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管理制度2011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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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店铺管理制度店铺管理制度第一、账目管理第一、账目管理1、伏羲等软件系统与手工帐进货、销售、结存等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并且保证每天软件及手工帐记录数据及销售日报数与商场数一致。如月度软件、手工帐、商场数一致。如发现软件与手工帐、销售日报及商场数不符对负责账目的帐员或库管及店长进行警告,如每月不符天数达到 3 天(含 3 天)或账目错误次数达到 3 次以上(含)将对负责账目的帐员或库管罚款 30 元店长罚款 100 元,同时扣表现奖 10 分。如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连续两个月月度软件数据与手工帐数据、商场数不相符,扣品牌经理、主管、货管表现奖 50 分。2、各店到货的分货单(

2、转仓单) 、调货单、销售小票等票据必须及时准确录入软件系统登记相关账目不得后补,并按顺序保存完整备查,应有单据以系统为准,丢失一张单据对负责账目的帐员或库管处以罚款 50 元一张。如导购丢失票据处以一张 50 元的罚款。3、工服在店员统一发放穿着当时即做出库,明细及时上报财务。4、日结前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如日结后发现不符的应及时报分管会计说明差异原因并经分管会计审核同意后由 IT 后台调账。如当天因宽带原因不能日结,需向 IT 部汇报,否则予以罚款 100 元/次。5、从 2011.3.8 日开始每天上午 11:30 前负责账目的帐员、库管将上一天的销售日报以电子版形式经帐员(

3、库管)及店长签字确认的纸质销售日报传真报送财务。销售日报要求注明款台、内收、内购、代金券、积分券各项金额。不能及时上报的店长罚款 50 元/次。节假日参加活动时请务必将参活部分销售额单独合计金额。后补无效,财务不予下帐处理、后果自负。6、报送个人销售表时请按周对应填写不要乱改单据。7、以上账务处理连续一个月没有问题的店铺,销售部将奖励前 3 名店铺的店长 300 元代金券。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销售管理第二、销售管理1、销售小票要求在交款后付货时及时录入软件系统,相关信息应按实际内容录入软件系统(如款号、数量、单价、金额、收款方式、导购姓名等) 。店铺销售小票必须由店员本人自己开写,

4、不得他人代替,主管、店长、收银、货管不得代开小票,如发现有代开、开票人自己买单(原价) 。2、为了保证各店帐实相符,店内如有顾客退货不退款的,必须由店长签字店长签字确认后及时准确的填写红字退货小票,须注明退换货品的款号和金额,以及退换差价,退换货小票必须由店长签字确认后通知库管。无店长签字退换货的由导购自行买单。有关顾客的退货,在退货当日要求做销售退货,不得在帐页上虚加数量处理,一经发现店长罚款 50 元。 3、关于店内无偿赠送的赠品,导购必须经店长同意签字确认后通知库管下账,否则财务在下帐时发现的一律由导购按进价赔偿。4、有关顶押金的销售,当日报表必须注明何时顾客退货未退货款留作押金的,以备

5、财务查帐,押金收据连同报表一起报送,否则财务不予下帐。如因顾客退货店里没开退票的,导致店里帐实不符的,或者财务系统无押金记录的均视同没有退货处理,一经发现除退回一件商品外,退换货的押金店长自行承担。 5、各类代金券使用时只限购买正价商品,如有代金券购买了打折商品或店铺自行给予的折扣优惠,店员除承担差价赔偿外另罚款 50 元。公司内部用于奖励的代金券不得计算销售。6、关于卖错价及未参加活动店员填错编码参加活动的,多卖罚款 50 元,少卖除承担差价外罚款 50 元,错卖参加活动的扣店员参加活动的折扣金额另罚款 50 元,库管应及时上报卖错价人员名单及金额,如隐瞒不报或错报则由库管承担 50 元/次

6、的罚款。7、店长、店员不得为了销售、为了完成任务等自己买单,隔天退货,如发现予以开除并处买单商品原价购买,并且罚款 1000 元。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8、关于店内收款务必于每周二将上一周的款项交于财务,并将填有内收日期、商品款号、售价的小票付在收据后。过期交款或结账后仍交款的将罚店长100 元,内收款不得店铺私自挪用过后补款否则罚款 1000 元。9、店内饰品、腰带等非销售商品不得私自变卖,如发现店长予以开除,并处1000 元罚款。第三、到货第三、到货1、各店到货应及时认真核对实际到货与系统中到货及分货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同分货部门联系确认并对分货单(转仓单)及相关账目进行调整,发

7、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不及时上报过后通知的均由店内库管承担后果。2、关于其他城市往来调货,各店在收到货品时必须及时上账通知财务,如果在财务结账后核对厂家对账时又查出的调货店内没有做上货处理的财务除给各店上货外罚店长到货商品正价罚款。第四、调货第四、调货1、调货单由调出店铺录入系统并打印或填制调货单,调货单在经调出店铺及调货人系统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付货。2、各店调出入货品时应该认真填写确认调货小票,必须注明货品的款号,日期及调货人,付货人及店名。各店库管务必每日认真核对往来调货单,软件系统上审核后的调单财务即做确认,不在予以调帐处理。3、调货以软件系统内双方确认数为准,同时双方必须要保管好各自调

8、货小票,如因调票丢失导致店里货品不正确,由调票当事人罚款 50 元/张,因此导致货品多余的盘盈,丢失的当事人正价赔偿。4、各店调货比较频繁,为了保证店铺之间调货准确无误,不允许小时工以及刚入店不满一个月的新员工调货,如因此丢失货品的由店长正价赔偿。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5、对于调货单上签字不易辨认姓名的调出调入方应在调货时核实后用正楷在调票上注明。否则对当事人处以 50 元/张票据的罚款。第五、厂家退货第五、厂家退货厂家召回及退残货品应及时整理退货,如有因缺少配饰、不及时退货、混款、款号错误等公司清零货品由货管连带店长、库管自行负责,按 4:3:3赔付。第六、盘点第六、盘点1、每月 25

9、号各店必须进行盘点并做月末盘点表,于 26 日 17 点前将帐员库管店长签字确认后的盘点表报送财务审核,盘点表要求注明货品账面数、实存数及盘盈盘亏数。盘点核对后库管需及时将店内本月帐实不符的货品款号、金额及件数如实上报财务,经财务审核后由 IT 进行调帐。 (严禁店内自行调帐,如发现私自调帐财务将不予下帐,并对店长和调账当事人处以1000 元的罚款) 。2、每月 30 日前必须将当月店内所丢货品明细如实上报公司,不得自行调账处理。如丢货报来的明细款,在下月结账时发现有多出实货时,财务一律做盘盈处理。店铺丢货必须如实上报,不得以其他形式自己补丢货,包括内购补丢货或者自己买打折商品补丢货,否则店长

10、予以开除并处 1000 元罚款。3、核对后的盘点库管、店长、会计签字确认,如有问题请务必及时同财务核对,如无疑问财务当月即做,下一月份不在予以核对之前销售及库存,多出货品即做盘盈处理。店内少货则按丢货上报财务,不得瞒报、不报、自行调账,否则店长罚款 1000 元。4、财务对完盘点后将及时将盘盈盘亏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销售部经理、主管、货管。经核对后的盘盈货品一律做盘盈处理,对于丢货除按丢货金额由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外,对于丢货货值超过销售部制定的允许丢货比例的,对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库管、帐员、店长、货管、主管、销售部经理将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职务丢货达允许比例的 101%150%的丢货达

11、允许比例的 151%200%的丢货达允许比例的 201%300%的丢货达允许比例的 300%400%的店长罚款 200 元表现奖扣 10 分罚款 500 元表现奖扣 15 分罚款 1000 元表现奖扣 20 分罚款 2000 元表现奖扣 30 分货管罚款 200 元表现奖扣 10 分罚款 500 元表现奖扣 15 分罚款 1000 元表现奖扣 20 分罚款 2000 元表现奖扣 30 分主管罚款 500 元表现奖扣 10 分罚款 1000 元表现奖扣 15 分罚款 2000 元表现奖扣 20 分罚款 5000 元表现奖扣 30 分部门经理罚款 500 元表现奖扣 10 分罚款 1000 元表现

12、奖扣 15 分罚款 2000 元表现奖扣 20 分罚款 5000 元表现奖扣 30 分比例超过上述标准的临时决定。第七、其他第七、其他1、各店押金及退换货押金收据必须到公司统一领取,并做登记。顾客押金由库管填写,店长收现,每月核对盘点时务必将店内顾客退换货押金及定金明细认真统计并同会计及时核对清楚,如有遗漏库管承担责任。 (库管将店内押金明细结存数每周二报给财务,每月末统计汇总结余数连同盘点表上报给财务,如有过期顾客不退的押金,店长必须上交给财务,不得自留用于店内做公积金,否则店长罚款 1000 元。 )2、关于内购商品一律由王府井店铺见内购交款单核对款号、单价后出货,不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

13、公司得各店自行开调票调货处理,如有此情况王府井店一律不得审核调货单据,后果由王府井及内购当事人各承担所购商品正价金额的一半。对于内购交款单价格有误的一律不得付货,否则由付货人承担差价。3、店铺公积金要求店长每月 30 日之前及时上报明细给办公室,未上报明细的下月公积金一律不予发放。店铺公积金必须公开,在店铺设立“店务公开栏” ,将店铺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明示店铺,要求所有员工清楚,主管每月监督跟进。店铺公积金如有店长私自挪用的,除补足挪用款项外,将予以开除并处罚金 1000 元。4、店铺备用金仅用于办公使用,店长不得私自挪用,否则将予以开除并处罚金 1000 元。5. 从 2011.2.25 日之后工资表均以电子版格式报送,请店长认真核对后报送主管及财务。本制度从 2011 年 3 月 8 日开始执行。内蒙古盈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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