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联合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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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管系团学联合会考核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为了保证团学联合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学联合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学联合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团学联合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团学联合会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第二章第二章 团学联合会的权利和义务团学联合会的权利和义务1、团学联合会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2、团学联合会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 团学联合会的成员有权了解团学联合会的章程,对团学联合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3、团

2、学联合会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团学联合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团学联合会的成员有权向上级反映问题和情况。4、团学联合会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团学联合会的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团学联合会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第三章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1、主席团责任制(一)团学联合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副主席助理,负责团学联合会日常工作。(二)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主席团是团学联合会的最高代表,主持和领导校团学联合会各项工作,总理全局,并按时向上级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三)主席团不定期可召开主席团会议和部

3、长级会议,商议团学联合会重大事宜。(四)主席团成员接受老师和团学联合会成员的监督。(五)主席团应尊重各部部长的管理权。2、部门责任制(一)团学联合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部长负责管理本部门并执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二)团学联合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全力支持校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应在学期初递交部门工作计划,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递交部门工作总结,还应在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三)各部部长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该制度在团学联合会工作制度范围内进行,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由办公室存档。(四)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在加强内部建设的

4、基础上,根据“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的服务和维权活动,并努力拓展品牌性活动效应。(五)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根据情节轻重和所负责任,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六)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七)凡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由相关部门制定策划、执行方案,团学联合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主席团审核、通过,形成决议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第四章第四章 个人考核制度个人考核制度(一)、团学联合

5、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二)、考核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基本分为 70,奖罚分为 30)。(三)、团学联合会干部如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上级。(四)、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上书记,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学联合会成员相互监督。(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团学联合会随时解答。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及标准:团学联合会干部考核由七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团干办、学干班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

6、序考核”、“其他事项考核”(一)、思想考核标准:(一)、思想考核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 2 分。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 2 分。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 2 分。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 2 分。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 2 分。(二)、例会、值勤(二)、例会、值勤( (班班)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

7、: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一下午 17:10 在 1104 教室召开。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2 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 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 1 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 0.5 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会,迟到 5 分钟以上视为缺席。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 0.5 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凡是私自交谈者严重者,由负责纪律的同学让其离开。4、团学联合会成员不管是值勤还是开例会必须配戴工作牌(刚进入的大一新生除外)未带者每次扣除 1 分。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

8、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 分。7、团学联合会成员,私自编造团学联合会工作原因,而逃课者。一经查实,予以警告处分。(三)、团干办学干班、签到制度考核标准:(三)、团干办学干班、签到制度考核标准:1、团干办、学干班,每周必须按时去上课,不许私自调课,私自换课的每次扣 0.5 分,如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上团干办、学干班者每次扣 2 分。2、大一新生实行签到。由主席团组织(周一至周五)。凡是未到者,每次扣除 2 分。凡是请假者,每次扣除 0.5 分,且由负责人签字交于主席团处;凡每周三次未到者,将在

9、例会上通报批评。(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 5 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 5 分)2、凡是我系团学联合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 5 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否则扣 2 分到 4 分。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 25 分。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 25 分,延误者酌情扣 3 分。5、未按时按量

10、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 1-3 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 2-4 分。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 5-10 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 分。(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 5 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 1-3 分。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 2-5 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 1-5 分。、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分。(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 5 分。2、如果有活动必

11、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书记、主席签字以后交回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 10-15 分。(七)、其他方面考核:(七)、其他方面考核:1、凡是团学联合会成员期评成绩在班级前 30%以内,且无重修科目。者加 2 分。反之,扣除 2 分。2、综合测评在班级前 30%以内加 2 分。3、所在寝室获系、院优秀寝室分别加 1、2 分。所在寝室评为系、院查寝分别扣除 1、2 分。(八)、嘉奖方面:(八)、嘉奖方面:1、举办有影响的全系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 2

12、-5 分。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 1-5 分。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 5分。4、团干办学干班上课、签到、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 5 分。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 3 分。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 3 分。、能够对团学联合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 3 分。、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 2 分。测评方法: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个人自评: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内部互评: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团学联合会干部互相评议。负责人上评:被测

13、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系部老师)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考核结果:90 以上为优秀,优先评优评先8090 为良好,优先推荐评优评先6080 为及格,推荐评优评先60 以下为不及格,退出团学联合会。第五章第五章 个人奖励制度个人奖励制度(一)惩罚1.1.处罚等级处罚等级 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集体处罚:警告、除名2.2.处罚措施处罚措施 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警告处分的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优秀部门的资格,同时给予负责人

14、警告处分。3.3.个人处罚具体内容个人处罚具体内容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1、参加团学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会议等迟到 2 次者,无故缺席 1次者。2、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4、警告由办公室进行处理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1、参加团学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会议等迟到 3 次者,无故缺席 2次者。2、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 2 次者。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2 次者。4、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 2 次者。

15、5、私自占有或损害团学联合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6、工作失误影响团学联合会工作正常开展者。7、处分由办公室汇报情况,主席团进行处理。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1、参加团学联合会的有关活动、会议等迟到 5 次者,无故缺席 3次者。2、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 3 次者。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 次者。4、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5、虚报假报团学联合会账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6、工作有重大失误 3 次者7、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团学联合会工作正常开展者。8、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团学联合会声誉者。9、不能在同学中起积

16、极带头作用而影响团学联合会声誉者。10、除名由主席团提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发由宣传部白榜通报批评。4.4.集体处罚具体内容集体处罚具体内容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1、未在活动开展 7 日前,将活动计划送办公室的2、未在活动后 7 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结算表交办公室的。3、未在活动后 7 日内将活动总结、开支结算表交办公室的。因主观因素,未按有关规定送交宣传部工作预约表,对该部工作造成影响的。4、两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内仍未及时改正的。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7、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8、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9、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10、部门警告处分由主席团提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并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二)奖励1、优秀学生会干部奖(1)为充分调动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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