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7177173 上传时间:2018-06-30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67.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图书质量管理规定(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1997.03.03) 2002-06-13 13:49:28 1997 年 3 月 3 日 新出图199779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使图书出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图书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的图书。 第二章 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第二章 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 第三条 图书质量管理的范

2、围,包括选题、内容、编辑加工、校对、装帧设计、印刷装订等方面。为了便于管理,本规定将有连带关系的选题和内容,合并为内容项;将编辑加工和校对,合并为编校项。 第四条 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分为两级,即:合格、不合格;编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分为四级,即: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 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 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第六条 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 差错率低于 0.25/10000 的,为优质。 差错率超过 0.25

3、/10000,未超过 0.5/10000 的,为良好。 差错率超过 0.5/10000,未超过 1/10000 的,为合格。 差错率超过 1/10000 的,为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见本规定附件。 第七条 图书装帧设计的质量分级标准: 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 、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号合理的,为合格。 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 、扉页、插图等,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或全书版式设计不统一,字体、字号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

4、量分级标准 根据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CY/13-91,CY/T46-91,CY/T7.17.9-91,CY/T1217-95的规定: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1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分为四级,即: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第十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 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的,为

5、优质品。 图书内容、 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编校、 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 (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的,为良好品。 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的,为合格品。 图书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刷装订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品。 第三章 图书质量的管理第三章 图书质量的管理 第十一条 出版社须设立由社领导主持的图书质量管理机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工实施质量保证措施,对成品图书作出质量等级评定,对不合格图书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出版社须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

6、系,使保证图书质量的工作落实到出书的全过程和全体职工,在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时须体现保证图书质量的基本制度-选题的专项、专题报批制度;三级审稿制度;发稿达到“齐、清、定“要求;三校一读校对责任制度;生产督印制度;样书检查和成品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出版社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上报的程序是: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出版社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出版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设在地方的中央各部门的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征得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 统

7、一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新闻出版署;军队系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 第十四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的主管单位须设立专门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指导所属或所辖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审核选题计划;审核批准重要稿件的出版;组织图书质量检查小组(或聘请图书质量审读员)对图书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对所属或所辖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在内容等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新闻出版署根据全国图书质量的实际情况及读者的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组织审读员进行质量抽查。 第十六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图书质量进行检查后,须将检查结

8、果和审读记录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版社。出版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日内提出申辩意见上报,请求复议。如有异议,报新闻出版署裁定。 第十七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所检查图书质量的最终结果及处理决定,发出通报。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2第十八条 对一贯注重图书质量工作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以及采取有力措施,在短期内提高了图书质量的出版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署、地方新闻出版局可以结合图书质量检查工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年新版图书品种有 10%以上图书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社,新闻出版署、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9、处罚法 ,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对中央级出版社的处罚决定,由新闻出版署作出;对地方出版社的处罚决定,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作出,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条 经检查为质量不合格的图书,须采取技术处理或改正重印,方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如发现已定为不合格的图书在该图书定为不合格品的通报或处罚决定发布三个月后仍在市场上销售,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出版社进行经济处罚,除没收该书所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责任者,其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不称职的人员,不能按正常晋升年限晋升其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连续三年经检查为不合

10、格品图书的责任者,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1992 年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停止执行。 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 一、图书差错率,是指以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去除审读该书之后发现的总差错数,计算出来的“万分比“。如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为 10 万,审读后发现两个差错,则该书的差错率为 2/100000,即为 0.2/10000。 二、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书的版面字数为准,即:总字数每面行数每行字数总面数。 除环衬等空白面不计字数外,凡连续

11、编排页码的正文、目录、辅文等,不论是否排字,均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分栏排版的图书,各栏之间的空白也计算版面字数。 书眉(或中缝) 、单排的页码、边码也按正文行数,一并计算字数。 目录、索引、附录等字号有变化时,分别按版面计算字数。 用小号字排版的脚注文字超过 5 行不足 10 行,按该面正文字数加 15%计算;超过半面,则该面按注文的满面计算字数。用小号字排版的夹注文字,随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 、扉页,除空白面不计以外,每面按正文版面字数的 50%计算;版权页、勒口(有文字的)按正文的一个版面计算字数。 凡旁边串排正文的插图、表格,按正

12、文的版面字数计算;插图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字数的 50%计算;表格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凡有文字说明的画册、摄影集、乐谱,一律按正文的版面字数全额计算;无文字说明的,按正文版面的 30%计算字数。 外文版图书、 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的版面字数, 以同样的中文版面字数加 30%计算。三、图书差错的计算方法 3 文字差错的计算标准 (1)凡正文、目录、出版说明、前言(或序) 、后记(或跋) 、注释、索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中的一般性错字、多字、漏字、倒字,每处计 1 个差错。前后颠倒字,以用一个校对符号可以改正的,每处计 1 个差错;书眉(或中缝)中的差错,无论有几个,1条计 1 个差错

13、;行文中的数字错,每码计 1 个差错;页码(包括边码)错,每处计 1 个差错。 (2)同一文字错每面计 1 个差错;一面内文字连续错、多、漏,5 个字以下计 2 个差错,5 个字(不含)以上计 5 个差错。 (3)封面(包括书脊) 、封底、勒口、扉页、版权页上的文字错,每处计 2 个差错。(4)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 2 个差错。 (5)一般性的科学技术性、政治性差错,每处计 3 个差错。 (6)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以一个单词或词组为单位,无论一个单词或词组中几个字母有错,均计 1 个差错。 (7)外文缩写词应大写(如DNA)却小写(如dna)的,不同文种的单

14、词、缩写语混用(如把英文缩写N错为俄文缩写)的,每处计 1 个差错。 (8)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和单位名称等专用名词,词首应该大写却错为小写的,每处计 0.5 个差错;同一差错在全书超过 3 处(含 3 处) ,计 1.5 个差错。 (9)自造简化字、同音代替字,按错字计算;混用简化字、繁体字,每处计 0.5 个差错,全书最多计 3 个差错。 (10)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每处计 0.5 个差错;同一差错多次出现,每面只计 0.5 个差错。 (11)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用法不规范,每处计 0.25 个差错,全书最多计 3 个差错。 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的计算标准 (1)标点

15、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 0.5 个差错。但成组的标点符号,如引号、括号、书名号等错用、漏用、多用一边的,按每组计 0.5 个差错。 (2)小数点误为中圆点,或中圆点误为小数点的,每处计 0.25 个差错;名线、着重点的错位、多、漏,每处计 0.25 个差错。 (3)破折号误为一字线、半字线,每处计 0.25 个差错;标点符号误在行首、行末的,每处计 0.25 个差错;可用逗号也可用顿号,可用分号也可用句号的,不计错。 (4)外文复合词、外文单词按音节转行,漏排连接号的,每处计 0.1 个差错;同样差错在每面超过 3 个(含 3 处) ,只计 0.3 个差错。 (5)法定计量单位和符

16、号,数理化等科技计量和符号、乐谱等符号的一般性差错,视情节轻重,计 0.51 个差错;同样差错重复出现,每面只计 0.51 个差错。 (6)图序、表序、公式序等序列性差错,每外计 0.5 个差错,全书超过 3 处(含 3 处) ,计 1.5 个差错。 格式差错的计算标准 (1)影响文意,不合版式要求的另页、另面、另段、另行、接排、空行,每处计 0.25上差错。 (2)连续在一起的字体、字号错,每处计 0.25 个差错;字体和字号同时错,每处也计 0.25 个差错。 (3)在同一面上几个同级标题的位置、转行格式不统一的,计 0.25 个差错;肩题与正文之间未空格的,每处计 0.25 个差错。 4(4)阿拉伯数字转行的,每处计 0.1 个差错。 (5)图、表的位置错,图、表的内容与说明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