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规范及常见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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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及常见问题分析2008年6月24日吴秀玲主要内容F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发展历程F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F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F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分析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 传染病报告和管理 传染病疫情上报方式及速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统计工具 传染病报告病种及分型报告的变迁 l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的管理方式1990年以前,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传染病的登记和报告,1990年至今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等规范管理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对一些传染病的病种报告做了调整。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单位,而卫生防疫站为主动收

2、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的主要负责单位。建国初期,疫情报告系统由自治区卫生局负责,报告只限于县城及4个市;1956年以后成立自治区、地、市、县卫生防疫站和乡镇卫生院,疫情报告系统由各级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始报告疫情,逐级汇总报告至自治区卫生防疫站,一直延续至今;1969年农村逐步建立合作医疗卫生所,村级开始建立疫情报告体系。2002年后由于卫生体制的改革,各级卫生防疫站划分为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l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传染病疫情报

3、告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单位均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相关科室,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及查询制度,并形成相应文于档案。科室设置要求有一名主管领导分管疫情报告工作,由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从事疫情管理日常工作。我区疫情管理日常工在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一般由保健科负责,乡镇级医疗机构由防保科负责,人员基本为兼职。疾病控制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也没有专门的科室管理,一般设置在疾病控制科室,除省、市级有一专职的疫情管理人员,县级均为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l 传染病疫情上报方式及速度 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为最早的手工报表时期,各级医疗机构对其发现的法定传染病病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时间将传染病报告

4、卡(未实行报告卡以前为发病数)送或邮寄方式报属地卫生防疫站,县级卫生防疫站汇总成旬报、月报、年报汇总后通过邮寄上报市、地区防疫站,地、市防疫站将各类报表汇总邮寄上报省级卫生防疫站,省级防疫站汇总后再邮寄给国家,最后形成全国统一汇总报表通过邮寄上报卫生部。传染病疫情信息从基层汇总上报到省级大约15天,省级报告至国家级约30天,这种手工报表邮寄上报的方式一直持续到1987年。1987年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建立,首先建立了“全国疫情报告微机通讯网”,实现了国家级与省级之间的联网,之后所有疫情软件不断升级和完善,从最初的国家与省的“点对点”的通讯方式,发展到国家一省一市三级联网。2002年实现了国家

5、一省一市一县四级联网。2004年1月1日,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由过去按行政单位逐级上报改为全部由医疗机构网络直报。2004 年4月我区率先在全国实现省一市一县一乡级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由原来的15天缩短到1天。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传染病疫情信息统计工具19501963年疫情信息的统计分析工具使用算盘,19641980 年使用手摇计算机,19801990年电子计算器,1990年后市级以上的卫生防疫站实现了计算机管理,2001年后县级以上的卫生防疫站实现计算机管理,2004年后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管理。(网络化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发展历程l 传染病报告病种及分型报告的变迁 建国以来,从保障人民健康、

6、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出发,国家根据我国的国情分阶段颁布和修订了传染病管理办法(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修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等规范来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对一些传染病的病种报告做了调整。随着科学的进步,传染病的诊断水平也不断的提高,国家对一些传染病的报告实行分型报告的管理办法。1950年,报告病种13种,为鼠疫、霍乱副霍乱、天花、斑疹伤寒、流脑、回归热、伤寒副伤寒、痢疾、白喉、麻疹、猩红热、疟疾、黑热病;1951年增加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炭疽、波状热、森林脑炎、狂犬病,报告病种增

7、加到20种;19591960年增加报告流感、钩端螺旋体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恙虫病,报告病种增加到25种;1990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类(丙类传染病广西1990年开始监测,国家2005 年开始统计分析),同时增加性传播疾病的报告。传染病报告病种的变迁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种);乙类传染病(22种):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灰、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乙脑、斑疹伤寒、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够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丙类传染病(10种):肺结核、血吸虫、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

8、、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破、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传染病报告病种增加到34种。传染病报告病种的变迁传染病报告病种的变迁1996年新生儿破伤风由丙类上调到乙类;1997年肺结核由丙类上调到乙类;2003年增加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病种报告;2005年国家新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甲乙类传染病为27 种,增加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血吸虫病从丙类上调为乙类,黑热病、斑疹伤寒从乙类下调丙类, 2005年起报告法定传染病分为三类,37种,甲类:2 种,乙类: 25 种,丙类:10 种;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按丙类管理(2008年监测数据不包含有手足口病的病例数,该

9、病的发病情况单独分析)我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病种增加至38种,即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1种。报告病种分型的变迁自1990年起部分传染病实行分型报告。病毒性肝炎: 1990-1996年按4种类型报告,即甲肝、乙肝、非甲非乙型肝、其它未分型肝, 1997年按5型报告,即甲肝、乙肝、丙肝、戊肝、肝炎未分型;痢疾:1990年起按2型报告,即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 伤寒十副伤寒:1990一1995年按伤寒副伤寒报告,1996一2003年按伤寒报告,2004年起按伤寒+副伤寒报告;疟疾:1990至今按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报告;梅毒: 1990-1996年按原发性、继发性、先天性报告, 1997一2

10、003年按期、期、胎传报告,2004年起按期、期、期、胎传梅毒、隐性梅毒报告;炭疽:1990一2004年按炭疽报告,2005年起按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报告;肺结核:1990一1996年按肺结核报告,1997-2003年按菌(+)、菌(一)、未痰检报告, 2004 年后按菌(+)、菌(一)、未痰检、仅培阳报告。脊灰: 2000 年起不再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监测报告工作规定)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

11、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监测报告工作规定)3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l)法定报告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

12、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监测报告工作)(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 (3)卫生部决定列人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5)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由责任报告人负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由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录人报告卡信息,由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

13、机构负责审核。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流程)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流程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初次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诊断变更或因传染病死亡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订正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 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应及时检查报告卡,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报告卡内容,而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以最

14、快方式报告属地有网络直报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其代报;同时,应对报出的报告卡进行登记,每月至少与代报单位核对1次,并签字确认。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信息流程) 传染病监测信息主要通过传染病报告卡采集,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应保证疫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与可靠。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有关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如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时,网络直报人员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并报告分管领导;

15、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法定传染病报告规范(新增监测报告病种的工作程序) 卫生部决定列人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纳人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卫生部安排纳人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疫情信息管理 (信息收集与报告)目前,我国传染病病人信息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来收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的责任报

16、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或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检测出本指南工作规定中要求的传染病病原阳性者时, 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将个案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至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时,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由当地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后,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在发现法定传染病时,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调查的专业人员填写报告卡,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除传染病报告卡规定外的其他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告、管理的地方性传染病,可按当地规定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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