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警企长效合作机制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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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台 2 6 电力行业防治窈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建立警企长效合作机制保障电力设施安全江苏省电力公司保卫部严志权内容摘要: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江苏省公安厅决定首先在省电力公司,其后在各市、县电力部门成立警务室。其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整章建制工作并充分发挥“警察”身份的特殊作用,取得良好效果。既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又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但是在工作中仍缺乏政策依据、技术手段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与完善。为认真贯彻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人民省

2、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精神,进步加强电力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江苏省公安厅决定在省电力公司设立警务室,同时,全省1 3 个市3 1 个县也成立警务室,建立警企长效合作机制,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一、警务室成立背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电力公司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在电力设旄保护和打击窃电犯罪行为工作中,傲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近几年我省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案件仍十分严重,据统计:2 0 0 5 年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 0 5 2 起,直接经济为9

3、 1 4 7 6 万元;查处盗窃电能案件1 1 1 9 7 起,追补电费7 9 5 9 万元;今年1 3 月份,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5 6 7 起,直接经济损失为4 5 3 2 3万元:查处盗窃电能案件1 7 3 1 起,追补电费3 1 5 6 4 2 万元。此外,由于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快,建筑工地多,各类过失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快速增长,2 0 0 5 年共发生6 8 2 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 6 9 9 4 万元,今年l 一3 月份共发生3 5 4 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 1 0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 2 0 0 6 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4、经验余万元。上述事实对全省安全供电的形势构造了严重威胁,尤其是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企业的行政执法职能已移交给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因多方面原因尚未形成有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故盗窃和过失外力破坏电力设旋案件及盗窃电能案件屡屡发生,形势日趋严峻。为维护全省的供用电秩序,保障我省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我公司参照部分兄弟省市的做法,经与省公安厅协商一致,决定成立“江苏省公安厅驻省电力公司警务室”,公安厅派2 名同志来我公司工作。其后,全省1 3 个市、3 1 个县也纷纷成立了警务室。二、省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 加强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案件的分析研判l 、全面掌握本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

5、盗窃电能案件情况;2 、分析研判盗窃破坏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线路和高危人群等;3 、及时向省公安厅、省经贸委及省电力公司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开展打击、整治、防范工作建议。( - - ) 协助省公安厅职能部门推动电力系统深入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1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督促省电力公司制定贯彻意见、落实贯彻措施;2 、推动电力系统不断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3 、研究、制定并以适当名义发布电力系统重要部位等级防范标准,全力推动重要部门防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 - )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电力设施长效机制1 、加强与

6、省经贸委、法院、检查院、建设厅、水利厅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护电组织建设;2 、全力配合做好保护电力设施地方立法工作;3 、着力研究打、防、控一体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 着力提高省电力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1 9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 2 0 0 6 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1 、指导省电力公司完善以“防破坏、防冲击、防事故、防案件、防恐怖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2 、适时协助省电力公司组织一定规模的处置突发事件演习;3 、协调处置到省电力公司集访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的治安问题。( 五) 协调指导

7、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以下工作1 、依法查处造成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盗窃电能案件;2 、协调查处重大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3 、协调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治安事件等;4 、针对发生案件暴露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漏洞,指导电力企业切实加强相应的防范工作:5 、研究解决查处盗窃破坏案件、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具体工作情况警务室创建初期,警务室的同志会同电力公司保卫部同志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企业生产,保障电力安全”的工作指导思想,以及“依托政法,双重领导。立足服务,强化协调”的工作职能。按照这一指导

8、思想和职能,警务室同志在公安机关和电力保卫机构的双重领导下,始终牢记自己的警察身份,从企业实际出发,大胆探索,认真思考,积极建言,扎实推进“护电”工作,已形成了一套可行的工作方法。一是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警务室既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又是电力企业保卫部门的必要组成部分,警务室同志切实摆正位置,端正工作态度,发挥公安机关法律熟、业务精通的工作优势,协助保卫部门深入开展保线护电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以来,先后配合电力企业深入市县乡镇,开展护电宣传活动3 0 余次,采取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等方式,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电力设

9、施沿线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自觉参与护电工作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二是超前预警,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警务室同志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对护电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 2 0 0 6 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结合当前治安形势大局进行分析研判,从中找出苗头性、规律性的问题和倾向,适时向公安及供电双方领导提出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治的报告和建议。先后参与组织开展了“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反窃电专项整治行动”、“迎十运保供电百目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遏制了行业性、季节性案件的高发势头,有

10、力地维护了供电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十运会组委会的部署要求,确保十运会筹备举办期间供电安全,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决定从7 月份到十运会结束,在全省电力系统集中组织开展“迎十运保供电”百日整治行动。行动中,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及各级公安、经贸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整治行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刑事案件1 1 8 0 起,抓获作案成员7 0 8 人,其中刑事拘留3 9 4 人、逮捕1 9 5 人;摧毁犯罪团伙8 6 个、成员5 0 7 人: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 4 8 人,其中移

11、送起诉1 2 0 人、判刑6 9 人、治安处罚1 9 4 人;为电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 5 7 3 万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2 4 6 8条,其中涉及十运会比赛场馆、驻地的治安隐患1 4 4 条,为十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了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确保了十运会供电安全。三是整章建制,规范电力企业安全保护工作。经过近三年来的实践探索,警务室同志根据电力企业实际,依靠自己多年来从事公安内保工作形成的丰富经验,围绕企业内保工作,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指导作用,帮助电力企业逐步完善了在处置涉电群体性事件、内部安全防范、打击盗窃电能、电力设施犯罪及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相关应急预案,并从人

12、防、技防、设施防、意识防等方面落实内部各项防范措施,客观促进了企业保卫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充分发挥“身份”作用,履行保护职责。随着社会矛盾因素的增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困境。尤其是行政执法的缺位,一些侵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人非常蛮横和猖獗,仅靠供电人员义正言辞警告、苦1 2 1 婆心的劝说,很难制止或消除对电力设施安全的威胁。这时候,“警察”的出面,往往令一些人望而生畏,不得不改正或停止对电力安全的侵害。为了及时出警,我警务室2 位同志,他们改掉了原来不常穿警服的习惯,把警服拿到警务室内,随时穿警服出现场,用“威严”的身份,维护电力设施安全。警务室成立以来,警务室共协助保卫入员处置

13、各类违章侵害电力设施行为1 7 6 02 1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 2 0 0 6 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余起,及时消除通道内障碍9 6 0 余处,处理涉电纠纷1 0 8 起,处置暴力或暴力威胁用电检查事件1 7 3 起,有力地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四、面临的形势和困难虽然,警务室在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力企业利益等方面工作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工作中也留有许多遗憾与困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警务室的设立缺少政策依据。作为一个地方性临时机构,也不可能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在当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14、的大环境下,警务室人员虽然穿着警服,但没有执法的依据。就象猎人没有枪,也没有办法打豺狼。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只是规定了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而日常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在电力管理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又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不能出门执法,即使偶尔出门执法,又不具备威严及强制性,一旦遇到棘手或复杂的局面,警务室也很难开展工作。2 0 0 5 年1 0 月份,徐州警务室配合供电公司开展用电检查时遇一饭店,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接受检查,甚至威胁检查人员人身安全。警务室人员协调属地派出所,派出所人员说无权强行要求饭店开门接受用电检查,一直僵持近6 个小时,无果而终,暴露出执法的无奈。二是警务室受客观条件限制,对盗

15、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前沿信息了解不够及时,缺乏防范指导的针对性。一方面,目前犯罪手段呈现“三化”。从我们查获的各类侵害电能和电力设施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此类犯罪正在向专业化、智能化、拓展化方向发展,犯罪分子多精通或了解供电知识,犯罪手段和作案工具带有一定技术性和智能性,犯罪客体涉及家庭用电、企业用电,电力设施、基建工程等多个领域,反盗电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另一方面,打击整治存有“三难”。首先是发现难。窃电行为均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少窃电户将电力计量表设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可以选择恰当的时间进行窃电,而不会被公安机关或电力部门发现。其次是取证难。窃电过程隐蔽,窃电工具易销毁,很难进行证据固定,

16、更难以形成证据锁链。再次是数额核定难。窃电行为无固定的有形的物品认定数额,可以说犯罪分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盗窃多少电能,获得非法利润数额,增加了打击处理难度。第三是警务人员长期工作在供电部门,受工作机制,信息来源等限制。以至于对“打、防、控”工作的指导前沿科技含量低、手段滞后a2 0 0 6 年电力设施保护经验交流会 2 0 0 6 电力行业防治窃电新技术研讨会第一部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验五、今后工作方向电力企业作为重点要害保卫单位,安全可靠供电,关系到地区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维护供电安全是警务室乃至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警务室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锐意攻坚的毅力和勇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供电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尽心尽力,切实促进和保障电力安全。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指导的针对性,促进企业“三防”建设。警务人员虽然长期驻点供电企业,但对自身的要求不能放松,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在掌握供电企业安全保卫现状及发案情况的前提下,定期回到公安部门,利用自身优势,与其他警种开展协调,及时了解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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