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1 - - 1 - 典型案件处理参考 典型案件处理参考 【编者按】 本资料仅供中国银联成员机构开展银联卡业务参考使用,如与任何 已公布规则相抵触,以规则为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持 卡人、特约商户以及其他第三方披露本资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亦不作为任何 司法程序中的呈示资料 第一部分 关于流程合规性问题的争议 .................. - 2 -第一部分 关于流程合规性问题的争议 .................. - 2 - 一、4527 原因码退单合规性争议 ..................... - 2 - 二、4514 原因码退单合规性争议 ..................... - 9 - 三、4562 原因码退单合规性争议 .................... - 11 - 第二部分 关于作业违规责任问题的争议 ................ - 13 -第二部分 关于作业违规责任问题的争议 ................ - 13 - 一、特约商户未尽审核签名义务 ..................... - 13 - 二、特约商户存在违规分单行为 ..................... - 17 - 三、特约商户收银员欺诈 ........................... - 19 - 四、特约商户存在违规洗单行为 ..................... - 21 - 五、特约商户违规操作预授权完成撤销交易 ........... - 22 - 六、特约商户违规操作退货交易 ..................... - 23 - 七、疑似违规套现交易 ............................. - 25 -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2 - - 2 - 第一部分 关于流程合规性问题的争议 一、4527 原因码退单合规性争议 (一)案例 1 一、4527 原因码退单合规性争议 (一)案例 1 【原交易信息】 【原交易信息】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3-27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19400.00 元 交易时间 15:43:57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253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3-27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27500.00 元 交易时间 15:52:38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287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5-15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4850.00 元 交易时间 18:29:17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287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3-26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30000.00 元 交易时间 18:26:41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295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3 - - 3 -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4-04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30000.00 元 交易时间 15:34:48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766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4-05 商户类型 5039-建材批发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20000.00 元 交易时间 16:20:37 商户名称 ××市××区东琛建材批发部 交易卡号 6*** **** **** 6766 【差错争议处理信息】 【差错争议处理信息】 2009-08-28 调单 6343-司法需要索取交易凭证 2009-09-16 调单回复 04-交易凭证无法提供 2009-09-17 一次退单 4527-收单机构查复超时限或回复码为 04 2009-11-16 提出裁判申请 收单机构诉“一次退单不正确” 【相关处理信息】 【相关处理信息】 收单机构在争议裁判申请材料中称, 于 2009 年 8 月 28 日接到发卡机构对其 特约商户的 42 笔交易以原因码 6343(司法需要索取交易凭证)发起调单请求, 其中 22 笔交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单据,20 笔交易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单据。
对于单据无法按时提供的 20 笔交易,均被发卡机构以原因码 4527(收单机 构查复超时限或回复码 04)退单其中: 6 笔退单交易,收单机构补充提交单据,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协商成功,发 卡机构将相应款项退回; 4 笔退单交易,收单机构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提供证明材料表明,有 4 笔 退单交易持卡人已经还款2009 年 11 月 4 日,收单机构向发卡机构发送《关于 提请(发卡机构)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函》 ,其中提请其核实 4 笔持卡人还 款情况是否属实,发卡机构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将相应款项退回; 1 笔退单交易,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已向持卡人追索成功; 1 笔退单交易,收单机构正在追索中,未提交争议处理; 8 笔退单交易,提交争议处理(包括本案例所显示的 6 笔交易) 【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在上述案件审理期间(2010 年 1 月 15 日) ,补充提交由××市公 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于 2009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东琛建材批发部 POS 机套取现金情况的说明》 ,显示“在侦办陆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中发现,犯罪 嫌疑人陆锐、李飞跃以他人的名义在(发卡机构)××市分行申办了七张公务员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4 - - 4 - 卡,并通过(收单机构)×××支行安装在东琛建材批发部 POS 机上刷卡套现。
” (注:上述证明材料附件列明涉及的信用卡交易包含本案例所示的 6 笔交易) 收单机构据此认为,上述交易损失系“信用卡实际持有人陆锐、李飞跃在持 卡人付玉梅、刘华、马刚和周辉不知情且未要求申办信用卡的情况下,盗用他人 身份证申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造成短款” ,发卡机构“在申请受理及审批发卡 环节存在巨大漏洞导致持卡人虚假办卡、恶意透支形成资金风险 ” 【发卡机构】 【发卡机构】 发卡机构在应答材料中称,其使用原因码 4527 行使退单权的依据: 1、收单机构“回复到期日最后一天在银联平台回复调单相应码 04:交易凭 证无法提供” ; 2、发卡机构“因不能立案而遭受损失” (发卡机构认为,××市公安局经济 犯罪侦查支队“我支队接到你行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申请立案的侦查报告,现涉及 到以下人员的相关情况调查,请贵行提供相关消费签购单及交易明细,以便立案 调查”的函件,可说明由于无单不能立案) ; 3、发卡机构“有经济损失,持卡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例点评】 【案例点评】 《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 ,对有异议的交易, 发卡机构有向收单机构索取交易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权利;对有异议的交易, 发卡机构有向收单机构退单的权利。
针对上述交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卡机构有权根据一定的条件选用适用的 原因码进行调单、 退单 本案中, 发卡机构在收单机构回复 “交易凭证无法提供” 后,选用 4527 进行一次退单根据《差错处理操作指引》关于 4527 原因码的具 体使用规定, 发卡机构需满足 “仅在因收单机构未进行查复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 才适用本原因码退单”的限制条件 双方机构在争议裁判阶段提交的证明材料显示,该笔涉争议交易的损失涉及 多方面原因, “收单机构未进行查复”并非导致交易损失的唯一原因发卡机构 在一次退单之际未能有效履行审核符合 4527 退单适用条件的职责,其退单操作 不符合所选用退单原因码的使用规定 收单机构拒绝接受发卡机构对上述交易的不正确退单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5 - - 5 - (二)案例 2 (二)案例 2 【原交易信息】 【原交易信息】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4-21 商户类型 5111-文具、办公用品、复 印纸和书写纸(批发商) 卡性质 贷记卡 输入方式 021-磁条/PIN 交易金额 14182.00 元 交易时间 12:08:29 商户名称 ××市嘉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交易卡号 6*** **** **** 2262 【差错争议处理信息】 【差错争议处理信息】 2009-08-28 调单 6343-司法需要索取交易凭证 2009-09-16 调单回复 04-交易凭证无法提供 2009-09-17 一次退单 4527-收单机构查复超时限或回复码为 04 2009-11-16 提出裁判申请 收单机构诉“一次退单不正确” 【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在争议裁判申请材料中,指称“ (发卡机构)违规退单且存在转移 资金风险并得到二次偿付行为” 。
收单机构在上述案件审理期间(2010 年 1 月 15 日) ,补充提交由持卡人于 2009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还款情况说明》 ,声明其“于 2009 年 4 月 21 日持卡 号为************2262 公务卡, 在××市嘉威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消费 14182.00 元 此款在 6 月份第一次还款 10000.00 元, 分 6 次还款, 最后一次还款为 1110.00 (2009.11.22)元,在本月 22 号已确认还款还清 ”持卡人在该文件中注明其身 份证号码 收单机构据此认为, “发卡机构在收单持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违规发起 调单、退单,获得二次偿付” 【发卡机构】 【发卡机构】 发卡机构在应答材料中指称,对于“二次偿付” , “争议申请方无任何举证资 料, (发卡机构)可不予理会” 发卡机构在收到收单机构补充提交的上述材料后, 同意通过例外长款的方式 返还交易本金 【案例点评】 【案例点评】 对于发卡机构的调单请求, 收单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保管期限内的有 效交易凭证,属收单机构违规 持卡人未否认交易,甚至已(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即使持卡人账户尚有欠 款,也不符合发卡机构所选用的退单原因码 4527 的适用条件。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6 - - 6 - 本案中,发卡机构未能有效履行审核退单适用条件的职责,其退单操作不符 合相关规定在收单机构对此提出异议时,发卡机构仍未能有效核查前期作业的 合规性,错失及时纠正前期不正确的作业结果的最佳时机发卡机构的不合作态 度使得纠纷升级,处理难度增加、成本扩大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 7 - - 7 - (三)案例 3 (三)案例 3 【原交易信息】 【原交易信息】 交易类型 S22-消费 交易渠道 POS 交易日期 2009-03-08 商户类型 5722 卡性质 贷记卡 卡介质 磁条 交易金额 79950.00 元 交易时间 12:08:29 商户名称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