所售商品的授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口商标注册证口乙方及乙方所售商品的授权单位税务登记证口商标使用许可证口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口中国商品系统成员证书口一般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发票票样口商品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口商品代理授权或特许经营合同口进口商品报关及完税凭证口国家特许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口进口类商品检验检疫报告口其他3、乙方保证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乙方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其他营业上必要的许可证件,公文等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出示和留存新的证照及复印件备案。

3、如乙方提供虚假证照、文件或因乙方变更事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纠纷和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二条 合作场地与期限1、甲方提供店层卖区号场地(位置如图, 见附件 2) ,柜位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 =柜位面积公摊系数) ,乙方提供商品,双方进行联合销售(下文称联销)。2、甲方如因运营或实际需要变更乙方营业位置、增减面积或做其他改变时,需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积极配合。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开业日期为年月日。第三条 联销品牌1、甲乙双方联销经营品牌共个,具体名称及品类如下:品牌中文名称品牌英文名称品类名称其他说明2、未经甲方

4、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的品牌、品类的商品。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超范围经营商品全部销售额的二倍(低于元按元计算)作为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追加赔偿,甲方因此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四条 联销分成与目标1、联销分成标准:(1) 、甲方倒扣乙方商品销售额的 %(下称“扣率” )作为甲方毛利。(2) 、乙方每月商品销售额不得低于万元,甲方保底扣点按该销售额的 %作为甲方毛利,如乙方销售额未能达到最低销售额,则由乙方将甲方保底扣点所得费用补足。关于甲乙双方联销分成的其他约定是:每月日乙方预先按照保底扣点标准,将甲方毛利给付甲方,超出

5、部分月结账时按实际销售额补足。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达成以下经营目标:(单位:万元)3、乙方同意以毛利目标与实际销售分成中较高者作为甲方的毛利,并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次月累计清算,乙方对此无异议。其他约定。4、乙方同意将双方约定的销售、毛利目标作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或毛利目标,或销售和毛利排名均在同业种后三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位置或面积进行调整或终止本合同。第五条 联销费用与分担1、 物业管理费: 收费标准(人民币大写)元/ 平方米 / 月, 每月 (人民币大写)元,月份指标合计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销售毛利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主要用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

6、进行的商场清洁、保安、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物业服务工作。乙方同意于合同文本签订时(以中打的为准)一次性交付;甲方在乙方的销货款中按月进行系统账扣。2、促销服务:为扩大销售,甲方根据公司年度促销计划统一策划组织促销活动及广告宣传,乙方同意分担相关费用,收取金额(人民币大写)(以中打的为准)元 / 年;其他标准:; 乙方同意于合同文本签订时(以中打的为准)一次性交付;甲方在乙方的销货款中按月进行系统账扣。3、乙方应全力配合使用甲方及甲方关联商铺所发行的各类会员卡、通惠卡等。乙方商品正价期间给予贵宾卡折、普通会员卡折优惠;在乙方商品折以上时,给予贵宾卡折、普通会员卡折优惠,优惠卡之折扣及会员卡正常

7、积分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认可以外的优惠卡、礼券、提货券或其他任何形式之商品兑换卡券,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月销售额 %的违约金,并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关于积分及承担的其他约定:。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认可的顾客付款使用的各种银行卡,并承担国内卡 %,国际卡 %,卡 %的刷卡费。5、营业费用:乙方为经营需要所消耗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包装材料等经营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承担,并按月交至甲方。6、税费:有关乙方在商场的商品销售,或在商场中的设备及其他资产而发生的税金以及其他向政府部门缴纳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乙方交纳,乙方同意向甲方补缴或由甲方从其销售商品货款

8、中扣除。 因乙方逃税、 避税和其他违反国家税费管理规定给甲方带来连带责任和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及乙方撤柜后商品售后质量问题的合理解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保证金将由甲方为乙方保留,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尽管如此,甲方可以选择不解除本合同,而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一定数目的金额以补偿由于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不足的,乙方应进一步赔偿。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应补足已扣除保证金的缺少部分;如果

9、乙方未补足,甲方有权在销货款中扣留差额并解除本合同,且将保证金全部没收。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期满而双方不再续约的,可从乙方所有商品和人员从甲方场地撤柜且无消费者投诉的三个月后,或者因乙方违约而引起的索赔解决的三个月后,甲方将把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但不附带利息。第六条收银与结算方式1、甲方负责乙方商品销售的统一收款业务,乙方须使用甲方统一收银单据,乙方不得有私收货款或擅自变更售价及拒开、漏开或短开收银单据等违规行为,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上述事项发生总金额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2、乙方销售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自然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次月日双方对账

10、,日前将盖有乙方单位财务章的相关票据、发票提交至甲方财务部门。结算款甲方于结算日起日内支付给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因结算相关票据、发票迟交或乙方其他原因,甲方付款顺延。其他约定:如顾客要求出具国家税务机关正式增值税发票,则由乙方负责出具增值税发票,并盖有乙方单位发票专用章。3、如有甲方为乙方代垫款或依合同或法律要求交纳的费用、罚款或赔偿等,甲方可在乙方上项结算贷款中扣除,并需在对账时通知乙方。4、甲方付款方式为(以中打的为准):电汇支票汇票,因付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为确保结算安全,乙方应派专人持身份证、乙方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及结算相关票据、发票办理结算,如乙方变更结算人员,应提

11、前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7、乙方银行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商品管理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和标识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名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经营中乙方商品或服务被国家或省、市等各级质监部门检查,检查检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其商品享有所有权,不得在其上设有抵押权,质押权等担保物权。乙方应承诺其所提供的进店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

12、著作权,名誉权、代理权等权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乙方必须认真接待消费者的投诉,保证承担其所销售商品的“三包 (包修包退包换) ”责任。乙方所售商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售后服务部门依据店内退换货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乙方应保证服从甲方的处理决定,不得故意刁难,迟延或拒绝执行,以维护甲乙双方良好的商业信誉。4、乙方在甲方销售商品的种类、款式、数量等须按甲方规定陈列,并不得少于本地其他商场,经营中乙方不得私自进行返货、换货和窜货。因乙方商品供给原因对甲方开业形象和销售带来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5、乙方商品定价及宣传

1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出售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所在地其他商场所售同种商品的价格,否则,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商品差价三倍的违约金。6、甲方商场内属于乙方之商品及财产的保管责任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可自行投保火险、盗险、公共意外责任险及其他与经营项目有关的险种,如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八条营业时间乙方的营业时间应与甲方一致,同时应遵守甲方根据法定节假日、政府要求、经营策略的需要而进行的营业时间调整。乙方不得未证得甲方同意私自提前、延后、中断、变更开闭店时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月销售额30% 的违约金。第九条装修管理1、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联销场地进行装修,应负责其

14、装修相关的一切费用。为保证甲方商场的统一形象,乙方的装修设计及施工图、效果图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或乙方雇用的装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在装修过程中不得乱砸、私自拆除甲方建筑物或改变建筑物结构。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2、乙方所做的装修设计以及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同意自行向公安消防机关申报验收,并确保消防验收合格。3、乙方实施的装修及设置的物品应保证其安全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计划进场装修日前天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装修审验和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审核、验收并不减免乙方责任,甲方也不因此承担责任。4

15、、乙方在实施装修前,需向甲方支付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甲方施工要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从该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此保证金在乙方装修结束,甲方及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次月由甲方无息返还。5、乙方在装修前须与甲方签订装修保证书、防火安全协议等,确保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装修施工应确保按期完成。为协助乙方装修顺利完成,甲方需加派工作人员对装修场地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向甲方支付装修管理费元/ 天。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卖场设施设备的加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在商场建筑

16、内楼梯间,商场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做任何布置、广告宣传、加装设备,储存危险品及存放货物。第十条 联销人员管理1、乙方自行聘用或由甲方推荐名有管理、销售能力的营业员从事专柜商品销售和服务等工作了。同等条件下,乙方同意优先聘用甲方推荐有经验的营业人员。乙方须预先向甲方提交其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份证及照片等甲方指定文件资料,经甲方同意后,需在品牌开业五日前办完营业员入职手续。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授权委托和聘用甲方在册的普通员工、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作为乙方营业员或代表,负责乙方的任何业务,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乙方营业员需遵守并服从本合同及甲方店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增减营业员。3、乙方营业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应遵守国家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严禁拖欠职工工资等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甲方可收取乙方人员管理费元 / 月。乙方营业员的一切费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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