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信托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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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 由投资者自担。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 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合同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DY2013JXD005 -1 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月 1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 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

2、购风险申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尊敬的委托人: 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合法信托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文件前,仔细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 、 信托计划说明书 、 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独立做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定。 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中所指的委托人、受托人与信托合同所指的委托人、受托人相一致。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中使用的定义均与信托合同所列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 认购风险申明书 是自愿的, 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有约束力的法规或合同、协议、承诺。委托人为签署和执行本认购风险申明书所

3、必须的内部程序已办理完毕,代表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的签字人已经取得全部必须的合法授权。 委托人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合格投资人的规定, 委托人具备全部必须的权利和授权,能以自身的名义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且并未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信托计划。 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受托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与其他有相同投资目的的委托人交付的资金加以集合管理运用。 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 1、借款人借款人风险风险 (1)借款人履约风险 借款

4、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开发项目的销售收入,若借款人违反约定,不能按期、足额偿还约定贷款本息(包括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及/或信托计划到期时不按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将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2)借款人经营管理风险 2 借款人还款来源为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及三期项目的销售回款。 如果因为借款人开发运作能力有限导致该项目无法竣工, 或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导致该项目销售回款不足以偿付贷款本息, 或借款人违反约定挪用该项目产生的销售回款导致无法足额、及时偿付贷款本息,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3)借款人流动性风险 借款人自2013年至2015年, 到期应还债务金额较大、 存在一定的支

5、付压力。若由于借款人流动性紧张导致到期债务逾期,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2、抵押物抵押物风险风险 (1)抵押办理风险 如果借款人不能将约定抵押给受托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受托人, 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2)抵押物贬值风险 一旦借款人没有按时、足额支付贷款本息,则受托人将可能通过采取提请司法处置抵押物方式予以追偿。 受托人对抵押物的价值分析主要依据第三方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及对抵押物所在城市和地区房地产价格的综合分析。 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下滑、房价下跌或借款人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会导致抵押物贬值,从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3)抵押物闲置

6、被收回风险 抵押物目前尚未开发,存在闲置风险,有可能导致被相关部门依法收回;一旦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受托人贷款本息,且发生抵押物被收回的情形,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3、保证人保证人风险风险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受托人贷款本息,且保证人金桥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朱国梅、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也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或无能力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则信托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4、信托信托管理风险管理风险 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运作过程中,受托人及其信托管理团队的知识、经验、决策、判断、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及判断,由此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3 和信托收益变化。 此外,受托人

7、有权以其他方式处置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等, 如果届时受托人无法或者难以迅速处置信托财产,或者受托人处置信托财产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信托收益及信托资金本金, 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5、受托人经营及操作风险受托人经营及操作风险 (1)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公司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经营信托业务。 虽然受托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 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和符合监管部门的批准。 如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无法继续经营信托业务,可能会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2)受托人一直遵循并相信将会继续履行诚实、信用、谨慎

8、、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信托事务。 但若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不能遵守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6、资金保管人的操作风险资金保管人的操作风险 (1)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规定,资金保管人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保管人资格方可经营保管业务。 虽然资金保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 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和符合监管部门的批准, 如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资金保管人无法继续从事保管业务,则可能会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2)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资金保管人不能遵守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资金和本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

9、生不利影响。 7、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的风险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的风险 (1)信托发行不足风险 如果在信托推介期内资金募集规模未能达到约定要求,则信托无法成立。 (2)信托计划提前终止风险 如果借款人按照约定提前还款或其他约定提前终止事项发生, 则本信托计划将会面临提前终止的可能。 4 (3)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运作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尽管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以受益人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运用无风险。 (4)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本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 但不承诺委托人基于

10、 信托合同 所交付并设立信托的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最低收益。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 评估、 承受能力较强的投资者。 信托文件所记载的预期收益率 (如有)不代表受托人的承诺。 (5)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自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委托人/受益人自担。 8其它风险其它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和信托收益变化。 (2)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等其他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和信

11、托收益变化。 (3) 金融市场危机、 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和信托收益变化。 受托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 ,即表明委托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全部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本认购风险申明书是编号为 DY2013JXD005 -1 的信托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申明人/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 ,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本人本机构同意以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大

12、业信托 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认购的信托资金本金金额为 万元,认购 类信托单位的数量为 万份。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机构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3 年 月 日6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信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人: (详见信息及签字页相关填写事项) 受托人受托人:大业信托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柏年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中石化大厦 B 座 25 层 邮政编码: 510620 鉴于:鉴于:

13、1、委托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愿意参与本合同所述之大业信托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受托人集合与委托人具有共同投资目的的其他委托人的资金,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管理运用,以获得收益; 2、受托人为合格的信托业务经营机构,具备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格。 为此,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1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7 第一条第一条 定义定义 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1.1 关于信托计划和信托当事人的定义关于信托计划和信托当事人的定义 “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系指大业信托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其附件。 “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本信托本信托”系指大业信托常州美林湖花园二期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为一项依照受托人与委托人及与委托人具有共同投资目的的其他投资者分别签署的信托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委托人委托人”系指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并于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及

15、信托计划开放期内将资金交付受托人用于认购本信托计划发行的各类信托单位的投资者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 “受托人受托人”系指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 “受益人受益人”系指本信托计划发行的各类信托单位的合法持有者及其权利、 义务的合法承继人。 “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合格投资人规定的自然人。本信托计划的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应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系指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 符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合格投资人规定的法人或者

16、其他组织。 “投资者投资者”系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信托当事人信托当事人”系指受信托合同约束、根据信托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1.2 关于服务机构的定义关于服务机构的定义 “资金保管资金保管人人”系指根据与受托人签订的资金保管协议,负责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保管并依受托人的指令及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负责资金划付的银行及8 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 “推介推介机构机构”系指受托人所聘请的, 在本信托计划设立时或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新发行信托单位时,代理受托人向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的金融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 受托人将根据本信托计划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用推介机构。 “代理收付机构代理收付机构”系指受托人所聘请的, 就信托资金的收取、 信托收益分配及信托财产到期返还等提供代收、代付服务的银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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