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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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驳斥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宋大叔1999 年退休后回到我自己的国家中国,才发现国内的音乐理论中,除了已有的自然大调外,尚有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其中所指的自然大调就是(自然)大音阶,而在查考以之后:得知和声大调也就是和声大音阶,旋律大调也就是旋律大音阶。它们是:(1)自然大调(自然)大音阶:(2)和声大调和声大音阶(第六级音降低半音)(3)旋律大调旋律大音阶(上行维持自然大音阶的原形,下行 6、7级音降低半音。 )经笔者查考,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由前苏联传入中国。是时,因为与苏联修好,在苏联老大哥的影响下,音乐也不例外的接受了苏联的学说与观念。在音乐理论上,所谓的和声大调与旋

2、律大调是由伊斯波索宾所著,汪启璋中译的音乐基本理论与伊杜波夫斯基,斯叶甫谢耶夫,伊斯波索宾,符索科洛夫四人合著的和声学教程两书所介绍的。当时,在国内音乐理论上具影响地位的是:著作颇多、为人所知的中国(央)音乐学院的教授李重光,他也就是这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的推手,国内受他的影响,这两个大音阶(大调)就得以推广,为全国乐坛所接受。笔者在 2000 年回到国内时,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已深植在音乐学者及音乐2教师的观念中,竟有人直指:“宋大叔,你怎么连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都不知道呢?”其意已明示:你只知道一个(自然)大音阶,还算什么音乐理论家?几乎像是被迫着来探讨研究的情形下,查找资料、访问学者、得出这样

3、的结论,贡献给国内音乐界的朋友,就教于国内的音乐理论权威们。首先,就理论上来说:它们被命名为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完全是仿效小调中的和声小调(和声小音阶)与旋律小调(旋律小音阶) 。粗看起来,这样的借用小调的命名,似乎有些关连,但实际上却是极不合理的。先从小音阶的演变谈起:在古希腊的(也就是西洋的)调式中,存到迄今仍然常用的两个调式:就是我们所称的:以 do 为主音的大调大音阶(Dorian )与以 la 为主音的小调小音阶(Hypodorian)这个大调(大音阶)经中国春秋的三分损益法,与古希腊的 Pythagoraus 的泛音学说印证,是出自上帝创造的天然产物,无论就音阶的构造、音级的特性,

4、都非常完美,在笔者所著的中国音阶的调性与和声一书中对此有详尽的探讨,在此对这专属于纯音乐理论的范围,不在此赘述。 (此书即将于“宋大叔圣乐事工网站”向国内披露。 )至于另一个称为小调(音阶)却不是如此,它有着“先天性的缺欠” ,那就是:被称做是导音的第七级音,它与主音 la 之间是大 2 度,因之,它欠缺了倾向主音的性质;针对这个缺欠,将它升高半音,而使其产生倾向主音的性质,连带着使其所属的属(7)和弦,形成倾向主和弦的动感。我们称这个第 7 级音升高半音的音阶叫做和声小音阶(和声小调)。3至于所谓的和声大调(大音阶)乃将第 6 级音降低半音,我们实在找不出它是因藉和声小调而得名的关连,和声小

5、调的第 7 音导音,升高半音是为了解决音阶的缺欠;而命名为和声大调却是第 6 级音降,我们实在看不出是解决大音阶的什么缺欠。它不但不是解决什么缺欠,而是制造了缺欠,硬是把完美的大音阶,制造出 6,7 级音之间的增 2 度,使其产生出不必要的缺欠。再看旋律大调:旋律小音阶是因补和声小音阶增 2 度的缺欠而做成的,其两者是相关相连的。但是和声大调呢?它与旋律大调却全不相关,上行的旋律大调完全抹煞了第 6 级音的出现,而恢复到自然大调的形态,而下行则将第 6,7 级音降半音。如此一来则使阳刚光明的大调,转为幽暗的小调感。而旋律小调的上行第 6、7级音升高半音,是为了消除增音程而被迫的成为大调感,而下

6、行 6,7 级音还原乃是为恢复其小调感的性质。而旋律大调下行则是破坏其大调的调性,我们实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性。再说,音乐的材料是“音” (乐音) ,先后连接的音就是旋律(曲调) ,同时发生的音就是和声。但独立散乱的音却不能使用,而必须是有系统的规范在音阶之中。正像子弹必须是规则的排列在弹匣之中或弹带之中方能用于射击。 “音”则必须是规范的纳入音阶之中方能使用于音乐。因为有了音阶才有主从,有主音,有上下五度的属与下属,有了音级与其相随的性质;其中主、属、下属就建立了调的中心,及其下中、中音、上主,成为其同性质的代用;有主音的稳定,有导音的倾向拱托总之,音的能用于音乐乃是由于音阶的建立。音

7、阶是何其重要,旋律依它而生,和弦依它建立。也就是说旋律是按照音阶做成的,和声(和弦)也是以音阶为依据而架构起来的。因此,旋律与和声都是以音阶为同一源头。和声支持旋律,旋律显示和弦,这是我等研究理论作曲之人的基础观念。因此,无论是古典乐派的先架构和弦,再由和弦产生出旋律;或是浪漫乐派,由而旋律显示出和弦,这两者都是以音阶为依归。这样说来,既然是音阶,就必须要有其和声体系,这也就是说要依其音阶建立和弦,而且依此音阶产生旋律,这旋律与和声均表现出音阶的特性。现在,就依以上不容质疑的论点来看和声大调,其和弦的建立如下:4涉及第 6 级音降的和弦,首先是下属和弦,这个下属音的大 3 和弦变成为小 3 和

8、弦。与下属和弦同系的代用和弦乃是上主和弦:上主和弦的本位,与其 7 和弦,及其第一转位的七和弦,也都是表达这个第 6 级降半音的和弦:另一与第 6 级音降半音有关的和弦乃是下中和弦,它是:由于其根音降低半音而成为增 3 和弦,这个增 3 和弦是个变化和弦,已脱离了下中和弦的性质而难以使用。因此,这个降半音的 6 级音,在和声的使用上理当是用于下属和弦与上主和弦及上主 7 和弦与其第一转位。先请看,这几位前苏联的音乐理论家,在他们的上述的著作中所举的例子:5这首舒伯特的作品,有三处他们用来证实第 6 级音降半音而成为他们所谓的“和声大调。 ”请看:这个第 6 级音降半音是用在属和弦的系统上,前两

9、处是属 9(9 度音降半音)和弦的第一转位,而后方的一个就是直接用了 9 度音降半音的原位属9 和弦:它们是:笔者必须指出:用这个 9 度音降来表示是“和声大调”是不合理的,因为一个和弦表示其调性的是 3 度音,正如你我对调性的认定:这个第 6 级音降,该是用在下属和弦,或上主和弦的第一转位(或本位)上,使它在 3 度音的位置上,方能表达它是和声大调的调性,用它来证明是和声大调。但它放在属和弦的 9度音上,越是高层的和弦,它的 9 度音对调性的表达越小,充其量这个:降 66度的音只不过是临时变化音,使之产生更多的动力,进入后方主和弦而已。若是说靠这个 9 度音的降 A,来解释成为和声大调是不合

10、理的,因为它表达不出和声大音阶的调性来。笔者在此要请教与李重光先生执同一看法的音乐学者们(李先生目前已无法回答问题了) ,或该说是现在仍以降第 6 度音就认定是和声大调的诸位国内音乐理论家们,不看和声的结构,单凭一个第 6 度降半音就认定是和声大调,这合理吗?笔者与一位上海音乐学院的资深教授,谈及和声大调,他毫不犹豫的说,oh,sole mio(我的太阳)这首歌就是用和声大调。持同样的看法,用了同一个例子的是在北京音乐学院傅妮,在其所编的乐理考前辅导教程 ,及上海音乐学院刘永福所编的新音乐基础理论教程中,也都是凭着这个 bA 来证明这就是用了和声大调:请看此曲:7在这首短小的二段式的乐曲中,其

11、第 12,13 小节(也就是 20,21 小节)是用了下属和弦的同一系统的上主和弦的第一转位(II 6)与上主和弦(II ) ,这毫无疑问的是使用 G 调的自然大调(自然大音阶) 。而在第 34,35 小节由于第 6 级音降半音,而使大 3 和弦的下属和弦,成为小 3 和弦,因而将它认定是和声小调。请问:你见过在一首乐曲中,特别是一首小曲中,同时使用自然与和声两种音阶的?若以小调为例,你见过哪些小调的乐曲,前方用自然小调而后方却改用和声小调?有吗?须知音阶一改,其依音阶所建立的和弦也就跟着改,其音响与精神还能一8致吗?因此,作为一个音乐理论学者,特别是身为国家的顶级理论家,怎可仅凭着一个 6

12、级音降半音,就认定这就是和声大调。单凭 6 级音降半音,就命名是和声大调,还不是针对国内的音乐理论家们,而是直指前苏联的伊斯波索宾等人。请看下方他们所举的例子即知:以这样的一个单旋律第 6 级音降半音就解释成是和声大调,是很荒唐的无知。因为此曲压根就不是西洋大调(大音阶)作成的,乃是一首采用了俄罗斯调式所写成的,这个俄罗斯调式是:作曲者以 6 级音降半音代替了升高半音的 5 级音,将变化音程的增 2 度改为小 3 度:请看:9笔者分析得知这个俄罗斯调式:在这个调式中后方相连的 5 个音中形成了一个特色,这个特色显示的乃是俄罗斯调式,特别是其中的第 7 小节与第 11 小节,更是凸显了这是风土的

13、俄罗斯风味。由于它不是西洋音乐的大音阶所做出来的音乐,也就不能以大音阶所建立的和弦来配置它,更不能以所谓的和声大音阶(和声大调)与其所建立的和弦来配置它。此曲的 bA 若以: 或: 为和弦配置,就会发现:不论拿它来连接主和弦或属(7)和弦,均无法表达此旋律的韵味,因为它根本就不是自然大调或和声大调做成的旋律,它是特有的俄罗斯调式。这个俄罗斯调式在作曲者的手下,将 #G 写成是 bA 是能够理解的,但由于这样的记谱,这个增 2 度就变成 bA 与 F 之间的小 3 度了,就使音乐理论家视为是 bA第 6 级音降半音,因而,将其解释成和声大调是个不细察而产生的错误。再看前苏联的伊斯波索宾等音乐理论

14、家们,以格林卡的“卢斯蓝与柳德来拉”为谱例,解释他们所认为的旋律大调:依他们的分析,认定此片段是用了他们认为的旋律大调做成的:10bB 旋律大调:粗看起来,在谱上是可以这么认定,但把它在琴上弹弹,当谱变成音响的时候,就立刻发现,这该是 bG 大调或 bE 小调的自然大调或和声小调:或者是如下谱的: bB 小调及最后一小节的 bE 小调的曲调小音阶:笔者必须指出:主张和声大调的音乐理论家们!他们所举的例子,在音响上完全无法支持他们的理论,若是弹奏几遍,也就不会不同意,这该是 bG 大调(或 bE 小调)或是 bB 小调的旋律。不该是旋律大调了。这正是和声作曲中的远系转调,是前调的一个音(经常是主

15、音或属音) ,将其认定是后方调的另一个音,如格林卡的此曲前方是 bB 大调的主音,而在此将其认定为 bG 大调的中音,或是认定其为 bB 小调的主音(即转入平行调。 )作曲家依其乐思,自由的游走在各调之间,他不会标明是什么调,什么音阶,倒是音乐理论家在分析其调性时,怎么可以拘泥在这两个降记号的调号中,而将其强解为什么旋律大调!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俄罗斯的音乐理论家们是仅凭着第6 级音降半音就认定是和声大调;而只凭着下行的 6,7 音降就认定是旋律大调,而完全枉顾音阶的调性与和弦对该(和声、旋律)大调的支持。一些 50 年代国内的执牛耳的音乐理论学者们,在向苏联老大哥学习的旗帜下,

16、完全不加查证,不经辨明就接受了这个画蛇添足所谓的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1999 年笔者回到国内,在青岛会见音乐界的耆老孙桐友。孙先生出身于西安音乐学院,他在学时的院长是赵梅伯(而后赵先生赴居香港,是知名的音乐家) 。孙先生曾公开批判这些和声大调、旋律大调完全没有意义,多次发表文章与李重光先生讨论,但由于受限于当时的出版条件,使他的批判未能形成影响。11孙桐友先生论说,和声大调与旋律大调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看看这将近60 年的时间,有谁研究过这两个大调?将其深入探讨发扬,而成为理论作曲中的素材?目前在国内的乐理、和声书中,说到这两个大调,仍然是你抄我,我抄你,都是用以上的几个例证,仍然是凭着第 6 级音降的出现就认定是用了和声大调;凭着下行第 6,7 级音降就认定是旋律大调,对于国内领航的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都是如此肤浅的认定,实在令人扼腕!这两个大调目前除了在乐理的考试题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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