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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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联系单工程名称;长乐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2*1250kVA 增容配电及低压电缆敷设工程致;长乐市公安局项目部:事由:关于设计图纸工井及预埋管部分与施工现场不吻合事宜;内容;因我方在施工预埋管安装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施工及用电的各个楼层预埋管有变动,现需变更以下几点。1、综合楼一处的电缆预留处在综合楼后面与设计的路线不吻合,应更改 J11 的位置以应现场施工需要。2、配电房处( J2、J3、J4 井之间) ,此处设计预埋 33 根预埋管,考虑到每根电缆管的承受能力,需在J2 到 J4 上方靠近预审综合楼侧另设一条通道,在该通道内新建三口电缆工井。3、J7 至 J4 两工井之间的电缆沟土方

2、开挖至60cm处遇到水泥地面,无法继续向下开挖,我方建议该处电缆通道可改成使用铁管敷设的方式以应现场施工需要。4、预审综合楼处( J4-J14) 过道内,该段管道路线均为水泥路面,需在原水泥路面开破一条电缆沟。5、考虑到电缆穿管工作的需要,每座楼层的各个预埋管旁需增加电缆穿管辅助井一座,6、 (J14-J16) 管道施工时遇原项目监室地梁阻碍无法正常施工,应采取在每处地梁上方敷设铁管或在每处电缆沟通过处在地梁上凿开一缺口以应管道施工需求。7、 (J14-J16) 原设计只有两个工井, 经现场观察拘留所项目监室有六个预埋管处,根据电缆管道施工规范应在每个预埋管处增设对应的电缆工井。8、原设计 J8 工井连接两处预埋管, 现场观察两处预埋管不在同一直线上,需在 J8 工井旁边另设一座工井连接武警中队营房的预埋管。以上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给予确认。附;详见电缆保护管示意图变更意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项目部各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二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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