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478010 上传时间:2018-07-02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21.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652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 “ 退休人员再任职” ,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 受雇人员因事假、 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

2、企业返聘的员工,由社会养老统筹支付的退休工资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如果满足国税函2006526号的四个条件,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 “ 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否则属于兼职人员,按“ 劳务报酬所得” 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应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月应税收入-3500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 1,500 元的不超 1455 元的3 0 2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超过 1455

3、 元至 4155 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超过 4155 元至 7755 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超过 7755 元至 27255 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超 27255 元至 41255 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超 41255 元至 57505 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超 57505 元的部分45 13.505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 20000 元的不超过 16000 元的20% 0 2 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的部分 超过 16000 元至 37000 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 50000 元部分超过 37000 元的部分40% 70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