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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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毒品犯罪论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一、一、 什么是毒品犯罪什么是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2、、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 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 度和社会管理秩序。(二)客观要件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三)主体要件 毒品犯罪的主体要件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 的犯罪单位。 (四)主观要件 毒品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 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二、二、 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

3、随着 80 年代国门的开放,特别是由于我国所处的与毒品主要产 地毗邻的特殊地理环境,使得曾经在中国大地上一度禁绝的毒品问 题又悄悄地蔓延开来,并呈逐年上升发展的趋势。这可以用一组数据 来说明。1990 年我国官司方公布的全国吸毒者数量为 7 万人;1992 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的吸毒人数为 14.8 万人;1993 年增至 25 万 人;根据各地不完全统计,1994 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 28 万 人,到 1995 年已达到 52 万人。到 1997 年底,则又增加为 54 万人。 到 1999 年底,在我国公安机关登记的吸毒人数已达 68.1 万人。全国 已有 2033 个县(市,区

4、)发现毒品问题。2002 年,我国内地累计登记 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 100 万人。同比上升 311%;涉毒县(市,区) 已经发展到 2148 个,比 2001 年增加了 97 个。据公安部有关负责同 志介绍,国内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总数继续增加,并仍以青少年为主。 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总数的 74%.毒品泛滥严重破坏了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吸毒者体质衰弱,丧失了劳动能力。近年来全国 吸食毒品过量导致死亡累计达 2.5 万余人。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日前发布消息,据全国吸毒人员信息数据库显示,截至 2009 年底, 全国现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 1335920 人,比 2008 年底增加 2

5、09158 人。在全国登记在册的 133.5 万吸毒人员中,男性占 84.6%,女性占 15.4%。从年龄情况看,35 岁以下人员占 58.1%,与往年相比继续呈 下降趋势。从滥用种类看,滥用海洛因人员 97.8 万人,所占比例下降 至 73.2%。滥用冰毒、氯胺酮合成毒品人员 36 万人,所占比例上升 至 27。尤其是滥用冰毒人员上升较快,2009 年各地公安机关在执 法活动中共发现吸食冰毒人员 75505 名,占该年新登记吸毒人员总 数的 37.9。截至 2010 年底,全国共发现登记吸毒人员 154.5 万 名,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 106.5 万名,占 69%。滥用合成毒品问题更 加突出

6、,仅查获登记的就有 43.2 万名,其中新查获 11.94 万名,多数是 25 岁以下青少年。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仍较突出,并向洗浴中心、 宾馆酒店、别墅公寓转移。2010 年共查处涉毒场所 3000 余家。毒品 问题引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导致艾滋病等多种疾病扩散流行,不 仅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建 设。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接受治疗的吸毒者与毒品依赖者之 间的比例或显性吸毒与隐性吸毒者之间的比例为 1:10.如果以此推 算,我国吸毒人数的增长则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此外,吸食的毒品种 类也在增多,而且有日益精化趋势,由最初吸食鸦片转向海洛因等高 纯度的毒品。近年

7、来吸食“K 粉”(氯胺胴), “摇头丸”、 “冰毒”等化学合 成毒品的人数也在大量增加。针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国政府又颁布 了一系列禁毒法令,主要包括:1981 年 8 月 27 日国务院颁布的关 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重申了对于私种罂粟和吸食鸦片的,必须 限期铲除或戒绝;对于制造,贩卖,偷运鸦片和其他毒品的违法犯罪 活动必须坚决打击,依法严惩。1984 年 9 月 20 日通过和颁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专章规定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对麻醉 品,精神药品,毒性毒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1986 年公 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24,31 条规定,违反政 府禁令吸食鸦

8、片,注射吗啡等毒品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 款或者警告;严厉禁止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外,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1987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发布的 精神药品管理 办法;同年 11 月 28 日发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这两个法令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含对麻醉药品的种植),供应,运输进出 口,使用和管理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年,我国刑事立法也对毒品 犯罪做出了规定。1979 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刑法第 171 条规定:制 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英,吗啡或其他毒品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

9、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982 年 3 月 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第 171 条的处刑修 改补充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期,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上述罪行,情节特 别严重的,从重处罚。1987 年 7 月 1 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法第 47 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0 年 12 月 28 日公布实施的全国人大常 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是我国颁布的一部系统的禁毒法,其对毒品 犯罪的规定是较为详细的,其主要内容已被 1997 年 3 月

10、 14 日第八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吸 收。2006 年 3 月 1 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毒品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具体规定。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定禁毒工作的专门法律,对我国 的禁毒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08 年 6 月 1 日禁毒法颁布实 施。三、毒品犯罪的打防控对策三、毒品犯罪的打防控对策通过多年的禁毒斗争经验,我们得出结论,要想有效的预防 控制毒品犯罪唯有采取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打一场禁毒人民 战争。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

11、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院等多种手段,动员 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一)毒品犯罪综合治理防范的方针。确定“四禁并举、堵源裁 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四禁”即禁吸、禁贩、 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 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目标。坚持依 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规范体系, 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 毒品犯罪,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 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积极参与和推行国际禁毒合作,在 国际禁毒

12、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 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 进从根据上解决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毒品犯罪的基本要求表现 在以下几方方面:其一,综合治理毒品犯罪要求禁吸、禁种、禁贩、 禁制四禁范畴;其二,堵流截源,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政治的、经 济的、法律的、医疗的等各种手段的功效;其三,以公检法等专业 部门为主,建立起包括各种参治层(民政、监察、工商、财政、税务、海关、劳动、人事、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宣传等部门及企 事业单位)和帮治层(工、青、团、妇、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群众团体、 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内的综合治理体制,群策群力,协同作 战;其四,

13、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种基本途径 综合治理毒品犯罪。(二)完善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是在不断完善加强禁毒立法,坚决惩 治毒品犯罪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1、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建立健全禁毒、缉毒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 职能作用,是有效控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在我国, 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职能部门齐 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1990 年,我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 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 25 个部门组织的国家禁毒委员会。1998 年,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又成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

14、 办事机构。目前,我国有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 204 个地(市、州)、735 个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组成了缉毒警察 队伍。1998 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禁毒基金会”。对禁毒执 法工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 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承担起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具 体的做法和建议:(1)建立健全专门的禁毒机构根据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禁毒机构应 当采取下列模式:一是组织指挥机构。我国已建立的全国禁毒委 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禁毒委员会,实际上就具有组织指 挥机构的性质。二是缉查侦破机构。这一机构应在各级公安机关 设立,并

15、吸收武警、边防、海关、医药、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 人员参加,具体负责毒品案件的查破工作。三是法律惩治机构。 这一机构的职能只能由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罪犯改造机关和劳 动教养机关担任。四是情报研究机构。即要建立专门的情报网络, 负责收集国内外毒品违法犯罪信息;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研究 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和防治对策,对有关毒品 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五是会同卫生、民政、社会福利等部门共同管理强制戒毒所的工作。(2)提高禁毒执法人员的素质禁毒工作的成效如何,与禁毒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密切相关的。 因此,必须提高其对禁毒工作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的认识,增 强禁毒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禁

16、吸、禁贩、禁种、禁制的禁毒工 作方针;不断提高禁毒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有关毒品知识认识 水平,掌握和运用先进技侦手段,充分运用技术分析检验、鉴定 等手段,提高现有缉毒手段的功效。(3)完善和加强毒品缉查工作我国毒品主要来源于境外,主要集中在“金三角”等地区。面 对境外大片毒源,建立严密的边境查缉防控体系,形成以公安、 边防部队、海关、林业部门和基层治保组织等多方面协同作战的 联防查控网络,把毒品最大限度地查获在边境地区,是我国禁毒 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应建立缉查毒源的查控模式:要在边境 地区的交通枢纽设立关卡查控,特别在西南边境一线及其通向 内地的交通要道设卡查缉毒品,堵住毒源。缉毒关卡要设在车间、 机场、码头和公路进出边境客货车辆流动量大的场点,同时还应 流动设卡突击缉查。海关应设有专门的缉毒的部门和直接责 任人员。尤其在我国西南、华南等重点边境地区的海关要建立和 加强专门的缉毒队伍,其他海关也要配备经过专门训练的缉毒 人员。尤其是广东海关要把紧关口,严密查控,不让毒品由我境 转运港澳。内地海关也要加强缉毒意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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