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宣传资料2010版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7053057 上传时间:2018-06-2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宣传资料2010版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宣传资料2010版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宣传资料2010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宣传资料2010版(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按镇卫生院按镇卫生院 70%报销报销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按镇卫生院按镇卫生院 70%报销报销綦江县城乡合作医疗就诊须知綦江县城乡合作医疗就诊须知参合病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病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合农村居民凭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户口薄户口薄和身份证身份证直接到县内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或住院看病时凭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户口户口薄和身份证身份证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病人只付自付部分的费用,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参合病员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参合病员到县级以上定点医

2、院就诊参合农村居民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原则上限定在重庆市内)就诊,由綦江县人民医院或綦江县中医院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经县合管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诊转院治疗。急诊抢救者可先转入上级医院,但必须在住院期间凭转入医院的住院抢救证明、缴费收据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手续。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和身份证、转诊(院)证明、住院发票、医药费明细清单、住院处方、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到县合管办审核后按相关规定报销。 綦江县城乡合作医疗费补偿标准綦江县城乡合作医疗费补偿标准门诊补偿标准门诊补偿标准全年个人累计补偿为 30 元,参合家庭成员可互相调剂使用,不结转下

3、年。住院费补偿标准住院费补偿标准1、在起付线内的医药费用,由病人自付;超出起付线部分,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起付线150150 元元350350 元元10001000 元元补偿比例补偿比例70%70%50%50%30%30%封顶线封顶线5000050000 元(二档元(二档 8000080000 元)元)2、新生儿出生后随母亲享受当年医保。3、特殊病种补助标准:计划内分娩400 元/人.年,孕妇产前检查100 元/人.年。肺结核病人500 元/人.年。 中医药服务部分在同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4、基础上提高1 10 0% %。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按镇卫生院按镇卫生院 70%报销报销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按镇卫生院按镇卫生院 70%报销报销咨询举报电话:48203119 48200015 綦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合医办门诊报帐程序门诊报帐程序( (一一) )定点门诊或村卫生室就诊定点门诊或村卫生室就诊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就医。门诊或门诊或村卫生室按规定直接减免。参合农民在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费用结算清单和合作医疗证上签字。住院报帐程序( (一一) )县内住院报帐程序县内住院报帐程序参合农民凭合作

5、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就医。出院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减免,在合作医疗证、发票、綦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上签字。( (二二) )县外住院报帐程序县外住院报帐程序由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开具转诊(院)证明,经县合管办批准并由个人垫付医药费。出院后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转诊(院)证明、出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处方、医药费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交县合管办审核后 7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费用支付参合农民。县合管办填制月报表申请县财政局从财政专户划拨资金到县合管办支出户。( (三三) )外出务工人员住院报帐程序外出务工人员住院报帐程序参合农民在县外务工所在地住院,应在住院期间报县、镇合管办知晓备案,并个人垫付医药费。出院后持医院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处方、医药费明细清单、务工单位证明交县合管办审核后 7个工作日内将补偿费用支付参合农民。县合管办填制月报表申请县财政局从财政专户划拨资金到县合管办支出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