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文处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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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基 本 知 识一、公文及公文处理(一)公文处理的历史及发展公文处理与写作是一门十分古老而又新兴的学问 周易系词下:“上古结 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 契。”尚书序:“古者伏 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 ,造书契,以代结绳记事, 由是文籍生焉。”书契(文字)文明管理文籍(公文)春秋时郑国公文起草案例: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 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论语 宪问裨谌(打草稿)世叔(审核文稿提出修改 意见)行人子羽(进行修改)东里子产(润 色定稿)新中国公文处理发展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 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公文 分为:一

2、、报告、签报;二、命令; 三、指示;四、批复;五、通报、通 知;六、布告;七、公函、便函。1957年10月,国务院秘书厅提出 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 ,把行政公文分为七类:一、命令、 令;二、指示;三、报告、请示;四、 批复;五、通知、通报;六、布告、公 告;七、函。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其中,把公文文种规定为九类十 五种:一、命令、令、指令;二、决 定、决议;三、指示;四、布告、公 告、通告;五、通知;六、通报;七 、报告、请示;八、批复;九、函;198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原 暂行办法就能行了修订,发布了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

3、种由原来的9类15种改为10类15 种,“命令”、“令”合并为“命令(令)”, 增加“会议纪要”;第一次提出“规范化、 制度化”的要求;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制定了公文的 国家标准,1988年6月,国家技术监督 局制定发布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1993年11月,修订发布了国家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行了较 大改革。如:在“规范化、制度化”基础 上,进一步提出了“科学化”的要求; 去掉了“决议”、“布告”、和“指令”3个 文种;文种的适用范围分工更加明确 科学。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了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73 号),对原办法进行了70多处修改。1999年12月,发布

4、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格式。“办法”第一次从“行政规章”的格次上升为“ 行政法规”的高度。法律地位的提升,体现了行 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相对成熟,体现了行政 公文处理工作在行政过程中的重要性。2012年4月16日,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工作条例,从2012 年7月1日施行。(二)公文及公文处理 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 、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 和规范体式 的文书, 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 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 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 是公文拟制、办理、管理、 整理( 立卷) 、归

5、档的一系列相互关联、 衔接有序的工作。 (三)公文种类党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1.决议 2.决定 3.命令(令) 4.公报 5.公告 6.通告 7.意见 8.通知 9.通报 10.报告 11.请示 12.批复 13.议案 14.函 15.会议纪要按行文方向分:上行文:报告、请示、意见下行文:决议、命令、决定、公报、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批复、会议纪要、意见平行文:函、议案、意见常用文种下行文:通知 通报 批复 上行文:报告 请示 意见平行文:函 (四)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行 文 关 系确定行文关系的基本原则:隶属关系职权范围A、机关之间分为相互隶属关系和不相隶属关系B、隶属关系决定

6、行文关系、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a相互隶属机关之间,上级机关应当向下级机关 行下行文,下级机关应当向上级机关行上行文。b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应当相互行平行文。C、职权范围机关之间隶属关系举要 1、党委机关与其他机关的行文关系 2、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文关系 (1)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行文关系。 (2)政府与工作部门之间的行文关系。 (3)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 构、派出机构之间的行文关系。 (4)上下级业务部门之间的行文关系。 (5)上级业务部门与下一级政府之间的行文关 系。(6)不同行政区域政府之间的行文关系。3、政府机关与人大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各级政府与同级人大在涉及到组 织关系

7、和职权范围方面的行文应当互 相以上行文和下行文往来。在不涉及两者之间的组织关系和 人大职权范围方面的其他行文,应相 互行平行文。4、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行文 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检察机关之间是不 相隶属关系,应当互相行平行文。 5、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军事机关之间的行文 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及其隶属 的下级机关之间、武装部队是不相隶属关系 ,应当相互行平行文。6、国家行政机关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行文 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 不相隶属关系,应当互相行平行文。 7、国家行政机关与政协之间的行文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政协之间是不相隶 属关系,应当互相行平行文行 文 规

8、则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效用,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向具有领导、指导关 系的上级机关行“请示”、“报告”、“意见”公文。3、政府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 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 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确需向下一级政府 正式行文的应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并在文中注明。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厅)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应当坚持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 事。“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送其他相关机关的, 应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类公

9、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5、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 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 6、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 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 报送公文。(五)文种使用的问题(1)请示和报告。 1、“报告”和“请示”使用不当。 2、有的在报告公文结尾加上“建议”或“ 意见”的一部分内容,不符合“报告不 得夹带请示事项”的规定。 3、有的请示公文请示几件事项,不符 合“请示应当一事一议”的规定。 (2)“意见”文种使用问题。 上行文“意见”与“请示”、下行“意见”与“通知”、平 行“意见”与“函”混淆。

10、其区别是:意见所涉及问题相对重大、涉 及事项复杂、涉及事项多, 而其他三个文种 所涉及的问题相对简单、具体。使用中应认真区分,准确选用恰当文种(3)函与便函。 n函是法定公文,与其他法定公文具有同样的 法定效力。n便函是事务性公文的载体,没有法定的格式 。n同一机关发出的便函与发出的行政公文具有 同等效力,但便函不是法定行政公文。 (4)公报与公告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公”字上,即均是党和国家用来向国内外公 开宣布、告知某一重大事项的,是非常严肃、庄重的公文。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公告多用于宣布重大消息,内容十分简 要;公报的内容一般是比较详细、具体地报道某一重要会议或重 要事项的内容。 (5)公告与

11、通告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告”字上,即均属告知性的文种,他们均可 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在社会上张贴以及网络 等方式公开发布。他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1、从使用者看,公告的制发者主要是党和国家的高级机关; 通告则不然,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均可使用。2、从发布内容看,公告内容的重要性大于布告,更大于通告 ,是郑重宣布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法定事项的;通告则主要是 发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的。3、从所公布的范围看,公告是面向国内外的,范围最广;通 告则是针对社会的某一方面,用于局部范围。(6)决定与决议这两个文种近似在“决”字上,即均属于决 策性公文,都是上级机关对某些重大问题的处

12、理或重要工作事项所做的决策的意见或措施、 要求;决策又是出自于机关的首脑或核心部位 ,并要求下级予以贯彻执行,故都是下行文。他们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决议的内容必须是通 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的;而决定则不一定,有 的是经过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也有的是由某一机关 直接做出的。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公文格式国标1988年6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 发布了GB/T97041988国家机关公 文格式,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制定了 公文的国家标准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修订发布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00073号),对原办法进行了70 多处修改。1999年12月,发布了GB/T970

13、4 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4月16日,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 工作条例,从2012 年7月1日施行。2012年6月2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 了GB/T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标准,2012年7月 1日开始实施。二、党政机关公文的基本格式1.公文用纸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公文用纸为 A4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 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090 ,横向耐折度15次

14、,不透明度85,pH值 为7.59.5。2.排版规范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字。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字。文中小标题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 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 标注。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3、 印制装订要求 (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 过1 mm。 (2)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 mm。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 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 、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3)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

15、超过4 mm,裁切后 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a)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 mm处,允许误差4mm; b)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c)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3mm5mm。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 、不脱落。 三、党政公文的各要素规范按党政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版头: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分割线以上的部分 统称为版头;主体:公文首页红色分割线(不含)以下、 公文末页首条红色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版记:公文末页首条红色分割线以下的部 分统称版记。(一)版头包括: 份号(公文份数序号 ) 秘级和保密期限 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字号 签发人(1)份号用6位3号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推荐3-6位,即001 0001 00001 000001)涉密应当标注份号。实际工作中自行掌握。(2)秘级及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二 行。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只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才使用,其 他文件不用对只标名秘级和“”而未标明保密期限的 按秘密10 年、机密20年、绝密30年认定。 (3)紧急程度文件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用3号黑体字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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