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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 http:/ )邮箱: J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合肥管理分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标 签】铁道部所属企业企业所得税【颁布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皖国税函200341号【发文日期】2003-01-30【实施时间】2003-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合肥管理分公司:你公司来函收悉。经审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关于蚌埠管理分公司并入合肥管理分公司的决定(快人字200271号)明确,将合肥、桐城、安庆分公司从华东管理分公司划出,组建合肥管理分公司;蚌埠管理分公司并入合肥管理分公司,自200
2、2年12月20日起生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2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18号)等规定,现对你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按照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年内不作变动”的规定,安庆、桐城、阜阳分公司2002年度仍实行报帐制度,即安庆、桐城分公司由合肥管理分公司统一核算,阜阳、滁州分公司由蚌埠分公司统一核算。安庆、桐城分公司应由你公司按省国税局关于铁道部在我省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2494号)规定,在合肥市统一汇总申报预交企业所得税,阜阳、滁州分公司由蚌埠分公司在蚌埠市统一汇总预交企业所得税。二、从2003年1月1日起,你公司所属安庆、桐城、蚌埠、滁州、阜阳分公司“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应由你公司在合肥市统一申报预交企业所得税。关联知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乐税网( http:/ )邮箱: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