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703648 上传时间:2018-07-04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11.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 力 实 现 社 会 公 平 正 义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郝秀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提出,要“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在这方面的学习心得和体会: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源起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美国。早在1914 年,美国就通过威克斯案在联邦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真正全面在联邦和各州实施是在1966 年。当时,美国亚利桑那州地方法院判处一无业青年恩纳斯托?米兰达犯强奸和绑架罪,米兰达提起上诉。1966 年 6 月 13

2、日,美国最高法院以警察在第一次审问时没有告知米兰达应当享有的宪法权利而 撤 销 了 对 他 的 判 决 , 由 此 确 立 了 著 名 的 米 兰 达 规 则(MilandaRule ) ,即警察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明确告知其享有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和第六条所规定的权利,即有权不作自证其罪的供词和有权聘请律师。如果警察2 没有发出这样的警告,那么由此而收集到的证据将不被法庭所采纳。米兰达规则也叫米兰达警告,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你有权保持沉默;2、你所讲的一切都可在法庭上作为不利于你的证据;3、你有权获得律师帮助,讯问时律师可以在场; 4、如果你没钱委托律师,我们将为你指定一名律

3、师。米兰达规则的建立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的正式确立。之后,英、德、法、日、意等国也纷纷效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渐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证据规则。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确立的过程。由于我国刑事立法方面,长期存在着发展滞后、理念落后、制度缺陷等问题,没有跟上国际刑事诉讼立法的潮流和趋势,导致刑事诉讼实践中出现的很多深层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尤其是近十年,一大批冤假错案相继被媒体披露,不少错案演变成为全社会参与讨论的公共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关注。比如“湖北佘祥林案”。1994 年 4月 11 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里发现一具女尸。县公安局经过侦查,认定死者

4、的丈夫佘祥林为犯罪嫌疑人。同年 10 月,佘祥林被原荆州地区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佘祥林上诉后,经多次补充侦查和开庭审理,1998 年 6 月,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 年。佘祥林不服,再次提出上诉,荆门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53 年 3 月 28 日,被“杀害”的佘祥林妻子突然归来。 3 月 30 日,荆门市中院紧急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要求京山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4 月 1 日,佘祥林出狱,被准许取保候审。4 月 13 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再比如“河南赵作海案” 。1998 年 2 月 15 日,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一村民到公安机关报案

5、称,其叔父赵振裳已失踪4 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 多天后,因缺乏证据将其释放。次年5 月 8 日,该村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报警后,警方再次将赵作海收押审讯。2002 年 12 月,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缓。2003 年 2 月,河南省高院做出裁定,核准原判。 2010 年 4 月 30 日,已经“死亡” 10 多年的赵振裳突然返回家乡。 5 月 9 日,河南省高院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 年。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已发现冤假错案42 起,比较典型的还有:河南胥敬

6、祥犯抢劫罪、盗窃罪, 13 年后被宣判无罪,河南“死刑保证书案”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12 年后宣判无罪,河北徐计彬犯强奸罪, 15 年后被宣判无罪,河北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10 年后,犯罪嫌疑人李书金自首其是杀人真凶,湖南滕兴善犯故意杀人罪枪决16 年后,被害人出现,被宣告无罪,湖南杨明银犯故意杀人罪,10 年后被宣判无罪,吉林4 孙邵华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11 年后无罪释放, 海南黄亚全、黄圣育犯抢劫罪, 10 年后被宣判无罪, 安徽蚌埠区区长助理于英生犯故意杀人罪,17 年后被宣判无罪, 三个月后真凶落网等等。这些冤假错案是如此触目惊心!如此匪夷所思!如此令人同情和叹息!冤

7、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培根说过:“冤枉一个好人,比放纵十个坏人的危害更大” 。冤错案件频出使得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机关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实践证明,冤假错案绝大多数都和刑讯逼供密切相关,都和非法证据密切相关。在佘祥林案件出现后,最高院就起草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有关规定,但因未形成共识,没有出台。赵作海案件曝光后,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类似冤假错案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甚至蔓延到海外,影响到国家形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继续发生,2010 年 7 月 1 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

8、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在司法层面上确立了非法证排除规则。两个规定实施后,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力度和深度不够, 非法取证现象没有得到明显的遏制,为此, 2012 年 3 月 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在总则5 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 在立法层面上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使其成为维护我国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制度。简言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和司法改革的必然趋势,具有深远的历史

9、意义和强烈的现实意义,而冤假错案的频繁曝光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内容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非法证据是指采取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和通过非法取证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经由非法程序或者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依法不能被采用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可以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由司法机关依照职权启动,也可以依照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启动,由控方承担证据合法的证明责任,对非法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对非法实物证据裁量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重要的刑事证据规则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

10、于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市的实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去年9 月,在卫主任的带领下,我委对刑事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6 执法检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1、成绩。 检查中发现,我市公检法机关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刑诉法 ,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市公安局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按照刑诉法的新要求,对全市229 个执法场所进行了改造,建立了现场执法操作规范和责任倒查制度、证据收集和管理制度,从主动及时、全面取证、合法取证、依靠群众、掌握新技术等方面,对规范取证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规

11、定,出台了四个“必须” ,即“现场执法必须携带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场所执法必须在办案区办案、在办案区办案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案件必须网上流转” 。截止去年 8 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的录音率达100%,一般刑事案件的录音率达90%以上,刑讯逼供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中院按照刑诉法的要求,严格证据审查, 坚持“绝对证据标准”和“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在诉讼活动中, 积极履行非法证据排除权利告知义务和证据审查义务。市检察院贯彻“人权保障”理念,严格审查案件证据,对非法言词证据一律排除,对非法实物证据有限排除,建立健全了证据审查和补正制度,全市 14 个办案单位均配备了录音录像设备

12、,做到了讯问过程全程录像。2、问题。 检查中同时发现,我市公检法机关在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7 是观念尚未彻底转变。全市公检法机关的执法理念虽已开始转变,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刑诉法的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对保障人权、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查等观念的认识不到位, “重打击、轻保护” 、 “重实体、轻程序” 、 “重口供、轻证据”等传统观念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有罪推定”和“口供至上”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扭转和消除,人权保障意识、 证据规则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市公检法队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能力不足、水平不够的问题,影响了非法证据

13、排除规则的落实。比如,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证意识不强,取证时机把握不准,证据质量较差等等;三是公检法之间的配合和监督问题。公检法三家本应“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但在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中存在着配合不够,监督不力的情况。比如,有的案件由于在侦查阶段未能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甚至遗漏了关键证据,又不能及时补充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检察机关出于某些原因,依然提起公诉,使法院陷入既不能轻易作出无罪判决、放纵犯罪,又不能作出有罪判决的两难境地。3、对策 。要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首先还是观念转变的问题。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观念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实

14、行的前提和关键。不可否认,传统刑事司法观对执法人员的影响根深蒂固。纵观我国历史,皇权对人权的高度压8 制,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实行的专制和奴化教育长期存在,简单、低级、粗暴的刑事侦破理念和手段久盛不衰。从名目繁多的酷刑如凌迟、车裂、腰斩等,到县衙里五花八门的刑具,再到国民党统治时期重庆“白公馆” 、 “渣滓洞”集中营里的老虎凳和进口的电椅,都是传统刑事观的具体体现。结果是,中国历史上的冤狱何其多也,我们熟知的窦娥冤、 杨乃武与小白菜 就是屈打成招的典型案例。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当“人权”从一个政治名词回归到其本质属性,光明正大地写入共和国的 宪法,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最高的法律规范,惩罚犯罪和保障

15、人权已成为刑事诉讼终极目标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刑讯逼供这种原始而古老的破案手段为法律所不容,搞有罪推定、靠刑讯逼供取得的非法证据同样为法律所不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人类法治的进步,是世界刑事司法发展的潮流,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因此,人权保障理念要在刑事执法人员的内心扎下根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成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能力。要通过系统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更新执法理念,消除思维惯性,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收集、分析、固定和运用合法证据的能力,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目标;第三,公检法机关要强化配合和监

16、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工作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严格实行非9 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强化监督,形成整体合力,以保证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检法机关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分析贯彻实施刑诉法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证据审查、补充侦查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梁启超说过,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希望我市公检法机关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更新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加强配合监督, 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努力巩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司法的信心,早日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子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4 年 1 月 6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