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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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7 页 安联安顺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安顺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安联安顺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年 9 月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获取相关解释。本条款中带有右上标标注的用词具有特定含义,您可参阅本条款尾部的“释义”获取相关

2、解释。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 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 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保单生效日保单生效日11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以该日期计算。 1.21.2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本合同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须留我们处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 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以正本为准。 1.31.3 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 投保时年龄在出生满六十天

3、至七十五周岁周岁22之间(含七十五周岁)者,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1.41.4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 我们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七天至一年,您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本合 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满期日满期日33二十四时止。 1.51.5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 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44; (3)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4) 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

4、的其他情况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2.1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55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2) 被保险人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 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 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 被保

5、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的,我们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 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残疾项目所 对应的给付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4)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总和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 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本合同终止。 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2) 被保险人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 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6、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 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的,我们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 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残疾项目所 对应的给付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4)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总和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 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本合同终止。 2.22.2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残疾保 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

7、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残疾保 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66,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77; ; 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7 页 安联安顺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5) 被保险人酒后

8、驾驶(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8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010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 (9) 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物的 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 (9) 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物1111影响; (10)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11) 被保险人猝死

9、、或因遗传性疾病影响; (10)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11) 被保险人猝死、或因遗传性疾病1212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313导致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导致 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1414、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保险人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产生感染的除外; (1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流产、分娩(含剖腹 产)、药物过

10、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保险人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产生感染的除外; (1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1515、跳伞、速降、滑雪、攀岩、跳伞、速降、滑雪、攀岩1616、登山运动、探险、登山运动、探险1717、武术、武 术1818、摔跤、特技、摔跤、特技1919、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商业航班除外); (16)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发生上述第()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 人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

11、动或从事飞行活动 (商业航班除外); (16)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发生上述第()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 人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2020;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残疾 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如何支付保险费 3.1 3.1 保险费支付 保险费支付 对于本合同,您应在保单生效日之前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12、受益人受益人 (1) 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 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 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3、,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 益人丧失受益权。 4.24.2 保险事故的通知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14、失 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 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 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本条款仅为参考样本,不作其他用途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7 页 安联安顺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4.34.3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 (1) 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医院2121的专科医生专科医生222

15、2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4)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 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 4)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4.44.4 保险金给付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 应当赔偿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 承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 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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